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反生命園區自救會陳情:一村蓋2個匪夷所思

監委賴鼎銘(右)到新竹縣巡查,聽取反生命園區自救會陳述意見。(羅浚濱攝)

縣長楊文科與湖口、新豐反生命紀念園區自救會召開溝通說明會後,2個自救會8日在監委賴鼎銘到新竹縣巡查時,動員200多人陳情,賴鼎銘聽完陳述,指將會把所有資料帶回,由負責該案的陳景峻和郭文東委員處理。

自救會遞交陳情書給賴鼎銘,一開始以情緒性發言,被賴鼎銘要求後續發言要說明反對理由是什麼?波羅村長葉豐田指反對理由和動機都在陳情書裡。

湖口自救會陳述縣府要蓋新竹縣生命園區,是爲竹北市第1和第4公墓遷葬,頂多只要2千個塔位,竹北市公所計劃在第6公墓興建10萬個塔位的納骨塔,被鳳崗自救會反對,縣長楊文科在2019年上任提出竹北地區興建生命園區計劃,將在適當地點規畫,因高等法院判決鳳崗自救會勝訴,才改到湖口大圓山陣地。

湖口自救會指內政部建議縣府輔導各鄉鎮市公所做公墓更新,興建禮廳、禮堂和環保專區,目前關西和竹東生命園區啓用只有3年半,應再輔導各鄉鎮市再蓋,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同時,湖口已有長生天園區,縣府再蓋生命園區,一鄉兩生命園區並在同一個村,實在匪夷所思,不符合公義和比例原則。

並指縣長楊文科在與自救會溝通時稱生命園區還未成案,一切都還在評估中,但爲何縣府在110年11月行文到湖口鄉公所借用4筆道路用地,在108年5月就變更地目爲特定目地事業用地,108年11月才向國防部協商用地,質疑有人不臧問題。

新豐自救會認不需要多餘火葬場和納骨塔、不需要亂花錢、不需要破壞環境,並有多數民意反彈,陳述反生命園區的理由。

縣府對民衆向監委陳情生命園區的問題,迴應表示,會秉持面對問題、積極處理、開放溝通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