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樂和我在十四歲的時候,已經公然在寺廟裡牽手。師父很寵我,說是我不懂事,還沒發育,可是同我一起洗澡的師兄們居然私下告狀,說其實我已經發育。這個讓師父很惱火,因爲師父這樣說是給大家一個臺階下,可是師兄們居然如此不開竅,難道要當場脫褲驗身?這多麼不成體統。於是,師父把他們全打了,說,理由是洗澡就是洗澡,是洗去身體中與塵世接觸的俗氣,你們不好好參透洗澡的意義,居然還滿腦子想着要盯人家小弟弟看,真是太骯髒了。就算你釋然小弟弟的小弟弟已經那個,啊,可是那又怎麼樣,不讓喜樂和他牽手,轉而和你們牽手?你們這幫色狼啊。
這樣,在師父的偏袒下,那些從小沒牽過姑娘手的人全變成了色狼。而我依舊隨意可以牽喜樂走來走去。師兄們不理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有喜樂可以說話。
我問喜樂,她想不想家裡,喜樂說,其實她沒有父母,從小隻是被人當作乞討時候帶領的工具,而要飯的都喜歡她,因爲喜樂長得可愛,誰領喜樂出去要的錢肯定比別人多一截,所以喜樂從小就是丐幫的吉祥物,只有丐幫長老才能領喜樂去要飯。
多好,沒有父母,那意味着成婚的時候就可以不用花費銀兩孝敬對方父母,喜樂也不用強迫被嫁到哪個公子哥那裡去當妾。
我在寺裡的時候就問喜樂,我們什麼時候成婚?
喜樂說,等師父許我們出了寺廟再說。
我說:別怕,師父寵我們,直接在寺裡辦了喜事就可以了,師父可以主持喜事,方丈爺爺可以見證。
而這話不巧被師父聽見,懲罰自然是空前地嚴厲。
其實自從有了喜樂以後,釋空就好像從我的記憶裡模糊了,後面的十年是因爲喜樂過得很快,無論是什麼樣的感情,因爲任何的感情到最終都歸於了親情,我覺得,娶喜樂是遲早的事情。遲早的事情永遠是早的比遲的好,因爲倘若事情是遲早的,事情帶來的結果也是遲早的,一切都是一樣的,爲什麼不早點發生。
我問:喜樂,今天走了四五十里路,小扁居然還沒睡,我們什麼時候成婚啊?
喜樂半天沒有反應。倒是小扁又哼唧了一下。
喜樂說:你娶它吧,它答應了。
我說:不和你鬧呢,我們什麼時候結婚啊?
喜樂又長久沒有反應。
我想,這真是一個很難的問題,喜樂在我面前從來就沒有表現出一個女人本來就有的矜持的一面,不是她沒有,只是沒有機會,這次終於得到機會,肯定要好好矜持一番,展現女性魅力。
喜樂說:現在不行。
我說:爲什麼?你是怕現在答應了我,到了長安又碰到如意郎君嗎?
喜樂說:不是,你都沒送過我禮物,人家哪能這麼隨隨便便嫁你。
我說:那還不容易,直接把小扁送給你。
喜樂說:不行,那本來就是我的。
我說:胡說,那是驛站老闆的。
喜樂說:那我不還了行不行,我和小扁呆在一起的時間長了,產生感情了行不行?
我頓時覺得很失望,想在這方面,難道自己和小扁的經歷處境是一樣的?低聲說:原來是這樣。
喜樂說:不開心了?
我說:對。
喜樂說:我想的是,等我們一起有一個明確的目標,然後達到這個目標以後再結婚,不像現在這樣,連去長安幹什麼都不知道就先成婚了。而且我們其實不是已經和結婚沒什麼兩樣,天天在一起,就少一個儀式而已。不過你要留長頭髮了,要不然人都以爲你是一個少林和尚,是保護我的,會和你來搶我。
我說: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