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佈案例:涉黑組織在村集體企業開設賭場,村幹部成爲賭客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依法懲治農村黑惡犯罪典型案例。農村地區閒散人員通過開設賭場、高利放貸等手段聚斂錢財、稱霸一方。

案情顯示,歐陽某臣自小好勇鬥狠,曾夥同他人持刀將一人砍成重傷、兩人輕傷,事後通過私下賠償了事,社會惡名逐步傳開,進而陸續糾集社會閒雜人員實施違法犯罪。

2012年5月,歐陽某臣爲搶奪礦產,糾集多人聚衆鬥毆,持砍刀、鋼管等兇器打傷三人、砸爛三輛汽車,並燒燬其中兩輛汽車,造成極爲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歐陽某臣爲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在某鎮及周邊一帶爲非作惡,通過在村集體企業等場所開設賭場及高利放貸等手段,聚斂錢財,壯大組織規模;並通過有組織地實施聚衆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暴力違法犯罪活動提升組織惡名,恫嚇欠債人員,追討賭債。通過實施大量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在某鎮一帶爲非作惡、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羣衆,對當地地下賭場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湖南省郴州市甦仙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對被告人歐陽某臣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罰金人民幣十六萬三千元;對其餘十四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罰,並處沒收財產或罰金,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宣判後,歐陽某臣等提出上訴。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審理法院指出,本案是一起農村地區閒散人員通過開設賭場、高利放貸等手段聚斂錢財、稱霸一方的典型案例。該組織爲牟取利益,誘使大量當地羣衆參與賭博,賭客中甚至不乏村組幹部等基層治理人員。許多羣衆深陷賭博泥潭,或在欠下鉅額賭債後爲躲避暴力討債背井離鄉、妻離子散。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嚴厲打擊,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對基層村組幹部、村集體企業監管不足等問題,向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

編輯 張磊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