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宇並沒想過要將聶風收爲小弟,怎麼說也是鼎鼎有名的風雲之一,自然不會輕易屈居人下。
因此不如退而求其次,結個善緣,以後若是有事,依舊能找他幫忙。
“多謝公子出手相救。”明月深施一禮。
她方纔跌落懸崖,只以爲自此天人兩隔,誰成想忽然見到肖宇趴在崖下的凸起之處,正賊眉賊眼地悄悄觀望。
她何等聰明,心念一轉,便猜出了肖宇不過是詐死而已,同時肖宇的身份產生了莫大懷疑,能將獨孤一方都給玩弄於鼓掌之間,顯然絕非常人。
只是肖宇乃是他們的救命恩人,她自然不會去尋根究底。
雙方又說了幾句話,肖宇倒是對聶風高看不少。
聶風這人,說話有理有度,性情溫然恬淡,與之相處,有如沐春風的感覺,雖然不是讀書人,卻有股君子如玉的溫潤氣質。
事實上,在《風雲》剛開始的時候,聶風是作爲第一主角來刻畫的,而步驚雲剛開始的設定帶有反派味道,只因後來衆多讀者偏愛步驚雲,作者才強行更改了步驚雲的人設,打造出了“不哭死神”形象。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扮演雄霸的那人,其實是島國的演員……
真要說起來,風雲裡面還真就沒有善終的人。
雄霸妻離子散,孑然一身,聶風的紅顏知己沒一個活下來,步驚雲喜當爹,孔慈身陷四角戀……總之一句話:
貴圈好亂!
肖宇之所以要出手救下明月,主要還是不希望這個姑娘就此死去。
聶風與明月的相識,雖然不過短短半月,甚至從相見到分別,兩人都沒有開口說過什麼海誓山盟,但那份愛是真實存在的。
世界上最微妙的愛,是不需要言語來表達的,那是兩個人的默契。
一個眼神,一種微笑就能表達一切。
這樣的人,不應該這麼輕易狗帶。
“咱們該離開了,獨孤一方即死,無雙城定然會亂上一段時間,短時間內管不了我們的。”明月眼中閃過一抹複雜,遙望身後的明家墓園,輕聲道。
聶風若有所覺,牽住她的手,一切盡在不言中。
方纔趁着三人說話的功夫,已經有不少小兵逃走,想必要不了多久,無雙城主獨孤一方與獨孤鳴死亡的消息就將傳開。
屆時無雙城定將陷入內亂,只是內亂並不會持續太久,因爲獨孤家之所以能坐鎮無雙城,憑的是實力與底蘊——只要劍聖獨孤劍不死,其他世家就永沒有出頭之日。
劍聖原名獨孤劍,乃是無雙城獨孤一方的大哥,五歲習劍,十三歲有成,自創聖靈劍法,與無名比武,結果被無名的莫名劍法所敗,自此退隱江湖,淡泊世情,後來爲復興無雙城而重踏江湖。在挑戰天下會一戰中,使出驚天動地的大招“劍二十三”,結果被步驚雲打斷,終於魂斷天下會。
在這個類似於諸侯割據的年代,一個頂尖強者的威懾力,堪比核彈,絕對不容小覷。
聶風點頭道:“咱們走吧。”
三人趁着無雙城羣龍無首的這段時間,一路前行,飄然出了無雙城。
“好了,無雙城的人短時間內不會追來了。”聶風鬆了口氣,問,“不知肖兄弟要去哪裡?不如隨我回天下會,也好謀個前程。”
肖宇笑了笑,婉拒道:
“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聶風與明月兩人一怔,倒是沒想到肖宇會說出這番話來。
“若是有緣,他日自然相見。”肖宇灑脫擺手,衣袂飄飄,消失不見。
望着肖宇的漸漸消失的背影,明月抿了抿嘴脣,小聲說:“風,這人來歷神秘,不同尋常,應該不是無雙城的士兵。”
聶風點頭道:
“他的見識談吐皆在獨孤鳴之上,實力同樣深不可測,不可小覷。”
明月眼中閃過一抹擔憂,“他拿了你的令牌,日後若是讓你做傷天害理之事……”
“我看他不是心狠手辣之輩,而是大灑脫,大自在之人。”聶風微笑道,“就算他真讓我做什麼傷天害理之事,我也認了,因爲這世上只有你最重要,爲了你,哪怕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
風雲世界武力值相當之高,一開始肖宇還擔心自己玩不轉,不過在見識過聶風與獨孤一方的大戰後,他心中的底氣頓時就充足了許多。
想了想,肖宇決定問問小夥伴們的意見,“大家覺得接下來去哪兒?”
小夥伴們頓時羣情激動,彈幕滿天飛——
“嗚嗚,主播總算是想起我們了。”
“寶寶心裡苦,但是寶寶不說,就看你什麼時候能夠發現。”
“主播不如去見識一下武林第一美女顏盈,嘿嘿嘿~~”
“樓上腦袋有坑啊,那種公交車有什麼好的。”
“唔,她功夫比較好,解鎖的姿勢比較多?”
“警察蜀黎你們在哪兒?這裡有一隻了不得的大變態啊!”
“拉出去槍斃十分鐘!”
