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黑心錢近8千萬 欠稅4千萬業務員被管收

周男拒繳所得稅,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管收。(譚宇哲翻攝)

43歲周姓男子利用過去擔任某纖維公司業務員職務之便,假借公司須補列呆帳、彌補虧損爲由,要求客戶另行支付買賣價金之外的款項,再將款項佔爲己有,不法獲利近8000萬元,事後更欠稅3844萬元拒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昨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周男獲准。

新北分署表示,周男2006年至2011年不法所得近8000萬元,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查獲,覈定補徵周男期間各年度綜合所得稅並課罰鍰共3844萬多元。

不料,周男東窗事發後不但不繳稅,反而趁着稅單送達前將名下2筆位於新北市三重區價值合計3560萬元的不動產出售,更領光銀行存款1326萬元,並多次出國消費,揮金如土,旅行社機場免稅店百貨公司酒店飯店、高檔餐廳汽車旅館等皆有信用卡消費記錄

周男事發後承認,過去幾乎每個月都會去澳門賭博,案發後爲避免銀行帳戶財產被國稅局凍住,所以能搬多少錢就儘量搬。

新北分署17日上午傳喚周男到案,周男辯稱,處分不動產及領光存款是拿去還賭債,因周男拒絕繳納稅金,新北分署認爲周男明顯有繳稅能力,卻故意脫產不繳,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穫準,將周男送至臺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