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和霍普並排站在倉庫邊緣,看着周圍一片混亂的景象氣的牙癢癢,這麼好的機會,本來可以直接抓到弗蘭克·沃爾什的,結果就因爲一個莫名其妙拿槍的混蛋,讓他們的目標直接消失了。
看着僅有的幾名本地探員,吉米想了想,後續的調查還是要依靠他們,這種地方他自己是沒有大範圍調查和跟蹤能力的。
吉米看了一眼霍普:“霍普,你在這裡等下,我跟他們聊聊。”
霍普點點頭,吉米走向巴爾的摩辦公室的一名負責人,跟他們接頭的莫里森高級探員,“莫里森探員,我們需要談談。”
莫里森現在也是有些頭疼,他們的人只是跟對方見個面,追了幾步就中了一槍,後面的槍擊案又沒有什麼作爲,這次真的是損失慘重,他們來到旁邊沒人的地方,莫里森問道:“有什麼事麼?楊探員。”
吉米低聲說道:“莫里森探員,我送給你一個禮物。”他用頭點了點那邊抓捕的三個中槍的人。
莫里森扭頭看了一眼,挑了挑眉,“那麼,我需要付出什麼?”
吉米:“至少兩個監控小組,一個盯着弗蘭克的家,一個盯着他那家公司,那家公司是走私集團表面的公司,裡面他們的人肯定不少。
另外還需要本地警方的支援,他們接到消息以後能及時通知我們。
作爲回報,這裡的事情,都歸你了,我想那個倉庫你們應該會有不少收穫。你知道的,我只想要我的目標,如果有其他的……”
吉米的話沒說完,但是莫里森肯定也會明白的,他皺着眉想了一下,伸出右手:“成交。”
吉米也伸出右手和他握手:“我等你的消息,不管什麼時候。”
莫里森:“那麼,我先去安排一下。你的人?”
他示意了一下站在一邊的霍普,吉米搖了搖頭:“我來搞定。”
莫里森點點頭,轉身離開,需要做的事情很多,現在剛好是他可以做點手腳的時候,過了就麻煩了。
吉米也轉頭跟霍普說了目前的安排,他們需要跟彼得聯繫一下,交待之後他們的計劃,同時可能需要總部那邊再次提供一些技術支援。
弗蘭克·沃爾什的資料已經收集到了,現在他逃離了包圍圈,必須第一時間調查他的位置,最好的辦法還是他的手機,當然是他公開資料裡的那個手機。
雖然巴爾的摩辦公室也能做,但是要調用這裡的指揮中心辦事始終不如總部那邊方便,所以僅僅等了不久,他們就收到了總部的定位消息,莫里森探員本來安排其他人護送傷員回去的,現在也只能把探員抽調出來,繼續追擊下去。
弗蘭克·沃爾什是退役軍人,槍法非常準,之前那名中槍的探員就是證明。不是所有探員都是吉米這樣的人,但是這些人也都是經過培訓訓練的,至少比一般人要強的多,一個照面就中槍,對方還能迅速逃掉,說明弗蘭克當年在軍隊訓練的科目現在依然沒有被遺忘,甚至因爲自己的職業,可能有刻意再次訓練過。
這樣的人非常危險,莫里森也沒有之前的輕視了,所有出發調查的探員被強制要求更換防彈衣,裝備步槍,隨時注意對手的位置。
弗蘭克的手機號並沒有持續跟蹤到,吉米他們僅僅追了一公里左右的距離,就失去了手機的信號定位。
莫里森看了周圍的環境,再次聯繫分部辦公室,開啓對他們目前位置周圍進行調查,同時聯繫911報警中心,附近所有報警信息同步轉給FBI,涉及入室盜竊,劫持、偷竊汽車等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暴力案件都有可能是弗蘭克做的。
這次的案子他們必須盡全力處理,DC兩名FBI探員失蹤,總部找到了人,結果在他們的地界被人輕鬆逃離,還傷了這裡的探員,這太丟臉了,對他們這些經手的人來說,這在某些重要時刻就是別人攻擊的目標了。
弗蘭克的逃離路線其實也很簡單,他在逃跑的路上把可能被定位的手機破壞扔掉,之後調轉方向逃往居民區,爲了避免被人發現異常,在居民區裡他並沒有奔跑,僅僅只是尋找了一會就找到了一個信箱裡有一堆廣告的房子。
一般人都會經常清理信箱,這種很多廣告的信箱基本預示着這棟房子裡沒有人在家。
弗蘭克左右看了看,確定沒人注意自己,直接跑到後面打碎了玻璃爬進了房間,然後在裡面翻找了一下,找出了幾件衣服和一把手槍,他換了衣服,找了一個揹包再塞幾件,接着尋找交通工具,可惜運氣不好,他只能出去以後嘗試在路邊尋找。
很快一輛老舊的轎車進入了他的視線,這種車很容易用總線打火,所以作爲臨時交通工具非常合適,他只需要開一段離開FBI的包圍圈就好。
弗蘭克非常疑惑,FBI爲什麼會找到他。
他們從華盛頓DC出來以後切斷信號,連續更換了三輛車,同時安排人員把兩名FBI探員全部處理掉,FBI那邊肯定不可能找到屍體的,他們是怎麼做到這麼精準的找到自己的?
