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 勞動部:邁向審議制度新紀元

主計總處11日公佈10月工業及服務業薪資統計,雖然今年前10月實質經常性薪資維持正成長,但前10月實質總薪資爲新臺幣5萬3960元、卻呈現年減0.87%,爲近7年首見負成長。(本報資料照/陳俊吉攝)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感謝本法案研擬過程,勞僱團體及學者專家代表的參與,也感謝立法院審議期間,朝野各黨團及立法委員的大力支持,此次立法是最低工資邁向審議制度的新紀元。

勞動部表示,本法案共計19條,立法重點包括6項,首先是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審議,由勞動部設置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的最低工資審議會,每年第3季召開會議。

第二是明確審議參採指標,定明「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是應參採指標,以及其他10項得參採指標。

第三是完備議決與覈定程序及行政院退回的重審機制。審議以共識決爲原則,如無法達成共識,再以多數決作成決議。若行政院不覈定審議通過的最低工資時,勞動部應再召開審議會審議。

第四,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是此次新設立機制,相當於審議會的幕僚小組,負責做成研究報告及最低工資調整建議。

第五是確保勞工最低工資權益並定明罰則,違反者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地方主管機關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公佈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最後是與基本工資制度接軌。由於明年原核定的基本工資將實施,最低工資法上路之前適用基本工資。

勞動部說,最低工資法專法的制定,完善審議機制,勞動部將盡速籌備審議會及研究小組等各項建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