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佛裡國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陽光明媚,時有清風。 珊莎站在塔樓窗邊,看着大彗星的長尾巴,透過疾走流雲,昭然可見。這時,亞歷斯·奧克赫特爵士前來護送她去比武會場。“你覺得這顆彗星代表着什麼?”她問。
“這是上天派來榮耀您的未婚夫的,”亞歷斯爵士立時回答,“你看,它閃着光輝,在陛下的命名日劃過天際,好似諸神爲他舉起了旗幟,以示尊崇。老百姓都把它叫做‘喬佛裡國王彗星’。”
他們想必是如此告訴喬佛裡的,至於實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確定。“我聽下人把它叫做‘龍尾星’。”
“是啊,喬佛裡國王的寶座是以前龍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兒子所建築。”亞歷斯爵士道,“他是真龍的繼承人——況且深紅又是蘭尼斯特家族的顏色,這也是一個象徵。依我之見,彗星定是上天送來宣告喬佛裡國王陛下登基的,它預示着他終將擊敗敵人,贏得最後勝利。”
真的嗎?她不禁暗想,諸神真會如此殘酷嗎?眼下喬佛裡的敵人就包括她自己的母親,還有哥哥羅柏。父親已經死於國王令下,難道接下來就要輪到羅柏和母親了嗎?彗星是紅色的沒錯,可喬佛裡不只是蘭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後代呀,而他們的標誌是金底黑鹿,諸神怎不給小喬一顆金色的彗星呢?
珊莎驟然闔上窗子,轉身背離窗邊。“小姐,您今天真漂亮。”亞歷斯爵士說。
“謝謝你,爵士先生。”珊莎知道喬佛裡要她出席比武大會以示賀意,便特別精心打扮過。她穿了一襲淡紫色禮服,戴着喬佛裡送的月長石髮網。禮服的袖子很長,掩飾了她手上的瘀傷,那也是喬佛裡的‘禮物’——他一聽說羅柏自立爲北境之王,氣得發狂,便派柏洛斯爵士來揍她。
“我們走吧?”亞歷斯爵士伸出手,她挽起來,隨他走出房間。假如珊莎非得從御林鐵衛裡選一個作跟班,她寧願是他。柏洛斯爵士脾氣暴躁,馬林爵士冷酷無情,曼登爵士那雙怪異的死人眼總教她不舒服,普列斯頓爵士則一副當她弱智小鬼的神情。只有亞歷斯·奧克赫特爵士彬彬有禮,會真誠地和她說話。有次喬佛裡命令他打她,他居然還表示抗議,後來他雖然還是打了,但出手比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輕得多。他好歹爲她求過情,其他人遇上這種情形,都是絕對服從……當然,獵狗例外。可小喬都叫另外五人打她,從不叫獵狗動手。
亞歷斯爵士有淡褐色的頭髮,臉長得也不難看。今天他的白絲披風用一片金葉扣在肩頭,外衣胸前則用閃亮的金線繡了一棵枝葉繁茂的橡樹,看起來十分瀟灑。“在您看來,今天會由誰勝出呢?”他們一邊手挽着手走下樓梯,珊莎一邊問。
“當然是我。”亞歷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這種勝利不足掛齒。這只是小場面、小比試,參加者不超過四十人,其中還包括侍從和自由騎手。把毛頭小子打下馬一點也不光彩。”
上次的比武大會可就不一樣了,珊莎心想。那是勞勃國王特別爲她父親舉辦的,當時全國各地的達官貴人和英雄武士競相涌至,互相較勁,而君臨全城居民也都到場觀看。她至今仍記得當時的空前盛況:河岸佈滿帳蓬,騎士的盾牌各自懸掛在營帳門口,一長列絲質三角旗隨風飄揚,精鋼刀劍和鍍金馬刺閃着耀眼陽光。比武那幾天,號角長鳴,馬蹄轟隆,入夜之後則是宴席大開,絃歌不輟。那是她一生中最燦爛的日子,如今卻恍如隔世。勞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間,她的父親則被視作叛國賊,斬首於貝勒大聖堂前的講壇上。現在國內三王各據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戰火熾烈,君臨城中則擠滿了來自各方、走投無路的人,難怪他們只能在有厚厚城牆庇護的紅堡裡爲喬佛裡舉辦比武競技。
“你覺得太后會出席嗎?”每次有瑟曦在場約束兒子,珊莎總覺得比較安全。
