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09-8-21 12:03:43 本章字數:2792
黃小夥吃得肚皮溜鼓,在靠山屯最高行政長官李隊長,以及有功之臣胖子的陪同下,來到場院。他還算敬業,光吃不喝,萬一喝高了出點技術問題,也不好向葉鶯交差。
場院裡已經瀝瀝拉拉開始上人,拿小板凳的,搬長條凳的,拎着小馬紮的,一齊上陣。黑壓壓的足有四五百人,除了月窠吃奶的娃子和動彈不了的老頭老太太,基本都到了。野小子們則在邊上撕瘋,一片“衝啊――殺啊――”的怪叫,在大糞堆上練起攻山頭。
一排棒小夥跟着打雜,啥事也不用黃東旭動手,動動嘴就成。熒幕支起來,放映機架好。到了眼擦黑,電鍋(發電機)一陣轟鳴,歡呼聲也隨之炸響。
放映機後面吊着的小燈泡一下子亮起來,大人小孩都覺得新鮮:這電燈真亮啊。
放映機射出一道方形光柱,打到屏幕上,歡呼聲又起,還有幾隻小巴掌在鏡頭前亂晃,把黑乎乎的小手影投射到屏幕上面。
“小犢子,再比劃都回家去!”李隊長嗷嘮一嗓子,魔掌全部消失。
黃東旭也抖擻精神,拿過一盤膠片上到放映機上,隨着轉動的??聲,大片正式開始放映。
前面是“加演”的內容,隨着孫猴子捧着仙桃出現在屏幕上,場院上頓時沸騰起來。大鬧天宮,那是小娃子們的最愛。
胖子在邊上轉悠一圈,然後就離開場院。這些片子早就看膩,要不是爲了感受一下氣氛,他根本就不來了。
一路上哼着“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胖子來到鹿場,招呼老頭們去看電影,張老漢和大李老頭屁顛屁顛地跑了。
巡視一番,胖子上炕睡覺,在夢裡,孫猴子扔給他一個仙桃,一下子將他砸醒。
胖子迷迷糊糊睜開雙眼,只見毛毛正跟他齜牙咧嘴。奇奇進城,毛毛只能跟了胖子來這,雖然它很不情願。看到毛毛,胖子這纔想起來:自己吃飽,毛毛還沒吃飯呢。
在屋子裡找了一圈,胖子把兩個粘豆包扔給毛毛。不知道是它嘴饞,還是因爲奇奇不在家,這傢伙心情不爽,直接把豆包扔到地上,好傢伙,還真拿豆包不當乾糧啊。
胖子瞧着它也怪可憐,不禁想起它也曾採松子,立下過汗馬功勞。於是就拿出盒子翻找一下,裡面還真有儲存的桃子,胖子拿出兩個,一個遞給毛毛,自己也吃上一個。
大冬天的吃鮮桃,這味道就是不一樣,胖子咬了一口,正咂摸滋味呢,一個毛乎乎的爪子伸過來,把桃子搶去。
吃了倆大桃子,毛毛終於安生,對胖子也比以前近乎不少,挨着他睡覺,毛呼呼的小爪子還搭到胖子的大腿上。
胖子點點頭:其實這些傢伙也好對付,給點甜頭就成,以此類推,靠山屯那些淳樸的老鄉是不是也這樣呢?
還沒等想明白這個問題,胖子就着了,連倆老頭什麼時候回來都不知道,一覺睡到大天亮,才被毛毛扒拉醒。
看着小傢伙伸出小爪子,胖子不禁搖頭:善門難開更難閉,你還吃上癮了呢。於是把它扔到肩膀上,回家做飯。
剛到家門口就被李隊長截住:“胖子,能不能再留黃放映員呆一天,大夥都沒看夠呢。”
“我昨天都不是說了嗎,是葉鶯和小玉老師請來的,我跟人家也是第一次認識。”
“那咋整,昨天才看了倆片,還有地雷戰沒看呢。這要是不叫那幫臭小子瞧嘍,非天天往俺家扔地雷不可。”隊長有點撓頭。
胖子小眼睛卡巴了幾下,在隊長耳邊嘀咕幾句。李隊長面露喜色,拉着胖子往他家走。
“別急,我先回家拿點葡萄酒。”胖子有地方蹭飯,當然高興。
端了一小盆葡萄酒,胖子進了隊長家,黃小夥也剛起來,正在外屋洗臉呢。屋裡已經放上桌子,準備開飯。
隊長把酒壺酒盅一擺:“黃同志,大冷天的,整兩盅,一會坐車也不冷。”
車老闆子早就得到授意,一個勁在旁邊遛縫,黃小夥推辭不過,和幾個人幹了一盅。
第一個喝了就好辦,胖子抄起酒壺,又都給滿上,張羅了一句,然後仰脖倒進嘴裡,一滴都不撒。胖子現在也練出來了,小酒喝得挺瀟灑。
黃小夥也只得喝了,他的酒量不高,兩盅下肚就有點紅頭脹臉。胖子一看,連忙把葡萄酒端上來,又拿來一個大水杯:“喝這個,我自釀的葡萄酒,度數低,不上頭。”還有一句話沒敢說:後返勁。
咕嘟咕嘟倒了一大杯,黃小夥一喝,粘糊糊,甜絲絲,涼窪窪,就來了實在勁,喝了好幾杯,最後終於栽到炕上打起呼嚕。
胖子摸摸腦門:“這下甭想走了。”
李隊長在他肩膀上拍了一巴掌:“還是你小子蔫噶壞,這餿吧主意都能想出來。”
胖子謙虛地嘿嘿幾聲:“我這不都是爲了大夥着想嗎。”
黃小夥一覺醒來,已經吃晚飯了,他也終於明白過來,被這幫淳樸的農民給忽悠了,索性也不走了,晚上又放映一場。
第二天早上,黃小夥說什麼也不敢再喝酒,飽餐一頓,帶着大夥送的幹蘑菇、松子之類,跟着車老闆離開靠山屯。
不少人一直送出村口,尤其是半大小子,一個都不缺。黃小夥心裡也挺感動,起誓發願地說過幾個月還來。
這事就成了村裡的話題,一連好些天還談論這事,胖子跟葉鶯沾光,又被隊長用大喇叭一宣傳,顯得勞苦功高。不過也正因爲如此,胖子又招攬個大活。
這一天,大李老頭的孫女出門子(汗,就是結婚),安排村裡人喝喜酒。一般來說,農村娶媳婦嫁姑娘都在冬天,正好趕上農閒。
靠山屯比較窮,所以姑娘多數都流失到山外,李家這閨女也不例外,在公社找了個婆家。
胖子一個人在家,自然早早過去。來到靠山屯半年,還是第一次參加婚禮,胖子也想瞧個新鮮。
那年月農村辦喜事最熱鬧,要忙活好幾天。先得有個主事的,俗稱“烙頭忙”,類似於後來的司儀,張羅着各家各戶借桌椅板凳,鍋碗瓢盆,分派人手,誰負責燒火,誰負責倒酒,誰端菜誰盛飯,都井井有條。
靠山屯住戶少,烙頭忙就一位――車老闆子。
胖子剛進院,車老闆子就招呼他:“正好寫禮帳的老王頭出門,胖子識文斷字,這活就給你了。”
還有我事啊,也好,乾點活一會喝酒也仗義。
(感謝鄉親們投票,有不少都是衝榜的時候投的,深更半夜的,叫俺說啥好呢――那啥,指定好好碼字。)
(上週的精華都補上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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