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汽機車噪音夜間擾人 環保署:首次違反就罰6000

爲擴大維護夜間寧適環境,環保署於今日修正發佈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於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汽機車噪音有違反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行爲時,首次違反至少6000元。(報系資料照)

爲擴大維護夜間寧適環境,環保署於今日修正發佈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於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汽機車噪音有違反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行爲時,首次違反至少6000元,再次違反將持續加倍裁罰直至上限3萬元;經攔(查)檢測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也將直接裁罰法定最高金額3600元。

環保署說明,目前已有半數以上縣市政府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公告於特定時段或地點,車輛「使用未經認證之排氣管」屬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爲;另也有5個縣市將「任意變更經主管機關噪音檢(查)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公告爲妨害安寧行爲,違反者均可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爲擴大遏止汽機車於夜間及需要特別安寧地區(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製造噪音行爲,修法將違規罰鍰加倍,也將經檢測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直接以噪音管制法第26條所訂最高金額裁罰。

此外,環保署也建議各縣市可以在暑期噪音車活躍期規劃跨縣市擴大聯合稽查取締,並建議其他還未有相關妨害安寧行爲公告縣市,可儘速將「使用未經認證之排氣管」及「任意變更經主管機關噪音檢(查)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公告爲妨害安寧行爲,以全面有效遏止車輛任意變更排氣管制造噪音。

而爲有效從源頭落實改裝排氣管之管理,環保署自2019年起實施改裝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將排氣管編碼及造冊,鼓勵排氣管改裝業者將其產品送驗,經檢測合格後即核發合格編號並烙印排氣管上,迄今已核可159組認證排氣管,並均公開在「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車輛清冊網站,供車主自由查詢下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