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就是欠收拾!”穆劍鋒喊了一句,然後看向我,“杵在這裡幹什麼?還嫌自己到的不夠晚是嗎?到你位置上去!”
我點了下頭,坐到了高雄的旁邊。
隨即厲若承和穆劍鋒也沒再多說,坐到了我的對面。
我們的目光短暫相遇了一下,但是彼此看着對方都只是像看陌生人一般。不參雜着任何感情,至少厲若承是這麼表現的。
可我的心裡就和暴風雨似的,一會兒狂掃,一會兒平靜,但是短暫的平靜是爲了凸顯下一次的襲擊。
其實仔細想想,自從厲若承那晚走後,我在陽臺大哭了一場,之後的內心算是平靜的。可是這種平靜就是叫我不舒服,我做什麼事都提不起勁兒來,只想找個角落裡發呆。
這算什麼?
我以爲一向學會剋制的我,會是壓抑着的傷心,畢竟這是第一個令我動心的人;可是事情完全是反的。我是喧譁着的平靜,無從吶喊,無從釋放,卻無時無刻縈繞心頭。
“尹惜!尹惜!”高雄用手肘推了推我,嚇我一跳。
我脫口而出:“怎麼了?”
話音一落,我就看到了穆劍鋒已經暴怒的臉,他鼓鼓掌,笑着說:“我在叫您,尹小姐。”
從穆劍鋒的嘴裡說出這種話,簡直叫人毛骨悚然,我就像個做錯事的小學生“噌”一聲站了起來,說:“我在,穆律師。”
“真是謝謝您給了我回應。”穆劍鋒又是一笑,“現在?煩您把陳詞稿給我的當事人。”
我立刻點點頭,從公文包裡把我昨天寫好的陳詞稿取了出來。想到這東西是要給厲若承,我的動作頓了頓,但是很快調節好後我就把東西遞向了厲若承。
我和他之間隔着一張桌子。不到半米,雖說有些距離,但是我彎腰再加上手臂的長度,他只要微微一伸手就可以接到,但是厲若承偏偏就是不接。
時間過去了幾秒,我就這樣保持着遞東西的姿勢。
一旁的謝宇有些看不過去,想要替厲若承接過去,可是他剛有起身的動作,就被厲若承的一記眼刀給打回了座位上。
隨即厲若承輕輕開口,說:“送過來。”
我眉頭一皺,看向了穆劍鋒,他不知道在看什麼東西,根本跟顧不上我這邊,無奈之下,我只好親自繞開桌子給他送了過去。
這次我也不再顧什麼禮貌。直接放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位置,然後轉身就走,可誰知道他又說:“我不喜歡這樣直接看一張紙,你把它放到夾子裡再給我。”
我攥緊了拳頭,又鬆開,心想這個時候不是逞口舌之爭的時候。於是轉身回來去拿陳詞稿,但厲若承搶先一步拿起來遞給了我。
他這個舉動讓我覺得莫名其妙,怎麼又變得好心?我沒想明白,也沒必要去想,就伸手想去拿回來稿子。
可這一下,我明白了。
因爲厲若承根本就不撒手!
我氣不打一處來,和他在那裡較勁兒,可是我的力氣哪裡又他大?
他微微挑眉,似乎是暗示我絕對不可能放手。而我也不甘示弱,一隻手不行,我就兩隻手和他搶!
這時,只聽紙張發出了那種類似撕裂的聲音,我趕緊鬆了手。因爲稿子只有一張,要是扯壞了,一會兒他開庭說什麼?
不過我之前使的力氣太大,所以驟然把力氣收回去,差點兒沒摔倒。
我知道我的動作有些滑稽了。所以厲若承笑了笑,說:“算了,我勉強這麼看吧。”
我瞪了他一眼,回到了原來的座位。
之後,穆劍鋒說了幾句,無非是拿出精神頭來,不要讓對方覺得自己帶出來的是一幫廢物。
他站在正中央,把自己毒舌本領發揮得淋漓盡致,好在我們已經免疫,都是聚精會神地聽其中的要點,這倒讓我們氣氛多了一種肅穆的感覺。
可是突然一陣笑聲打破了一切。
我們全都聞聲而望,就看到厲若承拿着那張陳詞稿笑個不停。而且笑聲越來越大。
我從來沒見過厲若承大笑,一般情況下,他都是勾脣一笑,從來不會像這個樣子,有種……有種瘋笑的感覺。
所以人都是不明所以,那邊的穆劍鋒的臉更是?了又白,白了又?,最後把東西摔在桌子上,說了句:“準備候庭!”
大家聽到穆劍鋒一聲號令。都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會議室。
而厲若承還在看那張稿子,雖然不再笑出聲音,但是掛着一臉的笑意。我皺了皺眉,到底他這是因爲什麼這麼高興?
當時的我,還沒有往自己的身上想。
離開會議室以後,能陪在穆劍鋒身邊的只有我了,一會兒和他上法庭的時候也只有我。
我們坐在裡面,厲若承不知道把剛纔那張稿子收到哪裡去了,但人倒是平靜了下來,不像剛纔那樣肆無忌憚的亂笑。
“一會兒上庭該怎麼樣,不需要我再強調了吧?”我以爲穆劍鋒這話是說給我聽的,沒想到卻是說給厲若承聽。
厲若承沒說話,只是點點頭。
“和你沾邊的,就沒有好事啊!”穆劍鋒坐在沙發上翹起了二郎腿,“你說說你剛結束一個官司多久,現在又來了!搞不好哪天法院請你做個代言人。”
厲若承還是沒有說話,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沒過多久,法院的人來把厲若承帶走了。
他起身整理一下自己的衣領,就像是要去參加宴會的明星,絲毫看不出是即將上庭的被告人。
經過我身邊的時候,他輕輕說了句:“我們又回來了。”
我愣住了,等反應過來的時候,厲若承已經被帶遠,只剩下了他的背影。
忽然間,思緒萬千。
我們第一次的相遇就是在這裡,只不過當時我站在他對立的那一面,看着他站在被告席,孤獨卻又無所畏懼。
現在,他還是站在被告席,而我卻站在了他的身後。
我突然有種衝動,想跑過去告訴他,這次他不是一個人,我會幫他堂堂正正地走出法院。不是什麼證據不足,更不是什麼證據失效,而是因爲他是清白的。
頭一次,沒有任何原因的,我竟然想保護一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