覆盤一路上所有的經過,他們從來沒有泄露自己的身份,而且使用過的車子也都很小心的清理過指紋,FBI就算能找到他們用過的車,也最多隻能查到一些血跡,還是那名中槍的探員的,不可能會聯繫到自己的。
弗蘭克剛纔在那個房間裡沒有找到手機,但是找到了一些零錢,因爲小保險箱他自己打不開,沒有這種技能,所以也只是拿走了一點點零錢,這些可不夠他買一個不記名手機的。
至於他的家和公司,不用想FBI那邊肯定已經安排了人員盯着,自己回去一定會掉進他們的包圍圈,這時候必須動用之前準備的後路,另外就是找人幫忙了。做走私的人,自然知道自己辦的事有多危險,所以他也有給自己提前準備一些備用資金和物資用來跑路和躲避追捕。
但是他需要時間,因爲那個倉庫在巴爾的摩南部,而他工作的那家公司的倉庫在巴爾的摩東北部,他要縱貫穿過巴爾的摩全城,還不被警察和FBI發現。
現在開的這輛車肯定不行,因爲他不知道這輛車什麼時候會被上報盜竊失蹤,一旦已經上報,會讓他直接落入警察的監控範圍,萬一暴露了自己的倉庫位置,他就只能在野外生存一段時間了。
野外生存對他來說不是問題,但是這裡是美國東海岸,人口衆多,能讓他安心躲避的無人荒野在這附近是基本不存在的,他總不能殺掉所有看到他的人。
很快,弗蘭克看到了一個大型超市,他來到停車場開車轉了一圈,很快發現一輛車的車窗沒有關閉,他悄悄靠近,迅速下車跑過去,從窗口打開車門,在裡面搜了一下就返回車裡啓動車子離開停車場。
同樣操作在另外兩個停車場也做了一次,他終於攢夠了錢,來到一個偏僻的手機店買了一部預付費手機,這才放鬆了一點。
這輛車已經不能用了,弗蘭克再次尋找目標,成功換了一輛車,一邊往南開一邊打開手機撥打了一個電話,詢問了現在的情況。
FBI對弗蘭克的通緝令已經發布,電視臺也開始插播突發新聞,公佈了弗蘭克的照片和名字,他因爲一路都在路上和停車場,根本沒有看電視,所以也不清楚這件事。
現在他已經走投無路了,只能另外打一個電話,給自己一個跑路的機會。
從倉庫取證件和物資資金很順利,美國這種mini倉和私人倉庫很普遍,而且大部分都沒什麼監控,順利拿到自己的備用物資以後,弗蘭克再次換了一輛車趕往郊區的一棟安全屋,他需要在這裡等待消息,走私渠道也不是隨時都能讓他上船離開的,必須等後續的通知纔可以。
吉米和霍普現在只能在巴爾的摩辦公室裡等待消息,因爲對巴爾的摩不熟悉,即使是有通報消息,他們倆也沒辦法及時趕過去,現在基本上是莫里森探員和他的下屬支援探員在處理這些線索。
弗蘭克的顧慮是對的,在他離開沒多久,他盜竊的那輛車的車主就報警自己的車被人偷了,因爲就在莫里森劃的範圍裡,所以巡警和FBI探員都已經安排了人到現場開始調查,同步對那輛車的軌跡進行調查。
因爲弗蘭克經過的幾個停車場並沒有監控,所以他們的調查過程並不順暢,跟在弗蘭克的後面耽誤了不少時間,如果不是有人在路邊發現了那輛開着車門等待人開走的車,他們至少還需要幾個小時才能找到弗蘭克的線索。
這個發現也讓FBI收穫頗多,這輛車裡有弗蘭克沒有清理的指紋信息,鑑證科那邊開始檢查,這些都會成爲弗蘭克日後被審判的證據之一。
在這輛車周圍,FBI開始調查是否有其他人丟失車輛,並且調查監控,這輛車到了附近之後的一段時間在路上行進的車輛都會被列入調查範圍,這兩項調查內容彙總之後他們就可以知道要找的車輛是哪個了。
