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真準!”看到許衝等人收起了槍,蠻牛和怒漢也知道對方應該是沒有活人了,所以兩個人也一臉嚴肅的收起了槍之後對許衝說道。
“你怎麼知道的?”許衝奇怪地問道,因爲他知道兩個印第安人絕對沒有那麼好的視力能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也能看到敵人的,難道他們真的有什麼神秘的能力麼?
“因爲你們把槍收起來了。”蠻牛指了指許衝背後的自動步槍一臉正經的說道:“如果他們還有會喘氣的人,你們一定不會把槍收起來。狡猾的狐狸還沒有死的時候,精明的獵人是不會把武器收起來的。”
“謝謝。”許衝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同樣是南美洲的印第安人,怎麼這邊的印第安人就這麼不靠譜呢?!一臉嚴肅的樣子看起來很正經,但說出來的話麼……這大喘氣啊這是!不過許衝也懶得計較什麼,和印第安人計較什麼東西呢?尤其是這樣的印第安人部落?
從剛纔的戰鬥中許衝算是粗略的瞭解到了一件事:玻利維亞這邊的印第安人和哥倫比亞那邊的印第安人還是有所不同的。可能是因爲環境的原因,哥倫比亞的印第安人和其他國家的人接觸的比較多,所以在習俗上也有了一定的改變,甚至包括他們的生活習慣和禮儀交往方面都更近似於歐美人的方式;而玻利維亞這邊則是由於常年的內戰,而且基本上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的狀況下,印第安人的很多古老的習俗依然存在並且根深蒂固。
印第安人是古老的民族,同時他們也是善於學習的民族,不過他們並不太喜歡新的東西來打破自己古老的傳統和習俗,除非這種新的東西可以爲他們帶來便利,他們纔會嘗試着去接受,而且接受的時間會很長。用當年美國西部大開發的時候來舉例子:一部分常年和美國人接觸的印第安部落很早就開始學習使用槍支,因爲他們發現槍支的威力比弓箭要強得多,而且比弓箭更具有威懾力,所以這一部分印第安部落最早開始接納美國人的存在並且在後來的日子裡面爲西部大開發奉獻了不少力量。
而偏遠地區的印第安部落則不瞭解也不願意瞭解槍支,所以在後來的日子裡面,他們依然遵從古老的的習俗,騎着駿馬拿着弓箭和手斧抗擊前來佔領他們家園的美國淘金者們。在最初的時候,他們人多勢衆,而淘金者們的武器又比較落後,所以他們佔了一段時間的便宜,覺得拿着槍的美國人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但是隨着武器的更新換代,手搖機槍出現之後,這種人海戰術在美國人密集的彈雨之下顯得是那樣的無奈,再加上和美國人一起的印第安部落揮舞着槍支吞併着弱小部落的情況下,不是很團結的印第安部落一個接一個的被屠殺和驅趕,最後終於在美國人將他們賴以生存的野牛羣殺的近乎絕種的時候,印第安人投降了。
如果當時印第安人大量的裝備槍支,並且齊心合力抵抗美國人的話,或許現在美國也沒有那幾個州存在,因爲從人數上和對環境的瞭解程度上而言,印第安人當年比那些淘金者強太多了,並且在全盛時期,就連聯邦軍的小股軍隊面對印第安人都要退避三舍,如果當時他們大量配備槍支,百廢俱興的美聯邦還真是一時半會兒拿不下來他們(軍火商可不管國家安全與否,他們會爲了金子將武器偷偷販賣給印第安人的,但是印第安人拒絕了這些可以保護他們的武器,他們更相信他們自己的神和自己手中的武器)----可惜,古板的印第安人過於自傲了,所以他們失敗了。
玻利維亞的印第安人似乎也有古老的印第安人的習慣,他們雖然知道怎麼使用槍支,但是對於槍支的配件似乎並不熱衷。從他們晚上打仗輸贏靠蒙的做法上就可以看得出來,如果他們中間有人配備一副哪怕是最古老的夜視儀,這場戰鬥都不見得能打的如此輕鬆。可問題就在於,他們根本就沒把槍當做真正的武器來使用,只是純粹的把它當做一種工具,其重要程度大概和一支弓箭差不多……從那些屍體手中大部分握着短柄手斧的情況就看得出來,手槍插在腰裡,手裡卻握着短柄手斧,很明顯這是打算用手斧來對付敵人的,怪不得他們跑到距離皮卡四五十米遠的地方還不開槍。
