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放火燒車 恐怖追求者下場慘了!
追求不成放火燒車,恐怖追求者遭聲押獲准。(警方提供)
追求不成放火燒車,恐怖追求者遭聲押獲准。(警方提供)
日前新園鄉一起火燒車意外,屏檢調查發現,林姓男子與被害女子素有糾葛,除持利器刺破對方輪胎外,更放火燒車,擔心後續還有更激進行爲,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警調查發現,林男因多次追求女方遭拒絕,便常以暴力方式對女方進行侵擾,分別於8月14日,持利器至對方住處外,將自用小客車輪胎刺破;再於8月27日,向女子威脅「我要讓你死」等語,使女子心生畏懼。
最近一次又在11月20日凌晨,將女子停在住處車庫的自用小客車點火引燃,造成車庫內2輛小客車及車庫鐵皮均燒燬。
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放火、恐嚇及毀損等罪,且短短4月中,即對女子生命、身體、財產安全侵害,各犯罪手段危害更節節升高,加深女子生活恐懼。
事證足認林男有反覆實施之虞,爲保護女方及家人身心安全、生活領域免於受侵擾,訊後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