同時根據調查,他們還發現了這輛車在之前消失的一個社區,在那裡只有一個手機店,當着FBI的面,手機店的經理也沒有抵抗多久,就承認了剛纔有個人來買手機的事,並且確認就是FBI手裡通緝令上的人。
那部手機的號碼店主當然沒有登記,但是這個並不難解決,聯繫手機店上面的公司,FBI直接拿出了一個大殺器,他們緊急申請的搜查令,讓公司提供他們進貨信息和店鋪手機的劃撥記錄。
終於,在技術人員的配合下,FBI這裡花費了不少時間才覈對完店鋪裡的存貨手機,匹配出來最近一段時間銷售的不記名手機序列號,接下來就是技術人員的排查了,一直到晚上才定位到弗蘭克的不記名手機手機號。
這邊的調查有技術人員處理,莫里森他們也沒有閒着,通過匹配車輛,他們成功來到了mini倉庫,只是這裡倉庫衆多,工作人員也不能確定弗蘭克用的是哪個,所以莫里森把人員分開,一部分繼續調查車輛信息,留兩個人跟這邊的工作人員覈對進出人員和倉庫信息。
終於到了晚上,技術人員定位了弗蘭克的手機號,通過基站定位確定他還在巴爾的摩,只是在東南方的郊區,在辦公室等消息的吉米和霍普這纔出發跟莫里森他們匯合。
這次有確切定位信息,莫里森也就沒有再讓警方參與了,那些巡警對上槍法非常準的弗蘭克,估計討不到好處,而且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而他手下的這些探員估計也夠嗆,所以他聯繫了上級,調來了一個SRT小組,準備突襲弗蘭克居住的那棟房子。
吉米他們從總部出發,速度上還是晚了一點點,莫里森探員等到SRT隊員就位之後,沒有等待吉米他們,直接對那棟郊區的兩層民居發起了突襲,裡面一對夫妻正在看電視,突然就被一羣全副武裝的FBI探員突襲,直接懵了。
只是莫里森他們還是失敗了,房子裡除了房主夫妻兩個人,沒有其他人了。
莫里森詢問了兩人,得到一個消息,他們進來之前十幾分鐘的時候,弗蘭克剛剛從這裡離開,而他把自己的手機跟房東的手機做了交換,所以FBI這邊的定位信息沒有問題,確實是弗蘭克的電話,但是並不是他本人。
再次調查房主的電話,弗蘭克已經進入了市區,吉米從電臺裡聽到了結果,立刻讓霍普調頭開始追擊弗蘭克,莫里森他們也立刻離開那棟房子,往北方追去。
這種反偵察意識真的是吉米遇到的第一個,堪比上次他們追查那批僱傭兵,弗蘭克比那些僱傭兵更難搞,因爲那些僱傭兵雖然人多,但是他們因爲要全程在野外行進,所以確定位置之後吉米可以很快跟上去,之後的戰鬥就很簡單了。
而這個弗蘭克,這一天時間他至少換了三四輛車子,有倉庫作爲後備物資存放地,還有郊區的安全屋,更是把自己剛剛買的不記名電話給拋棄掉,這種反偵察意識絕對不是一個普通黑幫成員能做到的。
還好,弗蘭克並不知道FBI已經突襲了他的安全屋,拿到了他現在手裡的電話信息,否則他肯定會繼續扔掉手機逃跑的。
不過弗蘭克爲什麼要從城市南邊再次回到北邊?一般來說要逃離肯定是選擇遠離巴爾的摩市區的,這裡警察和FBI的力量真的很強大,他一定有自己的理由才能克服這種困難選擇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