肖宇滿臉無奈,嘆息不語。這就是他很少徵求小夥伴們意見的原因,因爲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小夥伴們的腦洞分分鐘就能突破天際啊。
顏盈是聶風老孃,今年怎麼着也有四十來歲,到底是多重口才會對她下手啊。
到底是哪個混蛋說這話的,你粗來,我保證不打死你!
緊接着又有人提議,去天下會約戰雄霸,順帶將三分歸元氣學到手,去拜劍山莊,搶奪絕世好劍,更離譜的有人建議肖宇東渡大海,直接去屠了神龍。
不過主流的聲音只有一個,那就是去凌雲窟,活捉火麒麟,搶奪龍骨……
這也是肖宇的想法。
風雲的故事本就是從十餘年前的聶人王與段帥的比鬥開始,而且火麒麟也與這個世界有着深刻的聯繫。
比如聶風的祖先因爲與火麒麟大戰,誤吞了火麒麟的血,以至於聶家後人遺傳有瘋狂之血。
斷浪的祖先,也曾與火麒麟大戰,從其身上割下一塊鱗片,鑲嵌在佩劍上。如此,造就了大名鼎鼎的火麟劍,持劍之人可以持續增進功力,且火麟劍威力奇大。
絕世好劍乃是由天外寒鐵打造,鍛造的最初目的,也是爲了剋制火麒麟。
據說火麒麟刀槍不入,體表無時無刻都在燃燒着熊熊火焰,自古以來曾四處爲害,實力高深莫測。
不過肖宇卻不認爲它有多猛,說不得只是體內有麒麟血脈的異種而已,否則也不會被人一招打成重傷了,此次前去,就算鬥不過,也是有信心全身而退的。
……
雖說肖宇是個路癡,但他手頭卻相當有錢,這年頭有錢能使鬼推磨,幾錠金子砸出去,立即有人嚮導主動找上門來。
一開始倒是有人想打他主意,不過在隨手斬了幾個瞎了眼將秋風打到他身上來的攔路賊後,路上頓時就平靜了下來。
這時候乃是夏初,一路上天氣晴朗,萬里無雲,相當適合出行遠遊。
馬車碌碌聲中,肖宇進了蜀中,可以見到一路上的村莊漸漸多了起來。
夕陽漸晚,在起伏的丘陵上,還有三兩農人撐住疲乏,在淡淡的炊煙味道里繼續揮動鋤頭,在這貧瘠的土地上耕耘勞作。
看着這頗富有詩情畫意的一幕,肖宇卻沒有生出來什麼文人的感慨,事實上他本質就一俗人,沒有那麼多的傷春悲秋與多愁善感。
又是數日過去,這天到了傍晚,馬車在一片楓林中停下。
帶路的那人叫做老張頭,乃是個五六十歲的矮壯漢子,頭髮鬍鬚都花白了大半,練過拳腳,以前似乎還做過打家劫舍的勾當,直到後來娶了婆姨,生了娃,漸漸也就收了心思,做起了良民,只是後來關中發了瘟疫,他兒子與兒媳都沒能撐過去,只留下兩個女娃,大的十來歲,小的五六歲,日子過得相當艱難,這也是肖宇選擇他們的原因,能幫襯一把就幫襯一把。
肖宇一邊烤着野味,一邊無聊問,“還有多久能到樂山大佛?”
老張呵呵的笑着道:
“好叫公子爺知道,再翻過兩座山頭就到了,只是眼前這座山頗爲陡峭,山路難行,咱們要麼棄了馬車翻山越嶺,要麼就得多花幾日功夫繞路而行。”
“那咱們明日直接翻山過去吧。”再美的景色看多了也覺得乏味,肖宇可不想再把大好時光浪費在崗路上。
“哥哥,什麼時候烤好呀?”粉雕玉琢的小丫坐在他身邊,拉着肖宇的衣角,大眼睛一眨一眨,望着烤肉,嘴角有亮晶晶的口水流了出來。
“就快好了,再等等。”肖宇一邊翻烤手中的野兔,一邊捏了捏小丫頭粉嘟嘟的臉蛋,“二丫乖。”
小囡囡伸手拍打肖宇,鼓起嘴巴,“哥哥真壞,明明給我起了名字叫青兒,還要喊我二丫。”
稍大一些的小姑娘拉着妹妹,“二丫別鬧,不準打擾公子。”
“哼哼,一定是姐姐羨慕我的名字好聽,纔不準我說話的。”小囡囡吐着舌頭扮鬼臉。
這些日子相處以來,老張也看得清楚,眼前這位公子相當平易近人,並沒有什麼頤氣指使的狂傲與囂張,而且談吐幽默,見識廣博,對孩子極好,他也樂得兩個孫女和肖宇多說說話。
肖宇哈哈大笑,正要說話,忽然擡頭望去,就見到那遙遠的黑暗中,有一團火光涌現,奇特的是,那火光卻給人以靈動活波的感覺,就彷彿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有着奇異的生命力。
“嗯?火燒凌雲窟?”肖宇微微眯起眼,他的視力極好,雖說此刻夜色蒼茫,卻依舊能見到大佛的臍部位置,有火光閃動。(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