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慘烈私密前戲!男女激戰嘿咻邊毆打互告 檢方抓關鍵跡證打臉
新竹一名女子疑不滿黃姓同居人偷吃,想找人揍他,後來被黃男發現後,開始發生質問爭吵,沒想到兩人照着往常習慣「牀頭吵牀尾和」,但嘿咻過程中仍互相痛毆;事後女子怒告同居人性侵傷害,男也反控傷害。檢方調查發現黃男說「二人喜歡在吵架後做愛」、「吵架打架是性愛前戲」。檢方認爲,同居男女的平日性習慣,無法得知及證實,最後全案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表示與黃男曾同居,也常吵架,並說黃男一月中發現她手機裡竟然有「找人來打他」的對話,因此質問女方,不料過程中,女子不理他,讓他強脫她衣褲後性侵,甚至質問爲什麼要找人打他,最後女子氣到拿手機狂砸黃男後腦。
黃男則堅決否認性侵,並供稱二人幾乎天天嘿咻,當天他看到女子手機內的對話,是要找人去打他,他因此不斷追問,但對方還是不說,才用開玩笑說,「再不解釋我就要脫妳褲子了」、「不說嗎,那我要放進去了喔」,二人隨後開始做愛。
黃接着說,女子在嘿咻過程都不理他,除了玩起手機電玩,還一臉不屑,所以他伸手擋她手機熒幕說「你再不解釋試試看」這時女方竟拿手機狂砸他後腦勺重擊4下,立刻停止,並抓她的手毆打反擊。
黃男稱二人總是在吵架後做愛,當時他沒有問對方同不同意,但女方不想要時,依照習慣她會直接穿上褲子,或拿棉被遮掩,但當天都沒有反應,所以認爲自己沒有違反意願性侵。
另外,檢方發現,從醫院調閱女子急診紀錄,當時她只說「被男友拳頭毆打左邊頭部、左耳及左上臂」,完全沒提到被性侵。加上檢方認爲「同居男女間平日性事習慣,外人無法窺知」。最後依雙方陳述,二人當時有性行爲且互相傷害,因此不構成性侵要件,至於互控傷害罪部分則,因雙方都撤告,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