“恐怕不會,小姐。重臣們正在開會,說是有要緊事。”亞歷斯爵士壓低聲音,“泰溫大人率兵朝赫倫堡前進,不願照太后的命令領軍至此。太后她可是氣壞了。”這時一隊身披紅披風,頭戴獅紋盔的蘭尼斯特衛士從旁經過,他立即噤聲。亞歷斯爵士雖好說閒話,卻知要提防隔牆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築起了看臺和競技場,但其規模的確小得可憐,而前來觀賞的人羣還只稀稀落落坐了個半滿。觀衆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備隊或深紅披風的的蘭尼斯特衛士,到場的貴族男女爲數極少,只有那幾個還留在宮裡的人:臉色死灰的蓋爾斯·羅斯比伯爵就着一條粉紅絲巾咳個沒完;坦妲伯爵夫人被兩個女兒——文靜但遲鈍的洛麗絲和毒舌的法麗絲——夾在中間;黑皮膚的賈拉巴·梭爾遭到放逐,原本便無處可去;艾彌珊德小姐還是個小嬰兒,躺坐在乳母膝上。據說她不久便要嫁給太后的某個堂弟,如此蘭尼斯特家族纔好接收她的封地。
國王坐在一頂深紅天蓬下的陰影裡,一隻腳隨隨便便地翹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彌賽拉公主和託曼王子坐在他後面,桑鐸·克里岡則站在皇家包廂後方守衛,雙手按着劍柄。他身披御林鐵衛的雪白披風,用鑲珠寶的別針系在寬闊的肩頭。雪白的披風與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鑲釘皮背心有些不相稱。“珊莎小姐到。”獵狗一見到她,便簡短地宣佈。他的聲音粗得像是鋸木頭,因爲半邊臉和喉嚨都有燒傷,一講話嘴巴就不住扭曲。
彌賽拉公主聽見她的名字,便害羞地對珊莎點了個頭。胖胖的小王子託曼卻熱切地跳了起來,“珊莎,你聽說了嗎?今天我要下場比武喔!”託曼不過八歲,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蘭。他們兩人同年,但布蘭此刻人在臨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無恙。
珊莎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換取和他重聚的機會。“我爲您對手的性命擔心。”她莊重地對託曼說。
“他的對手是稻草人兒。”小喬說罷起身。國王今天身披鍍金戰甲,胸前雕着一頭怒吼雄獅,好似在期望隨時投身戰火。他今天滿十三歲,發育良好,個頭極高,有着蘭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髮碧眼。
“陛下。”她屈膝行禮。
亞歷斯爵士也鞠了個躬,“陛下,請您準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裝準備下場。”
喬佛裡唐突地揮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卻沒離開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興你戴了我送的寶石髮網。”
看來國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鬆了口氣。“感謝陛下厚愛……更謝謝您的讚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開心愉快。”
“坐吧,”小喬比比身旁的空位,命令道,“聽說了沒?那乞丐王死了。”
“誰?”一時之間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羅柏。
“韋賽里斯,‘瘋王’伊里斯最後一個兒子。自我出生以來,他就在周遊各大自由貿易城邦,自稱是國王。哼,母親說多斯拉克人終於幫他加冕,不過用的是熔掉的黃金。”他笑道,“你不覺得很可笑嗎?火龍可是他的家徽呢,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殺死一樣。說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後,就真把他丟去喂狼。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我準備跟他當面決鬥啊?”
