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酒駕誤擊女乘客 八德警副所長遭訴

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長去年3月追酒駕車輛時,連開5槍擊中副駕駛座後方的楊姓女子致死,遭檢方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警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曾姓副所長,去年3月追捕酒駕車輛時連開5槍,誤擊後座楊姓女子致死,檢方認爲,曾逾越必要程度,加上「無把握開槍射擊不會造成車上人員死亡,就應放棄開槍」,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認爲,吳男衝撞警車目的並非傷害員警,而是要駕車逃離,且第3次倒車並未衝撞警車,曾疏於注意,導致他人死亡。檢方也認爲,如無把握開槍射擊不會造成車上人員之死亡結果,即應放棄開槍射擊,曾用槍不符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規定,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曾姓副所長,吳男涉及妨害公務、公共危險也提起公訴。警方則說,尊重司法,也會協助曾男尋求法律協助。

消息一出引起警界熱議,有人認爲打死乘客確實有過失,不過也有人認爲,如此一來,敢開槍的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