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肉奴
從流民,到叛軍,然後叛徒,再回到流民;從陌生人,被希冀爲大俠,緊接着幻化成盜馬賊,再變成江殊。
精彩的變化,唯一不變的是,兩天的時間裡他仍然飢餓,沒往腹中添彩卻賠了兩顆牙。這樣的不幸,也許大可放心地去習慣了,如此跌宕起伏,就算命運真的才高八斗也該稍稍江郎才盡一小會兒了。然而江十一迅速發現,命運老人這纔剛剛抖擻了精神,他給江十一地下一個身份是:奴隸。
命運毫不猶豫地殺死了江殊,偷走了江十一偷來的白馬,命運此時名叫公羊賢。
在到達齡郢的同時,江十一就被以一個很傷人的價格賣給了奴隸主,比傷人的價格更傷人的是,白馬的價格是他的五十倍,說是人對畜生的高攀果然十分準確。
同樣也傷人的是,江十一曾一度真的以爲自己成了有身份的人了,然而公羊賢最後澄清了江十一的那副尊容從一開始就不曾成功騙過他,而江十一的自欺欺人無異於作繭自縛,於是公羊賢也就順水推舟,欣然接受那匹價格不菲的白馬,至於馬上的人則與贈品無異。
自此江十一就在牢籠裡目送笑得前俯後仰的公羊賢遠去,雖然傷透了的心比起飢餓實在不值一提,可依然是構成了雪上加霜。
只好選擇樂觀並且極致樂觀到心理變態的江十一慶幸自己居然還能賣上價,無論多少,至少還算有。然而這樣的樂觀也馬上被摧毀,因爲他得知了自己真是以肉價按斤賣的,比狗重卻比狗便宜,殘存的道德還是讓人肉無法與狗肉相提並論,這事實在不忍再聯想到味道上面去。
告訴江十一這個事實的是身邊的一個同類,而江十一也很難不相信,因爲他們真的跟一羣狗關在同一個籠子裡。如果這樣算是刻意的侮辱,那還能讓人好受些,起碼摧毀尊嚴前提是還有尊嚴,可壓根沒人有興趣侮辱一堆肉,那很無聊。
這樣的同類——當然不能包括狗,總共有兩個,都是腿腳不利索的老人,弱肉強食的世界裡確實老而無用,而年方三八的江十一已經無力再去在意這份悲傷了。
“年輕人,哪兒來的?”
老肉戳了戳嫩肉,嫩肉決心安分守己好好做一堆肉,誰也不想理。
不知者無畏的狗肉還能逞逞口舌之快吠幾聲,趴地上都咬不過狗的江十一隻能選擇就地死亡,比死還死的那種死,然後自知無趣的狗肉們把江十一變成了狗不理。
“年輕人,動一動,別讓人覺得你病咯,有病的會先被拉去宰。”
這樣的規勸很有用,江十一立馬大病初癒,爲了可能多活的哪怕就一小會兒。再怎麼賤的命總還是想着活,於是很賤的命就變得更賤。
“這樣就對咯嘛,年輕人就該有年輕人的樣子嘛。”
老人操着一口濃厚的廷州口音,滿口的叨叨絮絮,自認爲能夠提醒眼前這個年輕的同類還沒到時間成爲一堆真正的肉,還有的活,哪怕一小會兒那也是活。並且他也渴望得到迴應,之所以他會覺得江十一需要,是因爲他自己也需要,但願給予的又何嘗不是自己所願,誰叫他們是同類呢?
“你叫啥?打哪兒來?咋就被抓來喏吶。”
江十一正在思索他的問題,他便自顧自接了自己的話。
“咱喏,姓孟,廷州人。咱年輕時是個道士,後來嘛道觀遭軍咯,沒得辦法咱喏就去幫死人招魂。可是吶死人的勾當也得有活人願意招,死的人太多咯,一家人死的比活的多,便招不起魂了。倒是死人在那邊招活人喏……那兒也難有咱這兒苦嘛……”
“然後就被抓來啦?”
“人喏,難哦。難。沒生意做了咱們一行人餓得慌,餓瘋咯餓成惡鬼咯,咱…咱……撞見咱娃娃吃人……”
悲愴的語氣,悲慘而毫無新意的故事,江十一以爲老人在哭了。可是沒有,老人的眼睛毫無生機,對他說話卻不曾看向他,江十一終於恍然大悟!
他瞎了。
“咱招魂所以咱信吶,殺人要下地獄,吃人要變豬狗,咱想吶想,最後是想明白咯,咱要瞎,咱要當豬狗給人吃,是給咱娃娃還債吶……”
江十一明白了,老人無所謂對誰說話,他只是在跟自己對話,他無所謂誰懂了自己,只是他自己沒懂,因爲無數次沒懂,所以不斷複述,最後成了叨絮。
誰又不是這樣。
“娃娃。”
他喚道。
江十一不敢確定這是不是喃喃自語。
“娃娃,你在聽嗎?”
“啊。”
“咱名叫孟延壽,咱,咋死都好,咱想有個人記着。”
江十一確定自己會忘記,也許他會牢牢記得公羊賢,人總是會善於記仇而疏於記恩,更何況老人並沒有有恩於他,但他還是不介意撒個謊。
“記得了。”
“那就好,那就好。”
有意義嗎,讓一個行將要死的人記住自己,與讓一個死人記住自己無異,這也只是需要回應的喃喃自語罷了。
誰又不是行將要死的人呢?幾十年跟一小會兒真的有區別嗎?可是江十一真的目睹了老人的喜極而泣,那早已沒了生機的雙眼在述說悲哀的時候依舊乾涸,卻在得到一個毫無意義的迴應時流下眼淚。
老人隨即被帶走了,之後的命運無需贅述,江十一靜靜地在狗吠中等待自己的殊途同歸。
並不焦急的等待中,一個魁梧到驚悚的身影引起了江十一的注意,赤裸着蒼白的皮膚,拖着鎖鏈被人押送走過。
“乖乖…”
身邊的另一個殘存的老人不是瞎子。
“咋長的,這麼大個。”
“這是什麼。”
本該用“誰”江十一卻用了“什麼”,因爲眼前的巨物實在難以獲得屬於人類的認同,畏懼有時會凌駕於尊重。
“湯蒂抓來的白奴。”
“白奴?”
