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縣試乃是有本縣知縣親自主持的考試。試期多在二月,要取得出身的童生,向本縣禮房報告,填寫姓名、籍貫、年歲、三代履歷,並取得本縣廩生保結,保證不是冒籍,遇有父母之喪,二十七個月內不得參加考試,違者叫匿喪,一般考五場,也有四場或六七場者,各場分別考八股文、試貼詩、經論、律賦等。第一場取錄者即有參加下一級考試即府試的資格。
這些資格類的東西既然有李志操心,李塵也就不用理會了。且說這兩日李塵忙着縣試,登門拜訪的人都被李志一一攔下,講明理由,讓他們等到李塵安心過了縣試之後再來,衆人也表示理解,既然李塵回到錢塘縣參加科舉了,這些人也就不怕李塵跑了,這個時候強行的打擾李塵反而惹得人家厭煩,得不償失,而李塵以前的認識的那些人,大多都去了外地,少有在家的,李塵回來他們此時還並不知曉,這也減免了李志的不少麻煩,這轉眼間,便到了錢塘縣一年一度的縣試。
按理說這考試之人應該有一部分認得李塵纔是,可是時隔八年再回到錢塘的李塵已經不僅在相貌上有了變化,而且這個時候誰能想到,這錢塘縣大大的神童還沒有過的縣試呢?儘管有人看李塵有點不對勁,但最終也還沒有把李塵往哪個八年前便震驚了整個錢塘縣的李塵相連起來。
以一縣之力爲幾百甚至幾千考生提供考試場地,在生產力發展落後的大清朝來說,其條件也就可想而知。一般都是臨近考試時,搭建起臨時的考棚。 對於一些比較窮的縣來說,即使搭建這樣一個考棚也是如此困難,毫無裝修與美感不說,連地面都是散發着泥土芬芳的……泥土地,天晴時塵土飛揚、下雨天泥濘不堪……因爲沒錢蓋頂棚。 但這還不是最慘的。最慘的邊遠州縣,連最起碼的桌椅都沒有,需要考生自備。可參加考試的還有很多來自鄉村的考生,這時候也沒有四通八達的馬路,不少人要翻山越嶺來縣城考試,扛條板凳也就罷了,自帶桌子是萬萬不可能的。 所以他們到縣城之後,非得各展神通,想盡辦法去借一套。可小小的縣城裡哪有那麼多桌椅?借不到的只好退而求其次,借塊門板或者切菜板,甚至是棺材板、木頭墩什麼的,再整幾塊磚頭拿着進場。臨近考試的時候把磚頭分成兩摞,一摞擱案板,一摞擱茶水,然後就這麼趴在上面答卷,若是不幸趕上剛下過雨,腳腕都能陷進泥裡去……這樣的話恐怕在優秀的學生也難以考出好成績,影響的可是一年的光景...然而誰知道來年又是什麼光景呢?當然聰明的縣令自會把考期推演,反正這樣的事情自己說的算嗎?自古以來教育一直是大事... 不過對於富甲天下的江南來說,卻是另一番景象,這裡基本上都建了專門的學院,平時供縣學授課所用,縣試時則可容納上千人同時考試,條件也比別處好的多……比如說這錢塘學,便將偌大的院子用青磚鋪一邊,再擺上清一水的黃梨木桌椅,甚至在桌椅上方搭上草棚,這樣即使下雨也不用中斷考試了。 李塵早上起來跟着人羣進了縣學前街,現在他前後左右的考生,不分年齒老幼,都有一個可愛的稱號曰‘童生’。他就看到一個白髮蒼蒼的駝背老頭,看起來足有七八十歲的樣子,也穿着白衫提着籃子往裡走。其實在外面時就見過他,不過當時李塵以爲老人是送孫子考試呢。現在看來...這科舉弊端還是很大啊?對年齡絲毫沒有限制啊... 待這些童生們聚集到縣學門前,便被穿着大紅號服的官差分成五隊,在門前站好。
