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姊壓妹妹做1動作 爸目擊嚇呆追問…真相太綠了

一名父親目擊長女壓着次女做出性交的動作,追問之下才發現妻子外遇。(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紀姓人妻與丈夫爭吵後便搬回孃家居住,未料紀女趁機與藍姓男子不倫戀,還將其帶回家發生性行爲,被子女目擊,讓紀夫氣炸控告2人侵害配偶權。桃園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紀夫主張,於2015年間與紀女結婚,育有2名子女,前年與妻子發生爭吵後,妻子搬回孃家居住,同年6月他路過孃家時,發現有陌生男子進入屋中,一查才發現該男子爲藍姓男子,且妻子也坦承與藍男不當交往。

紀夫控訴,自從與紀女分居後,兩人的子女偶爾會回紀女娘家居住,但某日他卻目擊長女壓在次女身上做出性交的動作,他嚇壞詢問之下,長女才說曾目擊紀女與藍男做出相同的動作,讓他心寒至極,憤而控告紀女與藍男侵害配偶權,求償30萬元。

對此,紀女迴應,與藍男是透過手機遊戲認識,互動僅止於遊戲攻略交流討論,也否認在子女面前做出親密的性交動作;藍男則表示,不知情紀女已婚,也認爲紀夫的證據無法證明2人曾交往。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證據,發現藍男的臉書貼文與留言寫着,「我最愛的老婆」、「我也愛妳」等語,再加上紀女的女兒證詞,法官認定2人的確發生性行爲,不採信辯詞。

法官指出,紀女與藍男明知紀女已婚,仍交往成爲男女朋友併發生性行爲,已經逾越正常人際交往分寸,達到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的行爲,紀夫求償有據,酌情後判2人應連帶賠償紀夫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