“陛下,我會樂於關注。”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珊莎保持冷靜而有禮的口吻,然而喬佛裡還是眯起眼睛,想判斷她是否有嘲弄之意。“您今天會下場比試嗎?”她連忙問。
國王皺起眉頭,“母親大人說這樣不妥,因爲這場比武大會是爲了給我慶祝才舉辦的。可我要真是下場,準會摘下優勝,好狗,你說是不是啊?”
獵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這路貨色打?那還用說。”
他是父親那場比武大會的冠軍,這點珊莎可沒忘。“大人,那您今天會參加嗎?”她問他。
克里岡的語音充滿不屑,“他們不配。這場比武根本是蚊蠅打架。”
國王哈哈大笑,“喲,我的狗兒叫起來可真嚇人。我看乾脆叫你跟今天的冠軍決鬥好了,至死方休。”喬佛裡最喜歡逼人互鬥至死。
“那你就要少一個騎士了。”獵狗本人始終沒有接受騎士宣誓。他的哥哥是個騎士,而他極端痛恨他哥哥。
這時,一陣號角聲突然響起,國王坐回椅子上,並牽起珊莎的手。若是從前,此舉定會讓她心臟狂跳,然而在她乞求他網開一面,寬恕父親之後,他竟然下令將父親斬首示衆,所以如今他的碰觸令她憎惡,但她知道自己不能顯露出來,於是便強作鎮定。
“御林鐵衛的馬林·特蘭爵士!”司儀高喊。
馬林爵士從西邊進入比武場,一身亮白金縷鎧甲,騎着一匹乳白色的戰馬,灰色的馬鬃飛揚,背後長長的披風宛如白雪大地,一根十二尺長槍擎在手中。
“青亭島雷德溫家族的霍柏爵士!”司儀唱名。霍柏爵士騎着黑色駿馬自東邊進場,馬兒披着酒紅和藍色相間的飾服,他的槍上也繫了同樣色彩的布條,盾牌上則是葡萄串家徽。雷德溫家這對雙胞胎和珊莎一樣,都是太后強留的賓客。她很好奇,到底是誰出的主意,讓他們參加喬佛裡的比武大會,應該不是自願的吧,她心想。
典儀官一聲喝令,兩名參賽者立刻平握長槍,腳踢馬刺,衝了上去。圍觀的衛士們和看臺上的貴族男女中傳出吆喝,兩個騎士在賽場中央交手,木屑飛濺,鋼鐵交鳴。不到一秒內,白槍和花槍相繼爆成碎片。霍柏·雷德溫受到強烈撞擊,在馬背上晃了晃,但總算沒有落馬。他們各自在比武場盡頭掉轉馬頭,拋下斷槍,自侍從手中接過新的。霍柏爵士的雙胞胎兄弟霍拉斯·雷德溫爵士爲兄弟叫好。
兩人再度交手,但這次馬林爵士轉移槍尖,直刺霍柏爵士胸膛,打得他從馬背上直飛出去,重重摔落地面。霍拉斯爵士連忙跑去扶起他被痛擊的兄弟,嘴裡咒罵個沒完。
“打得真爛。”喬佛裡國王表示。
“紅衛地石盔城的巴隆·史文爵士!”司儀的喊聲再度傳來。巴隆爵士的頭盔上飾有一雙寬大的白翅膀,盾牌上則繪了黑白天鵝互斗的圖案。“史林特家族的莫洛斯,赫倫堡傑諾斯伯爵的繼承人!”
