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咬着牙,捂着撕裂的傷,艱難的走進電梯,關上電梯的那一瞬間,我整個人脫力的滑坐在地。渾身顫抖得厲害,使不出一絲氣力。
應該早就明白,他從不關心我愛吃什麼,喜歡做什麼,不過問我的朋友和我的家人,他表現得完全像是一個隨時準備抽身離開的陌生人。
在一起生活了兩年的丈夫,可悲的卻只能用‘陌生人’三個字分道揚鑣。
像是安慰着受盡委屈的小孩,我安慰着自己:“黎洛欣,你做得很好,離開原皓臣的世界,你就重生了,死過一次就不會愛了,不愛了……”
原皓臣沒有再找過我,倒是丁默雪給我打過一次電話。
電話裡,她帶着勝利者的喜悅,趾高氣昂,得意的問我:“你知道爲什麼皓臣最終還是選擇和我在一起麼?”
說實話,我沒興趣知道爲什麼。在我看來,成王敗寇,輸了就是輸了,講再多爲什麼都徒勞無功。
我只想從這個坑裡快速爬起來,在接下來的餘生裡,如何反敗爲勝,步步爲贏。
不過我還是聽完了她最後勝利的宣言。
“你對皓臣確實很好,皓臣也常說,失去黎洛欣,這個世界上不會再有第二個人這樣愛他。不過很可惜,你給不了他想要的東西!”
“是麼?你怎麼知道我給不了他?”
“皓臣很有野心,我可以幫他走向人生的顛峰,而你,還是找個安於現狀的普通男人嫁了吧,別再纏着皓臣了,他跟你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我冷笑了下,從下定決心離開原皓臣的那一刻起,所有怯弱都丟掉了,因爲我已經沒有什麼東西可失去的。
“丁默雪,你可能不太瞭解我,不知道你瞭解狼嗎?狼傾其一生,只認定一個伴侶,從一而終,直到死亡。原皓臣暫時交給你看着,別把他養壞了,我終有一天會來接他回去。”
直到時間過了很久很久,回想那日的痛不欲生,我到現在都在顫抖。愛情究竟是什麼我說不明白。但它從你生命中離開的時候,痛得那麼真實,彷彿在你的心尖生生剜了一大塊肉,每一次呼吸都需要足夠的勇氣。
時光荏苒,眨眼就過了兩年。
兩年前,我帶着滿身傷痕離開這個熟悉的城市。兩年後的今天,我帶着剛滿一歲的兒子,還有……名議上的丈夫從美國歸來。
老媽一直不肯原諒我,不管是自做主張連個婚禮也沒有的嫁給原皓臣,還是改嫁給華人美籍的萊希·卡米爾,以至於多出個一歲的小外孫都未能見上一面。
將行李搬好的第二天,大哥打來一個電話。
“欣欣,明天上午九點,在白茵大劇場有一個拍賣會,我這走不開,你幫我去一下吧。”
大哥子承父業,接手了家裡的海產公司。嚴格來說,我們家是七八十年代的暴發戶,沒什麼特別的家族背景。
我家在小漁村,爺爺那輩靠打漁爲生,供我爸唸了大學,我爸忠愛養魚行業,挺有經濟頭腦一人,便帶着全村的漁夫有計劃的開始辦起了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