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瑾眸光微微明亮了些,帶着笑意看她:“能等我一下嗎?我需要先洗手。”
姜九笙:“……可以。”
不是不習慣和人共餐嗎?
又是粉絲濾鏡?
蕭林琳:“……”
徐青舶:“……”
還能說什麼呢?也是破天荒頭一回見。
時瑾和姜九笙一前一後離開了辦公室,蕭林琳擰着眉頭站在原地,徐青舶同樣怔愣。
徐青舶與時瑾是同窗在醫院並非什麼秘密,蕭林琳問他:“時醫生一直不接受共餐邀請嗎?”
時瑾優雅禮貌,很紳士,卻似乎總是拒人千里,至少醫院裡的女醫生女護士,他從來都是君子之交,不即不離。
他是個紳士,卻是個最矜貴的紳士。
徐青舶摩挲着下巴:“確切地說,是不接受女士的邀請。”想了想,話鋒一轉,“不過若是男士,只要不碰到他就行。”
可那個女人……
蕭林琳若有所思。
“那是他的鄰居,是例外。”徐青舶笑着說。
不過,這麼多年了,就出現了這麼一個例外,當然,時瑾身邊從來不乏投懷送抱的女人,畢竟,他那般兼具皮相骨相的男人世間少有,自然引得很多女人心折。
時瑾天賦好,智商高,拿博士學位時也不過二十出頭,與之同屆的徐青舶等一干人都大了他四五歲,那時,一個寢的室友見他清心寡慾,便拉着他一起看‘動作片’。
當時那小子說了什麼來着?
哦,他說:“實驗室新運來了兩具屍體,我很忙。”然後他起身,要去看屍體。
室友不死心:“屍體有什麼好看的。”指着電腦屏幕上正酣暢淋漓的男女,“沒感覺?”
時瑾很優雅地說了一句:“跟屍體並無差別,不過,屍體對我有醫學價值,他們,”頓了一下,語調很慢,很有涵養地說,“我*硬*不起來。”
徐青舶and室友:“……”
那時候他們都懷疑時瑾他不*舉!
拿了醫博雙學位之後,時瑾應耶魯醫大的邀請,留校教了一段時間的臨牀心胸外科,那時,他班裡那些金髮碧眼的小姑娘,沒一個不蠢蠢欲動的。
自然,有佳人相邀。
時瑾當時的理由很官方:沒空,要批論文。
隨後,就讓那小姑娘帶話回班裡:“關於主動脈瘤的體外循環,麻煩你幫忙通知一下,明天上課前,每人提交兩篇論文,不可以原文摘抄,更不可以複製粘貼。”
自那之後,再也沒有小姑娘敢邀時瑾共餐了,論文不好攻克,這朵高嶺之花,更難攻克。
時瑾的餐桌禮儀簡直無可挑剔。
姜九笙一邊吃排骨一邊感慨,沒見過誰能將一頓排骨吃得那樣慢條斯理,細嚼慢嚥的優雅。
時瑾放下筷子:“要水嗎?”
她的手打了石膏,不方便,點了點頭。
時瑾抽了一張溼巾給她擦手,然後起身去倒了一杯水,摻溫了給她,等她喝完,又接過杯子,放回櫃子上。
端茶倒水陪聊的工作時醫生都做了,助手小喬乾脆出去,給二人騰地方。
“梨和橙子你不能多吃。”時瑾突然說。
姜九笙看了一眼櫃子上的果籃,是早上蘇傾送來的,怎就不能多吃,她沒反應過來,不明其意。
時瑾解釋:“上次你來看了婦科,痛經之症是要忌冷的,梨和橙子都是寒涼性的水果。”
很私密的話題。
不過,從時瑾嘴裡聽到卻沒有半點難堪,倒像醫囑,他口吻很專業。
姜九笙不由得打趣了一句:“時醫生對婦科也有研究?”
他這才略有不自然,別開頭,低聲回道:“只會理論皮毛。”
“有你不會的嗎?”姜九笙挑着眉笑,“全能時醫生。”
她才住院不到兩天,就時常耳聞到醫院的小護士談論時瑾,性格好,教養好,智商高,是個醫學天才,精通各個科室,哦,還會做飯,會養狗。
非要羅列出時瑾的缺點的話,姜九笙覺得私生飯勉強算一個。
不過,他手好看。
那點缺點就算不得什麼了,姜九笙想着,目光就遊離到時瑾手上去了。
關於她玩笑的那個問題,時瑾想了很久,回答得很認真:“很多事我都不會,比如你擅長的搖滾和樂器,只是就目前而言,我並不確定以後會不會去學,興許不精通,略懂一二應該不難,不過有一件事我確定我現在不會,以後也不會。”
姜九笙的好奇心被勾了出來:“什麼?”她倒一時想不到有什麼是高智商的時瑾學不會的。
他一本正經:“生孩子。”
姜九笙:“……”
來自天才外科醫生的冷幽默。
時瑾沒有再說什麼,一聲不吭地把果籃裡的梨和橙子挑出來,然後用袋子裝起來,送給了門口把守的兩位保鏢大哥。
姜九笙:“……”
時瑾果然是她的私生飯,可謂是‘面面俱到’。
處理掉了忌口的水果,時瑾看了看手錶,問姜九笙:“要喝酸奶嗎?我辦公室有黃桃味的。”
“要。”她又補了句,“謝謝。”
時瑾嘴角笑意微泯:“不客氣。”
他又給她倒了一杯溫水放在牀頭櫃上,然後轉身出去。病房外的聲音不早不晚,剛剛好響起。
“笙笙。”
是男人的聲音,有些溫厚。
姜九笙擡頭看去,病房門口的兩人正四目相視。
“你好。”時瑾先伸出了手,“我是時瑾。”
門口的人稍稍怔愣了一下,伸手交握,他也自我介紹道:“我是程會。”
姜九笙下牀,吊着打了石膏的手走過去。
“怎麼過來了,沒有課嗎?”她問程會。
程會禮貌地對時瑾頷首,轉而看向姜九笙,語氣隨意而熟稔:“聽莫冰說你在醫院,向學校請了假過來的。”
姜九笙瞭然,這才向時瑾介紹:“這是我哥。”
她入演藝圈時,特意拜託過宇文衝鋒,關於家庭情況,一概不宣,除了親近之人,外人都不知她還有一個哥哥。
程會隨父姓,她隨母姓,隔了四歲,他們生得不相像,程會像父親,個子很高,戴着無框眼鏡,周正又書卷氣,不像姜九笙,眉宇間總帶着兩分野性,不笑時,冷豔又薄涼,這‘笙爺’的稱號便由此得來。
時瑾頷首,算是問候。
轉而,姜九笙再向程會介紹時瑾:“這是我的朋友。”很快,又補了一句,“和鄰居。”私生飯就不用說了。
程會點點頭,說了句‘你好’,就沒有再攀談,錯開位置,讓時瑾出去。
待人走遠後,程會目光還沒有收回來,盯着門外。
姜九笙問:“你認識時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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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筆都會慢慢揭開,別急,這是個很清奇的故事,絕沒有你們所想的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