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成將衣領高高的豎起,遮住自己的下半邊臉,希望以此能夠掩蓋住自己的絕世容顏,避免被那幾個劫匪認出來,從而將自己的下半生跟亡命之徒聯繫在一起,他可不希望自己無限光明的前路被黑暗籠罩。
走到蕭瀟身邊的時候,李大成發現對方身上的貂後面有一個帽子,於是就伸手去揣,如果再有個帽子遮住他上半邊臉,那就萬無一失了,完美。
“你,你想幹嘛?”蕭瀟突然後退兩步,一臉警惕的看着李大成質問道。
“想!”李大成重重的點了點頭,雖然知道對方有第二職業,卻也沒想過對方會這麼直接。
啊?
蕭瀟先是一愣,隨後很快就明白了李大成的意思,惱羞成怒的衝着李大成說道,“我是問你要幹什麼,爲什麼要脫我的衣服?”
“你眼瞎嗎?”李大成不客氣的說道,“誰脫你衣服了?我是想借你的帽子一用,我可不想被那幾個歹徒記住樣子,以後報復我怎麼辦?”
“想都別想,我這帽子和衣服是連在一起的。”蕭瀟這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心裡暗暗鬆了一口氣,還以爲對方要對她非禮呢,竟然敢非禮警察,膽子也太大了,這是嫌外面的生活太好,想進去勞動改造嗎?不過想到對方的後半句話,蕭瀟的臉上又充滿了鄙夷之色,“膽小鬼,放心吧,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我們警察也會保護你的。更何況,他們都是慣犯,作案多起,一旦判刑,少說也得蹲個七八年的。到時候估計他們連你的樣子都記不清了。”
李大成聽到對方的話,頓時鬆了一口氣,他覺的眼前這女人說的也有幾分道理。若這些劫匪真能判個七八年的,先不說他的樣貌會不會在這七八年之內發生什麼變化。單說這些人的記憶力,七八年的時間呀,只靠着今晚看到的幾眼,就能記住七八年的時間?畢竟隨着時間的流逝,人的記憶會出現模糊,別說他這個男的,就算是個美女,出來的時候估計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那你把貂脫下來給我穿。反正你也不怕。”李大成說道。
“你,這麼冷的天,你讓我把衣服脫下來給你?開什麼玩笑,你想凍死我呀。”蕭瀟沒有好氣的說道,“你不會就是劫匪,來搶我身上這件貂的吧?”
“草,穿上跟傻狍子似的,你以爲我想穿呀。”李大成冷哼一聲,打量着蕭瀟的穿着,“而且你穿的這麼涼快。哪裡像冷的樣子?這樣吧,咱倆換衣服穿,我把身上的大衣給你。等一下你們隊裡面來人了,你再借一件穿,我這件大衣也好幾千呢。”
“不幹。”
“那我就不去認人了。”李大成作勢就要往回走。
蕭瀟一看,頓時急了,趕緊拉住李大成的胳臂,“我脫,我脫還不行嗎?”
“別說的那麼容易讓人誤會,不是讓你脫,是咱倆換。明白?”李大成一邊說,一邊把身上的大衣脫了下來。同時把兜裡面的東西掏出來,揣進褲兜裡。
蕭瀟不甘的把身上的衣服脫下來。遞給了李大成,然後接過男人的大衣,穿在身上,怎麼穿都覺得變扭。李大成也換上了貂,雖然有點兒小,可好歹能夠穿上,而且挺暖和的,上面還帶着熱乎氣兒呢,關鍵是有帽子,大帽子往腦袋上一扣,連衣領都省了,拽拽帽檐,都能碰到下巴,這下子終於放心了。
從照片撤銷,到劫匪被蕭瀟發現,前後也有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可是當李大成來到劫匪面前的時候,這些劫匪仍然沒有把捆在他們手上腳上的鞋帶解開。
當這些劫匪看到又一個人出現在面前的時候,背後的小動作立即停了下來,心中暗想,我擦,不是隻有一個女警察嗎?怎麼又來一個女警察?難道大隊人馬都來了不成?咦,不對,剛纔那女警怎麼好像長高了似的?又高又壯的,身材也不對呀。
“是他們嗎?”蕭瀟開口問道。
李大成當然可以確定就是這些人,不過爲了避免被人懷疑,李大成還是假裝仔細看了一番,這才說道,“對,就是他們,沒跑。”
“你確定?”
