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時隔六年,但楊健還是一眼就認出了眼前的青年,正是當年他上初一時,學校裡的校霸,韓超!
當年韓超輟學時十六歲,按理來說現在長相有所變化,但他的左腦門上卻有一顆黑痣,很容易讓人認出他來。另外,就算沒有那顆黑痣,以楊健對韓超的刻骨記憶,也不會輕易忘記。
韓超顯然認不出楊健,又或許早把楊健給忘了。聽來人叫出自己姓名不由一愣,隨即笑道:“喲,插針眼,看來打你的這小子還認識我。”
說完,衝楊健一揚眉道:“小子,你既然認識我,就該知道我韓超在這淮桑道上是說一不二的人物。你打了我的小弟,還搶了他的馬子,說說吧,這帳想怎麼了?”
楊健瞅了瞅韓超那夥人,發現除了韓超面帶狠厲之色外,另外七八個也就是剛到社會上的小混混,能嚇嚇普通人。於是扯動嘴角一笑,道:“算賬?正好,我也要和你算算六年前的舊賬!”
韓超聽到楊健這話,右眼微跳,不由問:“你到底是誰?”
“哼!”楊健沒回答他,哼了一聲照直走過來。
楊健邁步很大很快,幾乎是一個呼吸間就已經到了韓超面前,還沒等韓超和他的小弟們反應過來,楊健便一拳打到了韓超的面門上。
噗!
韓超應聲而倒。
頓時,包括查鄭彥在內的小弟們都驚呆了。
尼瑪,這什麼情況?老大一個照面便被幹掉了,如果是黑澀會團戰,這不是已經輸了麼?
相比於小弟們,韓超這位老大的感受要糟糕許多。此時眼冒金星不說,鼻頭一熱,血和鼻涕一起往外流,整個人都是懵的。但他絕對想不到,更糟糕的事還在後面等着他。
他雙手撐地,掙扎着想起來,卻被人一腳踩在胸膛上,又躺了回去。這一腳重的,他想吐血。
但韓超也不愧是老混混,躺下後硬是挺着開了口:“尼瑪,都幹看着搞吊,幹這逼的!”
七八個小弟這纔算回過神來,瞧見自家老大被楊健踩在腳下,立即都衝了上來揮舞着拳頭要揍楊健。卻不知道,他們的動作在楊健眼中都太慢,一瞬間,楊健腦海中便計算出許多種閃躲然後將他們擊倒的路線。
於是,很快這七八個混混都陪韓超一起躺在地上哼唧。只剩下一個插針眼,因爲早知道楊健的厲害沒上。
“你想跑?”楊健問查鄭彥。
查鄭彥先點頭,然後搖頭,最有又點頭。
楊健笑:“你跑了怎麼對得起你的超哥?”
說完,一步來到查鄭彥身邊將其踢倒在韓超身邊。
回來繼續踩住韓超的胸膛,楊健低頭問:“韓超,你還認不出我來嗎?”
韓超這時候已經怕了,因爲楊健簡直太厲害了,比他見過的最厲害的黑澀會打手都厲害。而現在看樣子,楊健明顯是找他尋仇的,可是——
“大哥,我真不知道哪裡得罪了你啊。要不您行行好告訴我,我給你好好賠罪行不?”
面對韓超的求饒,楊健沒有絲毫心軟。見韓超真不記得了,他便提醒道:“你不記得我,那記得艾薇嗎?”
“艾薇?大哥是說艾薇兒吧?”艾薇在韓超記憶中顯然比楊健要有深度,“我以前是認識她,不過人家現在都是大明星了,跟我是一點兒關係都沒有啊。”
聽韓超的話,看韓超求饒的樣子,楊健雖然仍舊沒有心軟,可卻突然間覺得沒有了意思。他一直記得當年韓超一夥人打他的仇,曾無數次想象過怎樣報復。可當真的輕而易舉將仇人踩在腳下時,卻又感到索然無味。
莫名一笑,楊健道:“你說的不錯,艾薇現在確實和你沒關係了,以後也不會有。”
說完將腳從韓超胸口拿開,彈了彈上面的灰塵,便轉身離開。
“韓超,記住這頓打爲什麼挨的——我,就是當年艾薇的那個男朋友,楊健。”
走出巷口,楊健腳步一頓留下這句話,纔沒入人羣。
這邊,躺在地上的韓超終於想起了什麼,面色變得極度難看。
這時,旁邊的查鄭彥好奇道:“超哥,這個楊健到底什麼來頭啊?”
韓超一下子坐了起來,指着查鄭彥罵道:“你媽的來頭!都是你這小子不長眼,害得大家捱打,兄弟們,給他長長教訓!”