“瞧他那副驢樣!”小喬高聲怪叫,聲音之大,半場都能聽見。莫洛斯只是個侍從,還是個剛當上的侍從,連拿槍舉盾都有困難。珊莎知道,長槍是騎士的武器,而史林特家出身低賤。傑諾斯伯爵本來只是都城守備隊的司令官,近來才被喬佛裡擢升爲赫倫堡領主和朝廷重臣。
他最好從馬上摔下來,在大家面前丟臉,她苦澀地想,我希望巴隆爵士殺了他。喬佛裡宣判她父親死刑,斬首之後,正是傑諾斯·史林特將艾德公爵的首級連發抓起,高舉示衆,而珊莎卻只能在旁啜泣哀嚎。
莫洛斯的黑盔甲上鑲了細緻的金色渦形花紋,外罩黑金相間的格子披風。盾牌上畫有血淋淋的長槍,那是他父親挑選的家徽。然而他似乎不知該把盾牌放哪裡纔好,只會盲目地催馬向前,結果巴隆爵士不經意地一槍戳中他盾心紋章。莫洛斯慌忙扔掉長槍,試圖保持平衡,可惜還是失敗。這少年摔下馬時一隻腳卡在馬鐙上,被狂燥的戰馬一路拖到場子盡頭,腦袋不斷在地上碰撞。喬佛裡見狀高聲嘲笑,珊莎卻大驚失色,不知諸神是否聽見了她復仇的祈禱。最後大家總算把莫洛斯·史林特解下馬,發現他雖渾身是血,人還活得好好的。“託曼,我們幫你挑錯對手了。”國王對弟弟說,“這傢伙比稻草人差勁得多。”
接下來換霍拉斯·雷德溫爵士出場,他的表現比雙胞弟弟出色,擊敗了一位老騎士。這名老騎士的坐騎裝飾着銀色獅鷲服裝,以藍白條紋爲底。雖然氣勢十足,實力卻與外表很不相稱。“真是差勁透了。”
“我不是跟你說過?”獵狗道,“這是蚊蠅打架。”
國王開始無聊了,珊莎緊張起來,於是她垂下視線,決定不論發生什麼事,都要保持安靜。當喬佛裡·拜拉席恩心情糟糕時,任何無心之言都可能使他勃然大怒。
“羅索·布倫,效勞於貝里席大人麾下的自由騎手!”司儀高喊,“霍拉德家族的紅騎士唐託斯爵士!”
自由騎手當即出現在比武場西邊,他的個子很小,身穿凹痕累累的鎧甲,上無任何裝飾,可他的對手卻不見蹤影。等了一陣,總算有一匹栗子色的駿馬跑出來,一身大紅絲綢隨風飄動,然而唐託斯爵士卻不在上面。又過了一會兒,唐託斯爵士方纔腳步踉蹌地趕到,一邊咒罵,一邊追着他的馬,他全身上下除了胸甲和羽飾頭盔外一絲不掛。他的雙腿膚色蒼白,細瘦伶仃,那話兒噁心地前後晃動。觀衆席上立時喝起倒採。唐託斯爵士抓住坐騎的繮繩,想要爬上馬背,但馬兒不肯站定不動,而騎士喝得酩酊大醉,光溜溜的腳始終踩不到馬鐙。
此時觀衆已經笑得前仰後合……唯獨國王例外。喬佛裡眼中正是當日他在貝勒大聖堂前宣判艾德·史塔克公爵死刑時那種神情。下面的紅騎士唐託斯爵士終於決定放棄,重重坐在泥地裡,摘下羽飾頭盔。“我認輸!”他大叫,“給我點酒喝吧!”
國王霍地起身,“去窖裡搬一桶來!我要看他淹死在裡面。”
珊莎倒抽一口氣,“不行!您不可以這樣!”
喬佛裡轉過頭,“你說什麼?”
珊莎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剛纔說的話。她瘋了嗎?竟然當着衆廷臣的面對他說“不”?她沒打算開口的,可……雖然唐託斯爵士又醉又蠢又沒用,但他沒有惡意啊。
“你說我‘不行’?你是不是這樣說的?”
“我……”珊莎說,“我只是覺得……如果您在您的命名日殺人……會帶來厄運,陛下。”
“你騙人,”喬佛裡道,“既然你這麼在乎他,我乾脆讓你們倆一起淹死算了!”