“聽說賣價可高了。”
白奴似乎聽到了這邊的議論,回頭看了一眼江十一,江十一看到了一張恐怖的黑色面具,那張面具彷彿長在他的臉上。
“那是刺上去的。”
“爲什麼?”
“好認唄。他在看你呢。”
江十一不敢與它對視,轉眼看着老人。老人面無表情地說道:
“這些東西都是喂活人的,你以爲抓我們是爲了什麼?真有那麼多人願吃人肉?”
“養這玩意兒幹嘛?”
“打仗唄。”
江十一瞬間懂了,大概這就是將食慾與鬥志捆綁在一起的最粗暴的方式。
無法解決自己飢餓的人卻要去解決別人的飢餓,這個籠子裡關着的人和狗被統一稱作“肉奴”,當然不會有正常人寧願明目張膽地吃人肉,可是當它足夠廉價,把狗肉放在一堆賣就意味着暴利,放下底線的商人就有資格獲取這樣的暴利。
沒過多久就又有吃人的某某東西餓了,所以剩下的老人也消失了,只留下江十一和一羣狗。
江十一很餓,他只想吃東西,儘管如今貌似有更可怕的事,只是這更證實了一個事,人們怕餓甚於怕死。
一堆飢餓的肉在等待別人的飢餓來了結自己的飢餓,如此說來,竟也該有些期待不是?
依舊沒等來別人的飢餓,倒是來了一位可能還要落魄的同類。
一位同樣年輕的人,如果江十一流落至此是因爲無與倫比的瘦弱,那眼前這位則難以以此爲由,因爲他足比一般人高出兩個頭有餘。
看上去能讓他流落至此的原因大概只能是瘦了,過分的高加上過分的瘦揉合在他身上變成了一種怪誕的形象,那能讓人重新審視人類接近骷髏而不成爲骷髏的極限。
不用他自我介紹江十一就已經爲他想好了外號:竹竿,缺的恐怕只是爲這根竹竿標註個姓註明出處了。
極度的瘦讓他的眼睛奇大,睜着眼便像在瞪人,甚至令人懷疑那對眼睛能不能閉嚴實,他瞪了一眼江十一,怕是瞪根本不是他的本意,所以江十一選擇理解與原諒。
江十一還是覺得奇怪,雖然皮包骨確實也糟蹋了他這幅潛力十足的高大身板,但怎麼也不至於淪落到堪與自己爲伍的地步,吃幾頓飽飯便能夠充實起來,也能算是挺不錯的苗子。
很快江十一獲得了答案。
“大哥,這邊沒吃的嗎?”
比女人還要尖銳的聲音,從一個男人的嗓子眼裡擠出來,很明顯他極力長話短說且表示禮貌,但依然讓江十一感到難受,比那羣狂吠的狗還要難受。
很明顯狗也是這麼覺得的,立馬對竹竿抱以深刻的敵意,並希望以更喧鬧的狂吠戰勝那該死的噪音。
江十一突然想起來啞巴,突然發覺啞巴的眉來眼去居然有點可愛,他只想迅速結束談話。
“沒。”
能活到這份上且讓人想起來他還能有最後一個價值——論斤賣,也是運氣爆表。
“我知道我聲音不好聽,我會少說話的,大哥你放心好了,對不起哦。我只是餓好多天了,問問有沒有吃的。”
江十一第一次覺得保持禮貌原來需要如此用力,用力地沒有去捂耳朵,用力地沒有去打斷他,並且很用力地爲他擔心,如果他再不說完這句話怕是狗羣會上來咬人。
“送我來的人,告訴我來這裡就有吃的了,是騙我的嘛?爲什麼沒有啊?爲什麼這裡有好多狗?不能吃的吧?”
江十一開始痛恨那個送他來這裡的何方神聖爲何不乾脆割了他的舌頭,多一根舌頭又不能多賣幾個錢。
“我們是給人吃的。”
“啥意思呢?”
“我們現在是肉!”
“爲什麼是肉呢?”
“就是給人吃的!”
“啊?還是不能懂?”
江十一隻好捂住耳朵撞牆。
“我知道我聲音不好聽,我十三歲的時候被我兄長拿劍傷了嗓子,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我不恨他,但是從此我嗓音就這樣了。我的婆婆說我聲音不難聽,有時候還挺好聽的,雖然她有時候聽不清我的話……”
“啪!”
江十一一巴掌狠狠蓋在他臉上。
“你怎麼……”
“啪!”
“你……”
“啪!”
“……”
“啪!”
真是大快狗心,狗們立即停止狂吠表示讚許,如果可以,它們可能願意對江十一的見義勇爲豎起大拇指,江十一的手依舊停在半空繃直了預備,以形成足夠的威懾,阻止災難再從他的嘴巴里發生。竹竿驚恐地捂緊自己的雙頰,他很無辜,也很欠揍,足以把一個習以爲常的弱者逼成施暴者的那種欠揍。
這時,該來的終於來了,江十一被帶出了牢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