“這些手槍收起來吧,我想你們比較需要這個,還有子彈。”許衝等人對於那些印第安人屍體上的手槍和彈藥並沒有什麼想法。這些手槍明顯的過時了,子彈也是和手槍相配的,但是和許衝他們的武器無法相配。5.56口徑的自動步槍不可能打得出來.357馬格南手槍彈,而且這種手槍彈也不能使用在諸如M1911之類使用.45ACP或者是.38Super手槍彈的現代手槍裡面,因爲.357馬格南手槍彈的彈體比普通
手槍彈的彈體長了2.5mm。所以,這些東西許衝他們要了沒什麼用,倒不如給蠻牛他們,看他們的武器和這些武器倒是屬於同一個年代的。
“你是一個慷慨的人。”蠻牛一本正經的對着許衝點點頭之後就和怒漢兩個人去收集武器和彈藥了,許衝說的沒有錯,這些武器彈藥他們的確需要,因爲他們購買這些武器彈藥是需要花錢的,而且價格不菲,所以對於許衝這種大方的行爲,兩個人還是很感激的,只是印第安人的習慣讓他們不輕易的表露出自己的神情罷了。
“他們的武器真的太落後了。”疾風的狼沒有去收集武器,因爲即使在哥倫比亞,他雖然也是用弓箭和長矛比較多,但是最少部落裡面還有幾支雙筒獵槍,對於這種口徑又小還沉重並且破舊的轉輪手槍他還真看不到眼裡----許衝他們手裡的武器比這些東西強的太多了,疾風的狼都用上熱成像夜視儀和M1911手槍了,對於這種只能裝六發子彈還沒什麼威力的轉輪手槍自然是沒什麼興趣的。
“但是從他們這裡可以看得出來,我們這次行動可能會輕鬆很多。”許衝聳聳肩笑道:“我倒是希望他們都用這些武器,那樣的話,我們只需要晚上出來和他們打仗就行了。”
“這可不太現實。”霍恩笑着說道:“我們的位置在最偏遠的地方,但他們都拿着轉輪手槍而不是弓箭長矛,如果隨着我們的深入,恐怕越是靠近繁華的地區,他們的武器也會隨着變得更加先進。別忘了玻利維亞的傭兵也不少,甚至不少傭兵組織常年駐紮在這裡,印第安人可能沒有那麼多現代武器,但是傭兵們可就難說了。”
“這倒是實話,不過最少從眼前看起來的話,我們還有很長一段路會很輕鬆的走過。”許衝笑了笑看了看對岸:“你們猜猜對岸現在還有沒有想要找我們麻煩的傢伙了?”
“應該不會有了。”蠻牛腰間插了七八支手槍,身上橫七豎八的掛滿了子彈帶走過來說道:“我們點了一下,有差不多四十多具屍體,對於一個小部落而言,這已經是全部的戰鬥力了,對岸現在應該只剩下了女人老人和孩子,屍體裡面還有十幾歲的孩子,我想他們已經派出了所有戰鬥成員。”
“那麼我們現在該怎麼做?”許衝笑着問道,畢竟蠻牛他們纔是這裡的地頭蛇,自己這些人雖然在武器裝備和戰鬥經驗上都佔據優勢,但是人數太少,還是讓這裡的地頭蛇來幫忙纔是正經的主意。
“我們過去接收整個部落,然後天明瞭我或者怒漢開車回部落去,很快就有人來接手這裡。”蠻牛看着對面的部落摸了摸下巴說道:“人口對於任何部落來說都是很重要的財富,我們也需要人口來擴大我們的影響力。”
“那就是你們的事情了。”許衝點點頭笑道:“我們對於這些沒有什麼興趣,我們只需要儘快的到達我們的目的地就行,你會幫我們安排的對麼?”
“當然,我們有車。”蠻牛點了點頭,然後又說道:“但是這一路上都不會太平靜,我們需要經過其他幾個部落的控制範圍才能到達你們想要去的地方。”
“你知道我們要去哪兒?”許衝很驚訝,因爲蠻牛他們用的是過時的轉輪手槍,而且他們也沒有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就連這車看起來都是十年以上的舊車,他們怎麼會知道自己要去的目的地呢?最重要的是,凱瑟琳怎麼和他們聯繫的。
“我們接到了把你們送到波多黎各的任務,雖然很難,不過我們還是接下來了,因爲其他部落沒有我們這樣的便利條件。”蠻牛一邊發動汽車一邊說道:“給的錢很多,足夠我們買得起很多東西,所以首領要求我們一定要保護好你們的安全。”
“波多黎各?!”許衝一愣,不是去拉巴斯麼?怎麼跑波多黎各去了?
“是的,波多黎各。”蠻牛回過頭來奇怪地看着許衝:“難道你們不是去那裡的?”