“陛下,我在乎的不是他,”字句拼命從她口中涌出,“您要淹死他或砍他的頭都行,可是……如果真要殺,也請您明天再殺……可千萬不要今天啊,今天是您的命名日。我不忍心見您招來厄運……就算國王,這樣做也會惹來厄運的啊……歌手們都這麼說……”
喬佛裡鎖緊雙眉。她看得出來,他知道自己在說謊,看來免不了又要遭殃了。
“這女孩說得沒錯,”獵狗粗聲道,“俗話說命名日播下的種子,一整年都會結果。”他語氣平淡,彷佛一點也不擔心國王相信與否。莫非真有此說?珊莎其實根本沒聽過,只是爲了逃避懲罰而信口胡謅的。
喬佛裡怏怏不樂地在椅子上動了動,朝唐託斯爵士擺擺手。“把他帶走!我明天再殺他,這蠢才。”
“他的確是個蠢才啊,”珊莎說,“您真是英明睿智,一眼就看了出來。這種蠢才應該拿去當弄臣,而不是做騎士,對不對?您應該給他穿上小丑裝,叫他耍把戲,他不配死得乾淨俐落。”
國王端詳她半晌,“或許你沒有母親說的那麼笨。”他提高音量,“唐託斯,你聽見小姐的話了嗎?從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新弄臣,你可以換上小丑裝,跟月童睡在一起。”
唐託斯爵士剛與死亡擦肩而過,這時酒全醒了,他從地上爬起來:“感謝陛下。還有您,小姐,謝謝您。”
兩名蘭尼斯特衛士把他帶了下去,典儀官進到包廂。“陛下,”他問,“您要我召一名新對手與布倫作戰呢,還是換下一組人上場?”
“統統不要。這些人是蚊蠅,不是騎士。若非今天是我的命名日,我會把他們全部處死。比武大會到此爲止,叫他們統統滾出我的視線!”
典儀官聽罷,恭敬地鞠了個躬,不過託曼可沒這麼聽話。“我本來要跟稻草人對打的!”
“改天再說。”
“可我想上場!”
“我纔不管你想要什麼。”
“媽媽說我可以上場的!”
“她說過。”彌賽拉公主也附和。
“‘媽媽說’,”國王模仿弟弟的口氣,“少孩子氣啦!”
“我們是小孩子,”彌賽拉理直氣壯地表示,“我們本就應該孩子氣。”
獵狗哈哈大笑,“這下你可辯不過她了。”
喬佛裡認輸了,“那好,反正我弟弟再怎麼也不會比剛纔那些傢伙差。來人,把矛靶拿出來,託曼等不及想當蚊蠅呢。”
託曼高興地叫了一聲,擺動肥胖的雙腳跑開去準備着裝。“祝你好運!”珊莎對他說。
於是他們在比武場的另一頭設起一個矛靶,併爲王子的小馬備妥馬鞍。託曼的對手是一個孩童高度的皮革戰士,裡面填滿稻草,站在一個旋轉軸上,一手拿盾,另一手則握着布墊釘頭錘。有人還在假人頭上綁了一對鹿角。珊莎記得喬佛裡的父親,故王勞勃,生前頭盔上也有兩根鹿角……喬佛裡的叔叔藍禮公爵也是,他是勞勃的幼弟,如今成了叛徒,自立爲王。
兩個侍從合力幫王子扣進他那雕飾華麗的銀紅小盔甲裡,頭盔頂端有一大束紅羽,盾牌上蘭尼斯特的怒吼猛獅和拜拉席恩的寶冠雄鹿相對嬉鬧。侍從扶他上馬,紅堡的教頭艾倫·桑塔加爵士走上前,遞給託曼一柄銀質鈍面長劍,劍刃是葉子形狀,把柄特別爲八歲男孩的手掌所打造。
託曼高舉寶劍,“凱巖城萬歲!”他用稚嫩的嗓音大喊,雙腳夾住馬肚,跑過硬泥地,朝矛靶衝去。坦妲伯爵夫人和蓋爾斯伯爵參差不齊地喝采,珊莎也加入應和。國王則兀自生着悶氣。
託曼催小馬快跑,經過假人時英勇地揮出長劍,結結實實地擊中假人騎士的盾牌。矛靶轉了一圈,布墊釘頭錘繞回來,狠狠地敲中王子的後腦勺。託曼從馬背上飛了出去,沉重地摔在地上,嶄新的盔甲像一袋破銅爛鐵般喀啦作響。他掉了劍,小馬也離他而去,跑過城郭。四周羣起鬨笑,其中喬佛裡國王的笑聲不但最大,而且最久。
“哎喲!”彌賽拉公主大叫,跌跌撞撞地跑出包廂,奔向她的小弟。
珊莎發現自己充滿一種古怪而輕率的勇氣,“你應該跟她一起去,”她對國王說,“你弟弟可能受了傷。”
喬佛裡聳聳肩,“那又怎樣?”
