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內容開始--> “我自己來。”顧念斂去心底不該有的異樣情愫,從牆角拿過她的行李箱,準備把衣服都塞進去。
可是,她並不知道行李箱側邊的鎖沒有扣緊,被她突然這麼一拖一拽,箱口頓時大開,原本裝在裡面的東西嘩啦啦全部倒了出來,灑了牀邊一地。
“還是我來吧。”唐繹琛將袖釦解開,把襯衣袖子卷高至手肘,準備上前幫忙。
“不用。”視線落在他左手依然戴着的結婚鑽戒上,顧念愣了一下,然後攔住他,溫溫淡淡地勾了下嘴角,“我總要適應一個人的生活,不是嗎?”
唐繹琛伸出去的手就這麼僵住,看着她蹲下來,把地上的東西一樣一樣撿起來。
長髮隨着她的動作垂落在頰邊,擋住了她的大半張臉,他的手緩緩收回身側。抿着脣,靜靜看着她把大牀上的衣服一股腦全部塞進箱子。
顧念把箱子扣好,又檢查了一遍,在確定沒有任何問題後,她起身推着箱子打算離開。
“好了。”她擡眼看向他,正要說告別的話,男人已經從她手裡拿過箱子,沉入走出臥室。
顧念看着他的背影在燈光下好像顯得格外落寞寂寥,到底沒有再說什麼,只是默默跟在他身後下了樓。
行李箱被一路拎到了餐廳,唐繹琛將箱子放到餐桌邊的地上,這才擡頭看向她,“吃完再走吧,晚飯做都做了。”
說着,他不等她回答便去廚房盛飯。
菜被一道道擺上桌子,氤氳着嫋嫋熱氣,顯然都是剛做出來沒多久的。
滿桌色香味俱全的飯菜,其中有好幾道都是她最愛吃的,顧念光是聞着就覺得餓了。
見她站在桌邊沒動,唐繹琛再次溫和出聲,“天冷,菜涼得快,我去端湯,你去洗手。”
最後的晚餐嗎?過了今晚,以後應該再也不會有機會吃到他親手做的飯菜了吧?
顧念垂在身側的手緊了緊,臉上卻沒有什麼明顯的表情變化,“好。”
洗完手回來,她在男人對面的位置上落座,兩人都慢條斯理地埋頭吃飯,誰也沒有出聲將這份安寧的氣氛打破。
唐繹琛吃飯的速度比她要略快一些,放下筷子,他便默默主看着她吃,依然沒有說話。
又過了幾分鐘,顧念也吃好了,放下筷子緩緩從餐桌前站起身,“唐先生,謝謝你的晚餐。”
唐繹琛也站了起來,順手拎起放在旁邊的行李箱,“我送你。”
顧念沒有矯情地拒絕,淡淡道,“送到門口就好,我開車來的。”
“好。”唐繹琛點了下頭,提着行李箱,走在前頭,她默默跟在他的身後。兩人穿過客廳,一步一步往外頭走去。
顧念看着走在前面的男人,看着他與自己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漸漸模糊了視線。
將近半年的婚姻,直到真相揭開的那一刻,她才知道原來這個男人對她的所有好都不過是在逢場作戲。
現在回想起來,她依然會覺得恍惚,就好像以前的幸福日子只不過是她一廂情願做的美夢。
像他這樣的人,既然是早有預謀,必然從不曾把真心交出來過。而她雖然曾經那樣深愛過他,但是在如此黑暗的事實面前,她只覺得自己的愛愚蠢到可笑。
就讓一切都結束吧,從此再見是陌路。
顧念的視線將客廳又環顧了一圈,輕輕呼了一口氣調整好心情,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行李箱被放進後備箱,顧念打開車門前,看了一眼站在車尾處的男人,對他笑了下,“唐先生,再見。”
眉宇緩緩蹙起,唐繹琛目送着她的車消失在夜色中,深不見底的眼眸,有什麼正在泯滅。
夜深露重。
夜風吹過,冷意穿透他身上單薄的衣衫,帶起刺骨的寒意。
他緩緩擡起左手,無名指上的鑽戒折射着路光,閃着璀璨的光芒,灼痛了他的雙眼。
洗完澡後,唐繹琛拿乾毛巾擦着頭髮,慢慢朝大牀走過去。
顧念的東西已經全部被拿走,臥室也顯得冷寂空曠起來。
從今以後,這個家裡,只剩他一個人了。
心頭涌起難以名狀的傷痛,他的脣角隱着一道苦澀的弧度。
所有的一切,是他自找的,不是嗎?
當初選擇走這一步的時候,他也早就料到了會有今天,不是嗎?
正走着神,他忽然感覺腳下像是踩到了什麼,低頭,一隻男黑色皮夾印入眼簾,莫名的熟悉感讓唐繹琛的心沒來由地狠狠跳了一下。
他立即彎腰將錢包撿起來,打開。
錢包裡,三張半新的紙幣赫然跳入眼簾。
瞳孔狠狠一緊,唐繹琛飛快去把三張紙幣拿出來。
兩張一百,一張五十。
最上面那張人民幣上,有一行似曾相似的小字。
——兩百五十塊,是給你的遮口費!如果敢向媒體泄漏我的身份,你就死定了!
這兩百五十塊錢分明是五年前在皇家會所裡,那個闖進自己房間的大膽女人留下的。
他記得這隻皮夾五年前就不見了,消失了這麼久,爲什麼會突然出現在地上?
難道是自己之前遺落在房間裡,一直沒有注意到?
不,不可能!
雖然別墅是五年前就買下的,但是當年他好像是在錢包丟了之後才搬進來住的。
這隻錢包根本不可能出現在這裡!
那麼,它到底是從哪裡蹦出來的?
修長的指捏着那三張紙幣,唐繹琛的眉峰一點點收緊,眼底有什麼情緒在翻涌着。
忽然,腦海裡閃過顧念拎行李箱時,不小心把箱子裡所有東西都灑出來看畫面。
所以,這個錢包是從她箱子裡掉出來的?
他的心又是狠狠一跳。
可是,自己五年前遺失的錢包爲什麼會在她手上?
而她,又爲什麼要把錢包收着,甚至連裡面的兩百五十塊錢也不曾動過?
爲什麼?到底爲什麼?
他想不通,也難以理解。
退一萬步講,如果這個皮夾是顧念無意間撿到的,以她的人品,不可能把皮夾佔爲己有。以她的個性,也不可能將陌生人的皮夾一直像珍藏品一樣收在行李箱裡。
甚至,連裡面的兩百五十塊錢也沒有動過。
除非、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