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化轉帳機房 洗錢4兆越南盾
高雄檢警破獲罕見的「自動化轉帳機房」洗錢案,嫌犯1年經手約4兆越南盾,約合新臺幣51億元,高雄地檢署依洗錢罪起訴。(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綽號「風哥」的鄭姓男子與蘇姓男子合作協助越南賭博網站洗錢,並找來10人擔任客服機房人員,另又創新成立「自動化轉帳機房」,以無人方式運作避免遭查緝;據瞭解,該集團成立短短1年,經手4兆越南盾,約新臺幣51億元,高雄地檢署3日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將鄭男等12人起訴。
高雄檢警查出,綽號「風哥」的鄭姓男子從前年9月起,接受不明人士僱用,取得越南手機門號及電腦設備後,以月薪7萬元找來蘇姓男子擔任機房主管,負責製作洗錢營收帳冊和表單。
他們並在前金及前鎮區成立「自動化轉帳機房」,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接單,無人機房就能自動出金、入金,協助越南當地賭博網站洗錢,因無人出入,降低遭查獲風險,現場還擺有綠色「乖乖」,要機器乖乖運轉。
檢警調查,鄭男另於高雄、屏東等多處地點租屋,成立洗錢客服機房,以每個月4萬至4萬5000元不等代價,招募馮男、李女等10人擔任「客服」,採24小時輪班進駐,確認款項是否正確匯進人頭帳戶。
檢警統計,機房從去年1月開始接單到12月被查獲爲止,經手入金金額高達9844億元越南盾,約合新臺幣9億元、出金金額則有3.2兆越南盾,約合臺幣42億元。鄭男等人再從中抽取1.5%佣金,初估不法所得約新臺幣3091萬餘元。
去年12月,檢警陸續收網,鄭男等人坦承機房運作模式,但辯指金流是境外博弈集團所得,應僅觸犯較輕的賭博罪,另名丁男則自稱是「義務幫忙」,並未支薪。
由於鄭男提不出博弈集團經營的證明,檢方根據薪資帳冊等證物,偵結後依洗錢等罪將涉案12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