“你應該把他扶起來,告訴他,他騎得很好。”珊莎剋制不住自己。
“他被打下馬來,跌在地上,”國王指出,“這哪叫騎得好?”
“你們看,”獵狗打斷他們,“這小子挺勇敢,他準備再試一次。”
侍從們正扶着託曼再次騎上小馬。如果託曼是哥哥,喬佛裡是弟弟就好了,珊莎心想,我可不介意嫁給託曼。
這時,從城門樓前突然傳來聲響,把衆人都嚇了一跳。鐵鏈嘎吱作響,閘門升起,大門也在絞鏈聲中緩緩打開。“誰叫他們開門的?”喬佛裡質問。由於城中騷動不斷,紅堡大門已經深鎖多日。
在一陣金屬碰撞和馬蹄聲中,一隊人馬騎過鐵閘門。克里岡走到國王身邊,一手按住長劍劍柄。來者雖然風塵僕僕,面露疲態,卻高舉着蘭尼斯特家族的紅底金獅旗。其中只有少數人是穿着紅袍和盔甲的蘭尼斯特士兵,更多的是自由騎手和流浪武士,甲冑各異,手握利劍……除此之外,還有彷佛從老奶媽的故事裡走出來的猙獰蠻人——以前布蘭最喜歡這種故事——他們身披襤褸獸皮和堅硬皮革,長髮長鬚,有的頭上手上包着染血繃帶,還有的缺眼缺耳,甚至少了幾根手指。
在這羣人之中,騎着一匹高大紅駿馬,被怪異的墊高馬鞍前後包住的,正是太后的侏儒弟弟,外號“小惡魔”的提利昂·蘭尼斯特。他新長出的黃黑交雜的長鬍子蓋住了扁凹的臉,鬍鬚糾纏不清,粗硬如鐵線。他肩上飛舞着一件黑白條紋的影子山貓皮斗篷,他用左手握繮,右手懸着白絲吊帶。除此之外,在珊莎看來,他和上次造訪臨冬城時一樣畸形:額頭突出,雙眼大小不一,依舊是她生平所見最爲醜陋的人。
雖然如此,託曼卻腳踢馬刺,騎着小馬快步馳過場子,口中興奮地大喊。一名身軀高大,步伐穩健,鬍鬚幾乎遮掩住臉的野蠻人將男孩從馬鞍上連人帶甲抱起來,放在他舅舅旁邊的地上。提利昂拍拍他的背甲,託曼喘不過氣的笑聲迴響在城牆之間,珊莎驚訝地發現他們兩人竟然是同等身高。彌賽拉跟在弟弟後面奔至,侏儒抱着她的腰轉了一圈,讓她開心地吱吱叫。
然後侏儒放開她,輕輕吻她額頭,一跛一跛地穿過廣場,朝喬佛裡走來。他身後跟了兩個人:一個是黑髮黑眼的傭兵,舉止有如追蹤獵物的靈貓;另一個則是憔悴的青年,有一個眼窩是空的。託曼和彌賽拉跟在他們身後。
侏儒在國王面前單膝跪下,“陛下。”
“是你。”喬佛裡說。
“是我。”小惡魔應道,“不過對舅舅和長輩講話,理應更禮貌一點。”
“聽說你死了。”獵狗說。
小個子看了大個子一眼。他的眼睛一隻綠,一隻黑,兩眼均透着寒意。“我在跟國王說話,沒空理他的惡狗。”
“我很高興你沒死!”彌賽拉公主說。
“好孩子,咱們倆倒很一致。”提利昂轉向珊莎,“小姐,我對您的遭遇深感遺憾。諸神實在殘酷。”
珊莎不知該說什麼纔好。他真的爲她感到遺憾嗎?還是在嘲弄她呢?殘酷的不是諸神,而是喬佛裡啊。
“喬佛裡,我也對你的遭遇深表遺憾。”侏儒說。
“遭遇?什麼遭遇啊?”
