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雨的傷勢都是皮外傷,就連額頭也只是皮外傷,對於記憶的缺失,醫院給出的結論也只能是撞擊導致的。
因爲無論做什麼檢查,都沒有發現她大腦內部有什麼問題。
沈陌依舊每天都來,這裡離他的別墅很近,沈陌天天做粥或者湯給霍雨送來,雖然她看他的模樣還是一臉陌生。
於盛夏也天天過來,對於愛人失去記憶忘記自己有多痛苦,她這個經歷過的人比誰都清楚。
“雨點兒,要不要再吃一點?”
霍雨靠坐在病牀上,搖了搖頭:“媽咪,那個人,爲什麼對我這麼好?”
沈陌出去給霍雨拿藥,於盛夏看着他的背影,開口道:“因爲他是你最愛的人,也是最愛你的人。”
“我最愛的人不應該是媽咪嗎?”
盛夏姑娘一下子被堵得話都說不出,把保溫壺收好:“雨點兒啊,這個不一樣,你小時候最喜歡黏着他,他也最慣着你,這……”
於盛夏的話還沒說完,就聽見霍雨開口道:“那是不是我所有的要求他都會答應?”
這時沈陌已經拿了藥回來,聽見霍雨這句話,立刻開口:“當然,你要什麼,我都答應。”
感受過可能失去她的痛苦,現在霍雨的失憶對沈陌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她忘了他,他就努力讓她想起來,如果想不起來,他就努力讓她再愛上他,這一切都可以交給時間。
他可以等!
霍雨陌生的看着沈陌,沉默了兩秒,開口:“我在病房裡憋得煩了,想出去曬曬太陽。”
今天的天氣很好,溫度也不是很低,沈陌微一沉思,點頭:“好,你稍等我。”
四十多分鐘後,沈陌拿着一件厚厚的羽絨服走了進來,還從醫院那邊拿了個輪椅,小心翼翼的給霍雨穿上,喂她吃了藥之後,避開她的傷口,輕輕的把她抱到了輪椅上,又拿出了帽子手套等等,把霍雨裹得嚴嚴實實的,這才帶着她走了出去。
這座醫院之所以會在這麼偏僻的郊區,就是因爲它是一個帶着療養院性質的醫院,風景不錯,沈陌推着霍雨,慢慢的往外走,因爲是冬天,沒有什麼風景可言,一切都顯得荒蕪蕭瑟,只有幾棵松樹,還給這裡增添了一點兒綠色的氣息。
身上有傷,抵抗力本來就不好,不敢讓霍雨在外面多呆,不一會兒,沈陌就帶着她回到病房。
又不厭其煩的一樣一樣把霍雨身上的東西脫掉,把她抱回牀上。
“晚上我想喝魚湯。”
“好。”
“要奶白奶白的那種,新鮮的,不要加太多調料。”
“好。”
在醫院裡養了一週,霍雨可謂是什麼刁難都上演了一遍,一會兒要吃這個,一會兒要吃那個,一會兒要出去散步,一會兒要看電影。
更有甚,還要聽沈陌唱歌,聽他講故事。
身上傷好了點兒之後,就不坐輪椅了,要沈陌揹着她。
有時候,於盛夏都看不過去了,沈陌卻甘之如飴,半點兒不耐煩的神色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