“我們要去拉巴斯。”許衝聳聳肩說道:“但是波多黎各距離拉巴斯可夠遠的,我還以爲我們會到科維哈去。”
“那要過邊境,如果你們要去科維哈的話,但是那會很危險,我們需要順着河到聖瑪利亞附近,然後你們上高速公路向北爬過兩座山穿越邊境才能到達那裡。從科維哈到拉巴斯可不是什麼好主意,雖然說從這裡到拉巴斯需要開車三四天,但是最少還在玻利維亞境內,我們最多遇到點兒搶劫的,但是我想你們都不在乎這種事的對吧?”蠻牛慢慢的把車開上橋一邊開車一邊問道。
“是這樣麼?好吧,如果你能保證將我們送到拉巴斯的話,那就按照你說的做。”許衝看了看衛星地圖,似乎蠻牛說的也對,從這裡到科維哈那邊的確是
需要順着亞馬遜河的直流一路飄下去到一個叫聖瑪利亞的小鎮邊上,然後才能上高速向北穿過山區到達秘魯的科維哈。雖然說從科維哈的機場包一架飛機飛到拉巴斯是比較省時間也比較隱蔽的事情,但是這一路上所可能遇到危險的可能性卻比從這裡到波多黎各再轉到拉巴斯的概率大得多,主要是要穿越邊境的問題。
“送你們到拉巴斯可能做不到,不過到了波多黎各之後,我想你們根本就不會有什麼危險的想法了。”蠻牛笑着說道:“那裡到處都是傭兵。”
“那裡的景色據說不錯的樣子,怎麼會有大量的傭兵?”霍恩想了想,似乎這個地方聽說過,因爲亞馬遜河的支流在這個地方相遇,由於水質的比重不同,結果在波多黎各地區的河水會變成一邊黑一邊黃且顏色界限分明的奇景,世界地理曾有報道,說這裡是一個美麗的自然風景區,可問題就在於,自然風景區怎麼會有那麼多的傭兵?
“哦,我想你們應該知道莫拉蒂斯,現在的玻利維亞總統。”蠻牛說道。
“是的,我們知道他,和他有關?”許衝奇怪地問道。
“是的,因爲我們反對他的有關國內財富重新分配,將我們的錢拿去分享給西部地區的窮鬼的政策,雖然說我們比西部那些地方的傢伙們富裕了那麼一點兒,但是這些錢也都是我們自己賺來的,憑什麼要分給他們呢?僅僅是因爲拉巴斯是首都?這不公平。”蠻牛停下汽車一邊推開車門下車一邊說道:“所以我們反對政府這樣做,但是政府卻派遣了軍隊過來鎮壓我們的遊行,所以我們不得不請外援過來幫忙,嘿!你給我站住,不然打死你!你這個莫拉斯蒂的奴隸!”蠻牛忽然看到一個想要跑掉的印第安女人,立刻停止對話掏出槍喊道。
那女人根本就不聽蠻牛的警告,或者說當那陣槍聲響過之後,這個部落的人恐怕都已經意識到後果是什麼了,那名女子或許是不想成爲另一個部落的人吧,所以她跑了。但是蠻牛已經將轉輪手槍的擊錘扳了起來,現在已經是早上五點左右,天色已經泛白,再過十分鐘左右太陽就會升起,這個時候的能見度已經很高了……
“站住!站住!砰!”蠻牛喊了幾次讓那女人站住,但是那女人依然瘋狂的順着道路奔跑,蠻牛毫不猶豫的扣動了扳機----不管怎麼說,印第安人的確擅長射擊,即使蠻牛手中的轉輪手槍連個準星都沒有,但他依然將女人擊倒在地了。
許衝等人站在原地動都不動,也不出聲勸阻蠻牛這樣做,他們很清楚什麼該插手什麼不該。對於蠻牛他們來說,對方可能是一個敵對部落,或者是政見不同的部落,總而言之就是敵人,所以在消滅了敵人的有生力量之後,敵對部落的一切都會歸於勝利者所有,這其中自然包括了女人。而那名女人想要逃走,這就像是自己家圈養的牛羊想要自己跑掉一樣,作爲勝利者,作爲主人存在的蠻牛自然是不允許這種事情出現的,尤其是在他警告了兩次之後,那個女人依然要跑的情況下,蠻牛自然是寧可殺了她也不讓她去別的地方----一個女人可以生很多孩子,孩子長大了就是部落的有生力量,寧可殺掉一個女人也絕不給其他部落送去更多的力量,這就是殘酷的自然法則……
“打的真準。”蠻牛將手槍插回腰間回頭看向許衝等人的時候,許衝面帶微笑的輕輕拍了拍手讚道:“不愧是勇猛的印第安人。”
“運氣好。”蠻牛聽到外來人的誇獎之後臉上泛起紅光一臉憨厚的笑着謙虛。
“不過這算是你們的損失吧,一個女人,一個可以爲部落帶來更多力量的女人。”許衝隨後嘆息了一聲。
“沒辦法,不能讓其他部落壯大,只能這麼做,我已經警告她了。”蠻牛又回過頭去,眼裡面帶着一絲不忍,但隨後又很堅定地說道:“只能這樣做,部落只能這樣做才能強大起來,纔不會被別人欺負,我這樣做是爲了保護我的部落,不讓我們的女人未來成爲這樣。”
“我明白,自然法則,否則我就會責怪你了,不過我還是給你一個建議。”許衝笑着拍了拍蠻牛的肩膀說道:“下次你可以打腿的……”
“啊?”蠻牛一愣,然後轉過頭去看了看女人的屍體又轉回來一臉的埋怨:“你爲什麼不早說?”
“我沒來得及……”許衝一臉無辜的聳聳肩:“我以爲你想到了,沒想到你打得那麼準。”
“可惜了。”蠻牛一臉的遺憾,不過看看周圍從房子裡面走出來滿臉漠然的女人們之後又興奮起來:“部落又可以壯大了!”
許衝他們相互看了看,然後都輕輕的搖了搖頭----這就是玻利維亞的生存法則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