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京華城泄密 高檢署分案查北檢

各界質疑北檢偵辦京華城案違反偵查不公開,檢察總長邢泰釗上週指示依法查明,高檢署已分「調字案」調查中。圖爲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中)訊後還押臺北看守所。(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因某週刊一再報導偵查內容,形成「輿論公審」,各界質疑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連檢察總長邢泰釗都「看不下去」,上週指示最高檢察署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高檢署已分「調字案」調查中。

近日週刊及號稱經營「檢調路線7年」的電視臺馬姓女記者,一再報導檢調廉偵辦柯文哲所涉相關案件內容,雖北檢自行分案查泄密,卻僅在傳喚記者後就急着澄清「消息來源與公務人員無關」,遭質疑球員兼裁判,甚至認爲「黨檢媒一體」,用政治手段刻意操弄司法;也有檢察官在檢察官論壇上發文,表達質疑與關切。

爲此,邢泰釗認爲,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基本倫理與道德,也是歷次檢察長會議及專案會議的集體共識,爲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及迴應社會各界對偵查不公開之疑慮,指示最高檢將相關報導資料,發交高檢署依法查明真相。

最高檢強調,最高檢爲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及規範,將函請各檢察機關提供相關改進意見,並在綜整研析各方意見後,陳報法務部作爲改進參考。

最高檢表示,爲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權利,檢察官、檢察事務官等相關人應確實遵守偵查不公開規定,違反者應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呼籲相關法律從業人員也應切實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並歡迎民衆提供資料檢舉,檢察機關必做好身分保密且依法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