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敲了一下謝思妍白兔面具的額頭,沒好氣的說道:“你忘了你遇到我的時候是多大歲數了?自己都是早戀還敢用這樣的語氣說古代人?”
“額……我這不是沒反應過來嘛。”
“在古代,若是窮苦一點的人家,女兒十三四歲都嫁人了,16歲的時候孩子都能滿街跑。所以別把現代的思想放古代,差異太大,行不通的。”
“對了,你怎麼認識那個女的?是不是以前偷偷打聽過?”
李越哭笑不得:“你想什麼呢?這是正常的鄰居關係好不好?你知不知道遠親不如近鄰?”
“六百米還近啊?來了來了,你看那男的是誰?”
“不認識。”李越說道。“不過看氣質應該是個讀書人,看衣着打扮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家,估計又是窮小子釣上富家千金的戲碼。”
“這麼刺激?”
“再正常不過了,古代女孩的社會經驗很淺,只要有心,想要泡到一個根本不困難……哎,你幹嘛打我啊,我說錯什麼了嗎?”
“就是看不慣你這幅什麼都懂的樣子,哼,別讓我知道你禍害了那個女孩子。走走,我們去猜字謎……”
……………………
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這場屬於七夕的熱鬧在更夫打下手中的鑼鼓,喊着三更天的時候宣佈落幕,遊人漸漸稀疏,小販攤主們也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準備回家睡覺。
三更天也就是現代時間的晚上11點之後。
古代缺乏娛樂項目,11點就已經是很晚了,大多數人早就在這個時候睡的正香,如果不按照時間,按照古代人的生物鐘來計算,三更天已經是現代的一兩點鐘了。
謝思妍拿着一把輕羅小扇,呼呼的往自己臉上扇着風,白兔的面具被撩到了頭上。
“都走了啊?我們也回去吧。”
李越看了看周圍,點頭說道:“也好,沒什麼好玩的了,我們也回去吧。”
他牽起謝思妍的手說道:“身體別用力,我帶你飛。”
“是輕功嗎?”
“恩,別亂動。”
李越提醒一聲,然後給謝思妍上了一個風系的飛行術,讓風元素圍繞在謝思妍的身邊,自己則使用桃花島的輕功,帶着毫無重量的謝思妍穿梭在房頂之上。
遠遠看去,兩人長衫飄飄,彷彿神仙下凡,飛行在低空之上,男的帥,女的靚,真的是神仙眷侶。
近一點則能聽到兩人的談話聲。
“你……你慢一點啊,啊……小心。我們會不會摔下去啊……啊!”
“你放心吧,以後你也是要學習輕功的人,這麼一點高度怎麼能怕呢?”
謝思妍沒有恐高症,這一點李越之前就瞭解過,不然也不會帶着她在這上面走,嚇壞了妹子李越可是會心疼的。只是沒想到就算沒有恐高症的人,也會懼怕在房頂上穿行。
“循序漸進,我們循序漸進好嗎?你太快了。”
“瞎說,我可是很持久的。”
高速跑了二十分鐘,李越就停在了自己家門口,用輕功在房頂上跑直線真的是非常快,特別是李越的速度本來就極快。就算控制,也不是一般江湖人士比得上的。
所以謝思妍纔會有些恐懼,這就像是現代有人會恐懼車輛開快了一樣,而且兩人還是沒有任何保護的狀態。
謝思妍纔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現在是怎樣的實力,還是把李越當做一個普通人,就算是現在,也只把李越當做一個武林高手,但是武林高手一樣是普通人,一樣會死。
落地之後,謝思妍鬆了一口氣,然後緊緊的抱住李越。
“你嚇死我了!”
李越拍着謝思妍的背,輕聲說道:“好了好了,別擔心,不會有事的。”
早知道再慢一點了,可是那樣到家的時間肯定還會延長很多。
……………………
七夕節,又名乞巧節,女兒節。
由於牛郎織女的故事流傳越來越廣,大家也需要一個節日來表達男女之間不離不棄、白頭偕老的情感,所以隨着時間流逝,七夕節慢慢變爲了華夏的情人節。
中國古代絕對不允許婦女和丈夫之外的情人有曖昧之情,這是儒家思想的一部分,不可能放到檯面上來。所以說情人節只應該是未婚女子的節日,是希望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意思。
這一天,是很多古代男女互相表達心意的日子。
李越房頂站着一個人。
李莫愁已經站了很久。
她只記得來的時候太陽還發着金色刺眼的光芒,而現在月亮已經掛在了天空最中心的位置。夏蟲在遠處的樹中不停的鳴叫,吵得人心煩意亂。
“今天,他會去哪兒?”
既然選擇在這裡等候,自然是知道李越這段時間就在杭州城,她打聽過了,李越這幾天走訪的好些朋友。而今天又是杭州城中一年到頭少見的熱鬧日子,按道理來說不會出遠門纔對。
她拿起手中的劍又放下,她在考慮要不要去問問李越的下人,總不能一直這麼幹等下去。
這時候,李越從遠處飛來了。
帶着謝思妍。
“是……誰?”
李莫愁心裡咯噔一聲,瞬間出了一身的冷汗,眼中冒出血絲來。她甚至不敢去猜測答案,腦海中空白一片。直到看見那女子抱住李越的一剎那,她覺得心中好像丟失了什麼東西。
時間好像在這一瞬間回到了十年之前,那時候李莫愁還是一個不到二十的小姑娘,李越也是一個剛得到手錶不久的毛頭小子,一身現代習氣不改,見到李莫愁這個小說中的名人,便不斷用現代的笑話去挑逗李莫愁。
李越綁架她走了兩個月,但這卻是她這一輩子最自由最快樂的時候。
古墓中沒有別的男人,師傅的教育也從來未提及過男女關係,純潔的少女的心房自然容易被打開,古代女人的心房很小,一輩子只能住進一個人。
和李越同行的兩個月時間,李越雖然一直對李莫愁若即若離,一直是把李莫愁當做是一個女性朋友,可李莫愁不這麼想,當時李越的一些舉動在現代看來極爲正常,但是在古代來說卻是有些逾越了。
李越在李莫愁情竇初開的時候給了她最豐富的感情,自由,感動,傷心,快樂……所以李莫愁的心裡早就住進了李越的身影。
沒想到李越帶給自己最重要,也是最後一道感情,卻是十年時候纔出現的。
李越已經有了喜歡的人,但是這個人卻不是自己。自己一廂情願,但卻有始無終。
這是怎樣的一種心情?
世界要在下一秒毀滅了,與我何干?
這一生活着還是死去,又有什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