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穌聽了,未免覺得十分荒謬。
唐藍好端端的怎麼就忽然懷孕了?
雖然淳于越沒跟她說明白,但她也大概猜得到,他生日那晚,唐姿想要下藥的人並非是陳子闌。
淳于越說過,唐姿並沒有和陳子闌發生任何事情。
那她又是跟了誰?
以當晚的情形來看,排除掉淳于越和陳子闌,就只有一個晏十三。晏十三是個武功高強的將軍,自然更不可能被唐姿得逞。
而唐姿又是因爲殺了王得意才被抓起來。
答案就很明顯了。
那晚與唐姿滾到了一起的,必然是王得意,唐姿憤怒之下才殺了他。
唐穌雖然沒見到現場情形,竟也把事情猜了個**不離十。
她捏着下巴琢磨。
可,就算唐姿和王得意睡了,這才兩天時間,她就算懷上了,也不可能這麼快就知道啊!
即便是用現代的醫學手段,至少同牀一週後,才能通過驗血或者驗尿得知結果。
古代的手短無非就是診脈,兩天就診斷出來?
絕對不可能!
顯然不僅唐穌想到這一點,就是不諳世事的唐藍也滿臉疑惑:“唐姿那女人……她又沒嫁人,怎麼能懷孕?莫不是假裝的,想逃避坐牢?”
石媽道:“這我就不知道了,不過,衙門又不是她家的,哪裡能那麼容易被她騙過去?這個事兒八成是真的!”
一個女子未婚先孕,傳出去名聲基本就完了。
就算是爲了逃避坐牢,這代價也太大了些。
按律,女人懷孕並不能免除任何罪責,只是把時間往後延遲而已,等到孩子百日後,若是囚禁,她依舊要坐牢,若是死罪,她依舊要被砍頭。
唐姿並非那麼蠢的人。
衙門更加不會被她糊弄。
所以,按照唐穌的推測,唐姿十有**是真的懷孕了,而且是在這件事之前就已經有孕。
那她又是跟誰有的孩子呢?
這個問題就比較耐人尋味了。
晚上流雲來送飯的時候,證實了唐穌的猜測。
今兒一大早唐姿在牢裡忽然又嘔又吐,獄卒報給縣丞後,縣丞去找了個大夫過來,給唐姿診脈,結果一診就診了個滑脈。
大夫還說,唐姿體質特殊,害喜嚴重,必須好好躺在牀上養着,不然就有滑胎的危險。
牢房裡怎麼可能有這樣的條件?
按大明律,有孕的女子一律不許用刑不許虐待,且可以放回家中生養。
縣丞急忙去請示了淳于越,淳于越便依律放她出獄回家,只是不許她隨意離開清徐縣。等孩子生下後,再把她關起來起來。
唐藍聽完流雲的講述,撇嘴道:“真是便宜她了!”
流雲笑笑沒吭聲。
這對於一個未婚女子來說,可不算什麼便宜。
唐藍揪住他追問:“你知道那個讓唐姿懷孕的男人是誰嗎?”
流雲苦笑道:“這,我真的不知道。除了她本人,恐怕只有那個野男人自己知道了。”
唐藍揪着不放,非要他說。
流雲向唐穌求救。
唐穌瞪了眼唐藍,“你小孩子家打聽這些做什麼?”
“姐姐就不好奇?”唐藍道。
“很快,她自己就會告訴我們的。”唐穌勾脣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