報了仇,楊健心中通透許多。他想如果能夠再實現這麼多年的一個心願,或許他的念頭就能夠徹底的通達。現在他已經走在這條路上,相信不久就能夠真正實現。
和家人一起吃過晚飯,楊健照例回自己房裡去寫小說。而在開始寫小說之前,楊健又去豆蔻看了看。雖然《幻城》已經寫完,詩歌也是一個星期一首,但上面的評論卻仍舊不見少,尤其是《幻城》人氣是越來越火爆。
和書友互動了幾條評論,楊健忽然發現有一條站內信息。豆蔻上,除了編輯可以給作者發信息外,只有好友之間能夠發信息。不過,現在楊健的豆蔻編輯張曉天都是用qq給楊健發信息,而不是站內短信。那麼,這條短信又是誰發來的呢?
“冰雕薔薇?”
點進信息,楊健便看到了發信人的暱稱,同時也看到了信息內容。
“對不起無維大大,我對豆蔻的不怎麼熟悉,然後這段時間又有些忙,也是才發現您加了我好友。我是您的忠實粉絲,真的感到很榮幸。”
楊健點開自己豆蔻的好友圈子,發現裡面只有孤零零的一個人,那就是冰雕薔薇,同時,楊健也記起了那次看到這個暱稱時的猜疑。
想了想,楊健發了條信息:
“冰雕薔薇,你爲什麼要取這麼一個暱稱呢?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嗎?”
信息發出去,楊健輕呼了口氣,心中有些忐忑——他想見到答案,卻又怕見到答案後失望。
最後,楊健索性離開豆蔻頁面前往奇蹟。和中午相比,《誅仙》又增加了一百多個點擊十幾張推薦,評論也多了三條,不慍不火。
這種情況,楊健也探究過原因。《誅仙》在原時空出現時,不僅創意新穎,文筆絕佳,劇情感人,其外部環境也很好,正是網文剛開始流行的時期,網絡小說比較少。而在這裡,雖然網絡讀者多了許多,但同樣網絡小說和作者也多了許多,《誅仙》在其中難免被一時掩埋,難以像原時空那般一出來就吸引來諸多人氣。
不過楊健並不擔心,好書就是好書,只要一有機會,《誅仙》肯定會綻放光芒的。
淮桑地處華國內陸偏南,夏天還是很炎熱的,而就是這樣的炎熱天氣裡,楊健每天都是家、培訓中心兩點一線的走過。不,準確的來說應該是三點一線,因爲下午上完吉他課,朱佳靈總是纏着楊健送她回家。
“你上次把插針眼教訓那麼狠,他肯定懷恨在心,要是你不送我,我回家路上碰上他們怎麼辦?”
朱佳靈是這麼跟楊健說的。
“那暑假過後呢,你怎辦?”楊健問。
“暑假過後就上學了,我就不走那條路了。”
“其實你現在也可以打的回家,不走那條路。”楊健看着朱佳靈笑。
“不管,不管。總之你作爲好朋友就要送我。”朱佳靈抓住了楊健的手臂。
而楊健,也不知不覺升級成爲了她的好朋友。
楊健沒有拒絕做朱佳靈的好朋友,但每次都是送到小區外面,絕不進小區一步,更不會應朱佳靈的邀請去她家裡坐坐。
現實生活中,楊健過的平平淡淡,規規矩矩,而在網絡上,龍華攜帶着《誅仙》已經開始大殺四方!
楊健的簽約合同一到,《誅仙》改了狀態,第二星期可樂便給了一個新書文字推。雖然小,卻成爲了點燃《誅仙》閱讀狂潮的火星。
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誅仙》!
這小小的一行字最先出現在武俠分類的新書文字推中,地方雖然不起眼,但看到的書友卻沒有一個能挪開眼睛,全都點了進去。便是金文昌這樣的人也不例外,因爲這句話,讓他感到一種其他武俠所沒有的感覺和氣勢。
說起來,金文昌到奇蹟已經好幾年了,他年紀大,每天的上網時間都有限制,不過還是堅持每天都到奇蹟的武俠分類看一看。不僅是因爲他本人喜歡武俠,更因爲他對武俠,乃至相關的華文化有一種強大的責任感。
金文昌是他的本名,可能不怎麼出名,但若是說起他的筆名,全世界,但凡對華族文化有些瞭解的人想必都如雷貫耳。
金鏞!
半個世紀以來,當之無愧的華文武俠小說第一宗師!
他的14部小說鉅著“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至今一直是影視媒體翻拍成電視電影的熱門題材!他的影響力滲透到世界上華人所在的每一個角落!他的武俠,已經成爲一種獨特的、不可替代的華文化象徵!
當然,在奇蹟他是不會用金鏞這筆名的,更不會是金文昌這個本名,而是一個很中二的暱稱——金大俠。
【不會盜取金先生的創意,但把他的身份改了改,精彩劇情。讀者勿怪。一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