只見當頭一人年紀年紀略莫三十歲左右,一眼看上去便讓人感覺不凡。李塵知道此人姓阮名元字伯元 是乾隆五十四年的進士二甲第三名進士,翰林院進了一年便要求外放,今年已經是阮元擔任錢塘縣令的第二年了。 只見那阮縣令,頭上素金銅頂,上銜無眼花翎,身穿石青色的五蟒四爪蟒袍;圓領、對襟、平袖、袖與肘齊,衣長至膝下門襟還有5顆紐子寬鬆式外衣,上繡鸂鶒,腳踏官靴,威風凜凜的站在錢塘縣衙官學門前。
待考生到期後,阮縣令才便開始講話,講課的內容無非也就是先宣講一下孔孟、再讚頌一下皇上,然後宣佈考試場次,嚴肅考場紀律而已……在李塵看來除了考試時間與場次之外,基本上全是廢話。 比起府試院試來縣試的自由度比較大,由縣令決定是考五場還是四場,這次阮縣令的選擇是四場,第一場叫正場、第二場稱初復、第三場爲再復,第四場稱面復,每場一個白天,隔一天一場。 不過考生只要將正場考中了,便不必參加‘初復’和‘再復’,只需等待五日後的第四場面試即可。那些正場考不中的,就只好老老實實再參加初復,若是再不中,還能考‘再復’,要是還不中就只有等下次縣試了。 待縣尊大人嘮叨完了,五房書吏便開始唱名,叫到誰誰上前驗明正身,再經過簡單的搜身後,便將其放進去,其嚴密程度比起鄉試來,差得不是一點半點。昨天李志走了後門,李塵這裡自不是問題。 但就是這樣,沒有一兩個時辰,休想把百多名考生都放進去……倒是正好適合考試。 作爲錢塘縣的紅人,李塵自然不用等太久,大概進去七八個童生後,便輪到他了。檢查的書吏也只是朝他笑笑,便給他一份答題紙道:“進去考試吧。” 李塵感謝的笑笑,便拿着那份答題紙進了考場。考卷上雖然寫有序號,但在考桌上可沒有,這時先進來的好處便體現出來——可以挑個好座位啊! 李塵看着那一排排整齊的書桌便犯了愁,他不知該坐哪裡好了。坐在裡面?也不好。棚子有點低,裡面的光線很不好,縣試又不準點燈,恐怕是要受些影響的。坐在第一排嗎?不行,那裡雖然看題清楚,可太靠近草棚邊緣了,到了中午太陽曬得厲害,萬一下雨就更麻煩了!反覆琢磨之後,他坐在了第三排第十列,二百八十八號,號吉利,看得清、光線好,日曬不着、雨淋不到,空氣還很清新,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好位置啊。 李塵坐下後,考生還沒進來一成呢,自然不會公佈題目。他一時有些無聊,只好翻看自己的答題紙……在一些窮的州縣,就連這東西也要自備呢。但無論衙門發也好,自備也罷,格式都是一樣的。 一共是十一頁,第一頁是封面,縣考沒那麼嚴格,考生情況就直接寫在封面上,並沒有採用‘糊名’、更不必‘謄寫’,所以李縣令當初才拍胸脯說‘保你個案首’。李塵看到封面上有個號戳,戳上寫着‘縣考甲字一零七號牌’,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寫道:‘李塵,年十六歲。偏瘦略高,面白無鬚,容貌甚佳。民籍。曾祖時年,祖錄,父志。認保人徐方。’ 打開後封面,另外十頁纔是答題的地方,每頁十四豎行,每行十八個紅格,一個格寫一個字。此外還有幾頁草稿紙。 待所有考生都坐好,已經是天光大亮了,倒是正好考試。 阮縣令也不再囉嗦,待衙役鎖門後,便在一張空白的橫軸上,揮毫寫下正試的題目——作一篇時文和一首試貼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