“化成灰我都認識。”李大成說道,“沒想到他們竟然被人抓住了,還被捆在這裡,一定是剛纔那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漢乾的。”
幾個劫匪都傻了,這穿着貂的人,怎麼是個男的?剛剛明明是個女人的,而那個穿着大衣的女的,好像纔是剛纔那個女警察。
“啊,小子,是你。”一個劫匪突然衝着李大成說道,“你是剛纔去取錢的那個小子。”
“我靠,我都打扮成這樣了,你還能認出我?”李大成皺了皺眉頭,果然像他這樣拉風的男人,即使在黑夜中,換上貂,帶上帽子,蓋住臉,也會被人認出來。
“哼,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認識。”劫匪重複着李大成剛纔的臺詞,惡狠狠的說道,“這個警察是不是你找來的?哼,剛纔就不應該放你走,你這個騙子。”
“我沒騙你們,錢我確實取了,就在兜裡面,而這位警察也不是我叫來的。”李大成說道,“你們纔是騙子,之前還說只要錢,後來竟然對我的女朋友有想法,若不是有好漢相助,說不定我女朋友已經慘遭你們的毒手了,哼。”
幾個劫匪的心中正爲之前發生的怪事感到疑惑,現在聽到眼前這人的話,心裡大概有了答案,應該是之前議論美女的時候,不知道被哪個路過的好漢聽見了,然後趁着他們不注意,把他們打暈,爲了懲罰他們,把他們脫光,捆在一起,晾在戶外。恩,一定是這樣。
不過,世上竟然有這麼厲害的人,不知不覺就能把兄弟幾個制伏,果然是夜路走多了,總能遇見鬼。
“威武威武威武……”
一陣警笛的聲音由遠及近傳來,緊接着就能看到遠處不停變化的燈光,晃來晃去,那應該就是警燈。
幾個劫匪本來還想找機會逃跑,現在見到此景,什麼心都沒有了,深深的垂下了頭,一副認栽的模樣。畢竟,只是對付一個女警察的話,很容易,但是對付很多很多警察的話,那麼他們毫無勝算。
蕭瀟的手機鈴聲再次響起,接通之後,立即走了出去,沒多一會兒,就又走了回來,只不過身後跟着很多警察,少說也有七八個,而且人人手中都拿着強光手電,跟探照燈似的,把這一片地照的跟白晝似的。
“金隊,就是這四個……啊!”蕭瀟話剛說了一半,突然輕叫了一聲,紅着臉,別過頭,不再往前看。
在黑暗中,蕭瀟勉強能夠直視這四個被脫光了衣服的劫匪,但是現在被手電這麼一照,光溜溜的身子暴露在燈光之下,沒有任何遮擋,再隱蔽的地方也隱藏不住。這就像在黑漆漆的舞臺上,突然幾束燈光從不同的角度同時打在舞臺上的演員身上似的,哪怕是臉上有一個痦子,也會被臺下的觀衆看在眼中。而這四個劫匪,顯然就是今天的主角。
“這是怎麼回事?”金宏志表情怪異的看着蕭瀟問道,難道是在自己趕來之前,蕭瀟就已經把這四個劫匪制伏了?就算是,也用不着扒的光溜溜的捆起來吧?真沒想到蕭瀟還好這一口。
“是這樣的,根據受害者描述,他們在被搶的時候,遇到了一個見義勇爲的好漢,後來我們回到這裡的時候,就變成這樣了,我想應該是哪位見義勇爲的市民對這些劫匪的犯罪行爲深惡痛絕,所以這樣做,以示對這些犯罪份子的懲罰。”蕭瀟簡單的說道。
金宏志點點後,然後轉頭看向身在現場,穿着貂的一個人,問道,“這位小姐,你就是受害者?”
“她是小姐,我不是。”李大成指了指蕭瀟,然後走到金宏志的面前,把扣在頭上的帽子擡了起來。
“啊?李……”
“噓。”聽到對方要叫名字,李大成趕緊把食指放在嘴脣前,然後低聲對金宏志說道,“金隊長知道就行了,別說出來。”
金宏志是老刑警,自然明白李大成的顧慮,不過一個大男人穿着一身帶帽的貂,確實挺容易讓人誤解的,而且看起來還是女式的,這是要走說唱歌手的路線嗎?高人行事果然不同凡響。
“來人,把這四個劫匪給我帶回去,好好審一審。”金宏志厲聲說道,連環搶劫案已經困擾了他一個月,由於這件事在社會上影響很大,所以他也承受着很大的壓力,如果眼前這四個人就是劫匪,那麼他對上對下對市民,也算是有了一個交代。
四個劫匪被警察用手銬銬起來押上了車,李大成在和陳璐做完筆錄之後,這纔跟蕭瀟把衣服換了回來,等蕭瀟穿着一身貂出現在其他警察眼前的時候,這些警察頓時愣住了,我勒個擦,這誰呀?哪來的酒吧小妹兒?沒等他們反映過來,這個酒吧小妹兒已經上了警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