“就忘了你父親大人?大塊頭,黑鬍子,特威猛,努力想一想,應該能記得。他是在你之前的國王。”
“喔,他啊?是的,很令人難過,他是被野豬殺死的。”
“陛下,這是‘官方’說法嗎?”
喬佛裡皺起眉頭。珊莎覺得自己好像該說些什麼。從前茉丹修女是怎麼教她的?禮貌是貴婦人的盔甲。對,就是這句。於是她穿起盔甲,開口道:“大人,關於家母逮捕您一事,我感到非常抱歉。”
“只怕很多人正爲此抱歉着呢,”提利昂回答,“事情了結之前,我看會有人悔不當初……不過很謝謝你的關心。喬佛裡,你母親在哪裡?”
“她和我的重臣們在開會。”國王答道,“你哥哥詹姆一直打敗仗。”他憤怒地看了珊莎一眼,彷佛這都是她的錯。“現在他被史塔克家抓去,我們不但丟了奔流城,連她的笨哥哥都自立爲王了。”
侏儒嘿嘿一笑,“這年頭什麼樣的人都能當國王。”
小喬不知該如何應對,但他看來十分不悅,滿腹猜疑。“沒錯,嗯,舅舅,我也很高興你沒死。你有沒有給我帶命名日禮物啊?”
“有啊,就是我的聰明才智。”
“我寧願要羅柏·史塔克的頭。”小喬不懷好意地看了珊莎一眼。“託曼,彌賽拉,我們走。”
桑鐸·克里岡多留了一會兒,“小個子,我勸你講話注意一點。”警告完之後,他才大步跟着國王離開。
現在只剩下珊莎和侏儒,以及他的那羣怪物。她試着想說些什麼,“您的手受傷了。”最後她勉強說。
“我在綠叉河邊打仗時,被你們北方人的流星錘砸到。我從馬背上摔下去,纔沒被他打死。”他審視着她的面容,笑容變得溫和了些。“爲你父親大人哀悼,是不是?你好哀傷。”
“我父親是叛徒,”珊莎立刻說,“我哥哥和母親也是叛徒。”這已經成了條件反射,“我絕對忠於我所深愛的喬佛裡。”
“毫無疑問,就和被狼羣包圍的麋鹿一樣忠誠。”
“是獅子。”她不假思索地悄聲說,說完不禁緊張地環顧四周,幸好附近沒人。
蘭尼斯特握住她的手,輕輕擠了一下。“孩子,我只是一頭小獅子,而且我向你保證,我決不會欺負你。”說完他鞠個躬,“現在,請容我告辭,我有要緊事要呈報太后和重臣。”
珊莎目送他離去。他的身體隨着踏出的每一步左右劇烈搖晃,彷佛一隻來自奇人異獸圖中的怪物。他比喬佛裡溫柔多了,她心想,但太后對我不也很溫柔?他畢竟是蘭尼斯特家的人,是太后的弟弟,小喬的舅舅,絕非我的朋友。曾經,她全心全意地愛着喬佛裡王子,對他母親,也就是當時的王后,則是大爲傾慕、全然信任,結果他們回報她的卻是父親的首級。珊莎再也不會犯同樣的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