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3小時才報案 有軌!細心女警揪司機酒駕

鄭男撞車3小時後才報案,被細心女警揪出酒駕。(警方提供)

臺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員警日前獲報,光輝路某工地聯結車倒車進入時,意外擦撞路旁停放的自小客車,警方到場瞭解後,發現車禍發生在早上8時,但41歲肇事的鄭姓司機直到早上11時才報案,且與警察講話時,還刻意保持一定距離,靠近後發現鄭男隱約散發酒味,酒測值爲0.18毫克,他才坦承有喝酒,想說等酒退才報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文一復興所日前獲報,光輝路發生車獲案件,女警方心及劉欣怡到場後,發現是1臺聯結車要倒車進入工地時,意外擦撞路旁停放的自小客車。

肇事的鄭男與警說話時刻意保持距離,辯稱上禮拜剛發生過交通事故,所以才一直猶豫要不要報案,但細心的女警隱約聞到一股酒味,經靠近確認後對其酒測,酒測值高達0.18,鄭才坦承開工後爲提神、舒壓有喝酒,撞車後等了3小時,認爲已經退酒才報案,沒想到還是被警方發現,警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文山一警方表示,目前民衆普遍有酒後不開車的觀念,但卻疏忽宿醉駕駛的情形,雖經過一段時間休息或睡眠,還是容易有酒精濃度超標的可能性,若在此情況下駕車,易產生交通危害或事故。呼籲酒後勿開車,要避免酒後違規,隔天別碰方向盤最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