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錯這邊正組織查找肇事車輛買家的時候,閆儒玉卻悄悄回到了未偵破案件檔案室。
他心中只有一個疑問:牛蘇傑真的不是綁匪?
他有如此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難道真的不是他?
牛蘇傑有一句話說得很對,那就是:如果不是過命的交情,誰會爲他家做這種事?
過命的交情。
可這個利益至上的年頭,哪兒還有過命的交情?
就拿牛蘇傑最後講的那個故事來說,即便王桂華救了人家孩子,是人家的救命恩人,人家就得爲了幫你報仇?還把自己弄成綁架犯?太不合常理了。
再者,這個故事其實就是在暗示警方,王桂華平日裡廣結善緣,說不定她還幹過什麼不得了的大好事,就連牛蘇傑都不知道。
難道警方還要去查王桂華這輩子的好人好事?
誤導!這是誤導!
閆儒玉靠在椅背上,閉目思忖。
一條條案件信息在他的腦海中掠過。
鑰匙……
日記……
受欺負時隱忍懦弱的董明亮……
被詢問時沉着的董明亮……
4月2號晚上,被綁架的夏冰……
4月2號晚上,給醉酒的爸爸倒過一杯水的董明亮……
4月2號晚上,身在老家的牛蘇傑……
……
第二天中午,吳錯帶回了一條好消息:查到買車人了!
從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始,沿着桑塔納行駛過的每一處監控追查,警方發現,這輛桑塔納在城鄉結合處的一個網吧門口停留過。
網吧的監控錄像顯示,有兩人從車上下來,進入網吧上網。
在網吧查到了兩人的身份證信息。
夏小江,17歲,13歲時輟學,一直在南方老家,無業。
12月5日從老家乘坐動車來到京北市。
李江龍,夏小江的同學,兩人先後輟學,輟學後在一起混跡,12月5日和夏小江一起來到京北市。
兩人一直居住在城鄉結合部的一處小旅館。
除了四處看二手車,談價錢,其它時候都在網吧上網。
被警方抓獲的時候,兩人正退房打算去車站買票回老家。
被抓獲的當時,從兩人身上搜出了現金共計7萬元。
“知道爲什麼抓你們嗎?”
被抓的當時,吳錯就對兩人進行了突審。
夏小江抿着嘴不想說,還一個勁兒給李江龍使顏色。李江龍卻慫了,當場交代了問題。
“我們開車撞人了。”
“誰指使你們撞人的?”
“沒人指使!”
“他三叔!”
兩人回答完,尷尬地互看了一眼。
“我三叔。”夏小江不得不承認。
“你三叔是誰?”
“夏洪文。”
吳錯對一旁的刑警道:“把他們帶回去。”
又對身旁的明輝道:“咱們去請這位夏洪文。”
……
最近一週,許多人的朋友圈裡都有這麼一條求助信息。
說的是名叫夏冰的中學生被人綁架,信息中附上了夏冰的身高、長相特徵,求好心人轉發和留意,看到疑似這個孩子的人,請及時聯繫某手機號碼。
如線索有用,送上2萬酬謝,如直接找到夏冰,送上10萬酬謝。
審訊室,吳錯指着手機上的這條消息,對夏洪文道:“你寧願用這種方法找兒子,也不敢來跟我們警方配合?”
夏洪文低着頭,“我本來想着,等找到兒子,就來自首的。”
這樣的說辭並不新鮮。許多罪犯被抓以後,都會說我其實是想自首的,只是還有什麼什麼事兒放心不下。
其實他們自己也很清楚,就算那件事解決了,他們依然不會自首,尤其是重刑犯。
趨利避害的人性使然,在外面,哪怕提心吊膽,也比關在高牆內好。
吳錯沒接他的話,而是繼續問道:“爲什麼殺王桂華?”
“爲了保護我兒子。”
“保護你兒子?”
“張校長跟我們說,我們幾家的孩子把牛小杰給打死了,一開始我不信,張校長就給我看了一份衛生間門口的監控錄像。
我看見夏冰他們把一個小孩兒帶進了衛生間,然後,張校長來了,幾個小孩都跑出來了,校長進去看了看,也跑着出來了。
過了沒一會兒,校長把車開過來,停在了衛生間門口,然後把小孩抱上了車。
那孩子正是被夏冰他們帶進衛生間的,被校長抱出來的時候頭上都是血。
張校長說那孩子送醫院以後死了,現在家屬就是想要錢,只有錢能擺平這事兒,我沒辦法啊,就給他錢唄,給了20萬呢。
後來我還是不放心,畢竟是條人命啊!我就又去了一趟學校,想找校長問問情況,看對方究竟是怎麼個態度。
結果,校長沒找着,倒是碰見了牛小杰的媽媽。
她來學校問校長要兒子,那個哭天抹淚啊,我就在旁邊看了一會兒,這才知道,張校長根本沒把那個牛小杰送醫院,也根本沒有什麼賠償協商。
張校長竟然直接跟人耍賴,硬說牛小杰是放學後失蹤了,學校沒責任。
我當時嚇壞了,一條人命啊!
可是再一想,我又覺得這樣也挺好,夏冰他們打死人的事兒徹底被瞞住了,這不就是我想要的嗎?
那天,牛小杰他媽說要去報警,還說自己的大兒子就是警察,一定要查出小兒子的下落。
我就想着,不能讓他報警,一旦警察介入,就我們那點事兒,肯定一下子就暴露了……”
夏洪文拍着自己的額頭,聲淚俱下,也不知是後悔還是畏懼。
“警官,我當時真是瞎了心了!不應該啊!我就只想着不能讓她報警,就不由自主地一路跟着她,摸清了她家的位置。
然後,我就給老家的侄子打了個電話,這小子鬼主意最多,同意幫我殺死那女的……”
“那女的?”吳錯皺眉道:“被你殺死的那位母親,她叫王桂華。”
不要打斷一個正在交代罪行的嫌犯,這是每個刑警都知道的基本技巧。嫌犯的情緒十分多變,一旦被打斷,有可能把本該說出來的話咽回了肚子裡。
吳錯當然也明白這個道理,可是當夏洪文用“那女的”來指代無辜死者,他終究沒能忍住。
夏洪文張了幾次嘴,卻都沒能叫出這個名字。
是害怕嗎?
或許吧。
或許還有些別的複雜情緒。
好在,這並沒有影響夏洪文繼續講述。
“後來,我們決定製造一起車禍,我大侄子和他的朋友負責買車、踩點、跟蹤、撞人,我出錢,除了買車錢,再給他們一人三萬,他們總共從我這兒拿了15萬。
其實,你們抓了我,我反倒踏實,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警官,我兒子他還小啊,無論如何,求你們了,救救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