竹圍漁港遊艇碼頭崩壞損失千萬 市府、廠商協商不成調解中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漁港遊艇碼頭24座浮箱體損壞,價值1368萬元,桃市府委託第三方單位損壞鑑定,併發文要求廠商改正,雙方協商不成,目前市府與廠商調解中。(蔡明亙攝)

桃園市昔斥資近2億元在大園竹圍漁港打造遊艇碼頭,豈料竣工不到1年,浮箱體就陸續損壞,共損失價值破千萬的24座浮箱體。桃園市長張善政上任後啓動公共工程體檢,分析出3大缺失,市府委託第三方單位損壞鑑定,責任釐清已完成,併發文要求廠商改正,雙方協商不成,目前市府與廠商調解中,若調解破局,不排除進入訴訟程序。

爲增添休閒漁港亮點,桃市府過去在竹圍漁港打造63席遊艇專用泊位,工程經費1億8928萬元,漁業署補助7558萬元,遊艇碼頭2021年3月竣工後,不到1年就陸續發現浮箱體損壞、傾斜,在岸邊四散載浮載沉,由於預算龐大卻成效不彰,此案還一度升級爲藍綠政治攻防話題。

張善政先前啓動公共工程體檢,針對竹圍漁港遊艇碼頭案分析,共24座浮箱體損毀,價值1368萬元,且A、D區碼頭已無法使用,減少17個席位。主要工程缺失包括給廠商規畫設計的期程太過倉促,無法完整評估現況、缺乏現場實測波高數據,直接引用臺北港波高作爲設計依據,不符現況、竹圍漁港消能設施不足。張善政更曾直言,此處不適合建遊艇碼頭,「決策錯誤比設計錯誤更嚴重」。

農業局依市府公共工程體檢委員會建議,A、D區浮動碼頭受損箱體後續不修復使用,B、C區則持續使用,也已委託中華民國水利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損壞鑑定,相關損壞責任釐清已完成,並將鑑定結果函文要求廠商改正,不過,市府與廠商協商不成,正辦理調解。

農業局漁牧科長高明‧帕桑表示,此案經技師公會鑑定,施工廠商與設計監造單位皆有責任,市府要求廠商依鑑定報告指出的缺失改正,但廠商針對「損害比例」仍有疑義,故進入調解程序。目前廠商已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後續農業局將配合法務局申訴審議委員會安排調解事宜。

高明‧帕桑提到,目前遊艇碼頭A、D區已停用,B、C區現況爲遊艇停泊船爲主,農業局後續將視碼頭情況調整泊位,保障船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