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公司中古車融資 金管會:貸款金額不超過車價

莊琇媛表示,3月底再次找三家上市租賃公司談,主要是針對中古車融資業務,社會上反應的三大問題。首先是利率、利息過高,且融資公司是用債權收買的方式,融資公司應要向債券人清楚說明,將利率、利息充分讓債務人瞭解。

第二,是發現店家的網路廣告上,常看到「原車融資最高30萬」等廣告,但可能原車市價根本不到30萬元,已請租賃公司要考量到授信風險控管,原則上貸款金額不要超過車價,LTV(貸款價值比)應訂在100%,訂在自律規範中,並由各租賃公司訂定在內部控管機制中。

第三,合作商家管理,租賃公司可能有委外的代銷人員,或是債權有委外催收,希望租賃公司也可以針對委外的行銷公司或催收公司做規範。目前三大租賃公司不是全都有委外催收,希望透過租賃公司請委外的公司也要遵守基本的管理規範。

莊琇媛指出,希望租賃公司可以有事前審覈、事後查覈機制,若行銷上不符合融資公司的內控政策,或進來的案子違約率過高,能做紀錄後進行事後查覈。

莊琇媛也表示,租賃公會在3/27已開會通過自律規範,但因還有一些文字需要修正,預計4月初會上路並公告在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