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棟,在加拿大的名字叫吉星,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他的情人婷婷懷上了他的孩子。
婷婷開始不知道吉星出車禍亡命,以爲他始亂終棄玩消失,兩個月後通過閨蜜的舊情人才知道原委,並知道有鉅額遺產,大喜過望。雖然已經被兩個繼承人分走了,但律師說可以追回胎兒的份額。
這樣胎兒就是她的命寶,是世界上最值錢的東西。也顧不上有了孩子今後難找人了,幾千萬人民幣的財產呢,有了錢還愁找不到人?
就無比呵護肚裡的胎兒。她有先天性心臟病,不能情緒大起大落,偏偏那天在醫院,被嚇得不輕。先是醫生說怎麼兩個月了聽不到到胎兒心跳,婷婷就急了,然後醫生聽到了胎音,又說聲音雜,後來又說是雙胞胎,婷婷的心情像過山車,心臟不堪重負,心跳忽快忽慢,胸悶心悸,呼吸急促,渾身冒汗,咚咚,咚咚,感到心臟要跳出胸膛。
醫生見婷婷臉色發紫,呼吸急迫,憑經驗覺得是心臟病發作,立即送急救室,急救醫生擠壓婷婷脖子的頸動脈竇,婷婷症狀有所緩和,服下硝酸甘油,慢慢恢復。
住院檢查,結論是左向分流先天性心臟畸形,心房間隔缺損。婷婷知道自己有這個毛病,十幾年了。問醫生可以生孩子不,醫生說一般情況下可以,但懷孕會加重心臟負擔,你如果不能控制情緒,再發作的話就難說了。
婷婷偏偏是個一有事情就着急上火的人,所以不知道今後會有什麼事讓她激動而發生不測,就猶豫要不要這對孩子了——是單胎還好些。
只能告訴家裡。婷婷的家庭很複雜。父親在她很小時技術移民到加拿大,在加拿大落腳後把國內的妻子女兒弄來了,其實那時父親已經在加拿大有女人了,婷婷來加拿大兩年父母就離婚了,她隨母親,因爲父親跟別的女人已經有了孩子。給了母親一筆錢,從此與她們母女斷絕關係了,也不知道給了母親多少分手費,只知道幾年後母親投資、賭博虧得差不多了,找了個當地老華僑結婚,又生了孩子,也是雙胞胎,老華僑家境一般,又爲人吝嗇,待婷婷就不好,嫌她多餘,婷婷又不會讀書,英語也差,就出來找工作,見閨蜜做小三來錢快,就讓閨蜜介紹認識了吉星。
家裡知道她懷孕就罵她,罵她找男人就算了,還懷孩子。聽說有這麼多遺產,口氣就變,說孩子將來有着落了,可以生。
律師也說今後注意調節情緒就是,也不會有什麼刺激的事了。
猶豫了半個月,還是決定生。
要分到遺產,先得先做鑑定,好在婷婷吃準就是吉星的孩子。
可警察以保護死者隱私爲由不提供吉星的DND,說要有法院裁定。婷婷的律師向法院申請。半個月後開庭,律師提供了婷婷與吉星的電話信息,證明吉星與婷婷每週都有信息聯繫,可惜沒有卿卿我我的內容,就是“你好”、“在哪”、“我過來”之類。再提供吉星一年來給婷婷八萬多加幣轉賬記錄。婷婷的閨蜜不肯出庭作證,閨蜜的前男友出庭證明吉星與婷婷的認識過程和情人關係。通過這些證據,法院裁決婷婷的胎兒有可能是吉星的孩子,向警方申請比對吉星的DND的訴求應當允許。
警方就提供了吉星的DND,不出所料,婷婷所懷孩子是吉星的。
拿到這個結果,已經10月份了,婷婷的孩子也懷了四個月了。
律師憑親子關係公證書進行相關調查,情況一一查明。兩個繼承人洪招娣和孟虎,中國國籍,居住在中國江蘇,各拿到一億多遺產。
婷婷懷的是雙胞胎,可以讓兩個繼承人各拿出一半遺產!
婷婷的律師準備先跟兩個繼承人協商,畢竟訴訟的話費用高、耗時間。聯繫不上當事人,查資料看到兩個繼承人都有代理律師,洪招娣的律師就在萬錦,於是聯繫上了林律師。
林律師一聽到有這事,心想該來的總要來。他當然爲他的當事人可惜,但畢竟不是他自己的利益,不,從利益角度而言這還是好事,因爲當事人又要請他代理處理這樁大事了。
林律師看了親子關係鑑定書及相關公證書,覺得法律上沒問題。律師之間比較好談,法律上無爭議,就是如何協商解決了,協商不成就起訴。對方自然要先開價,要求照法律規定分,林律師說我的當事人要求多佔份額,因爲情理上他們與吉星的關係更密切。
對方問多佔多少?
林律師說比規定多分割一倍。
對方不同意,只願意多10%。
協商就是這樣討價還價。
僵持了半個月,對方不耐煩了,說要起訴。
林律師當然要把所有情況與錢穎穎、周航講,錢穎穎開始聽了這個消息身子要癱下來,感到天旋地轉,心裡罵周志棟,死要臨頭還生事。不願意拿出錢來,雖然大部分是周航的錢。但聽林律師說法律上沒辦法,只能儘量少給了。
周航也悲哀。他拿到錢後,大部分還放在上海人陳總那做投資,讓錢穎穎去萬錦的公司上班,要監督的。小部分由周航支配,他也認真學起投資。他還要拿出一千萬人民幣捐獻給同志協會,用於宣傳和活動費用,目的是爭取同志的更大權利。現在要拿出一半錢,打亂了他的計劃。
錢穎穎要見婷婷,做她的工作,騙她,刁難她,想讓她少要錢。林律師說,你以什麼身份找她呢,你又不是繼承人。
想想也是。
林律師又說,就是你身份合適,估計那個叫婷婷的也不肯出面,律師會教她的,有律師就很討厭,輕易不會鬆口的。
林律師說,唯一讓他們感到麻煩的是,兩個繼承人都在中國,協商不成的話,他們要到國內打官司,執行也困難。讓我來跟李律師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