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我回來了。”遠遠的聽見冠嵐回來的聲音,我飛一樣的迎向門口,撲上去就是一個大大的擁抱,然後重重的在他額頭印上一個吻,“嵐,你回來了。”
每天最興奮的事不是冠嵐拿回多少薪水,或是帶回什麼好吃的,我知道,那些奢求對此刻的我們雖然很重要,但是卻有些多餘,我一直認爲,我們雖然這樣卑微的活着,但是我們夠快樂,夠幸福。
“看,這是我一天的薪水。”記得第一次看到冠嵐手上那五百元鈔票的時候,我確實吃了一驚,只是後來我才發現,他手上的那隻昂貴的手錶卻在那一天失蹤了。我默默的記下這一切,夜上偷偷的去翻了他的口袋,才發現,他居然把它當掉了,看着手中的那張當票,我心如刀絞,我知道,那一天,他並沒有找到工作,而是在街上流浪了一天,或者說,他根本飯都沒有吃,所以晚飯纔會吃的那麼香。
而今天,我看到冠嵐手上那少少的四十元,我知道,這是他努力掙來的。只是不知道,今天,他是不是還像以前那樣,飯都沒吃,換了錢,回來給我。我默默的接過,只見他嘴角笑得燦爛,我心中有那麼一絲絲苦澀,如果,當初他沒有帶着我出來,也許今天,他依然還是過得他少爺般的生活。
喜歡他笑,於是我笑,會心的笑,笑到兩個酒窩深深的凹了下去,他就這樣看着我笑,雙手將我抱了起來,“妮,我能掙錢養活自己了。”
“嗯。”我樂着,眼角浸出了淚水,爲我們小小的歡樂,也爲我自己現在少少的幸福,雖然我不知道,也許這樣的幸福,不會有太久……
嵐又早早的離去,天氣很好,我把昨夜的錢輕輕的撫平,放在那個房東給我們的唯一新一些的櫃子裡,中間的那個上了鎖,記得上鎖的時候,有三把鑰匙,一把我把它掛在嵐的脖子上,一把掛在我的脖子上,還有一把,我把它藏在院角那棵大梧桐樹的第三個大洞裡,我說,等寶寶生出來,我們就是一家三口,到時候再把那個鑰匙掛在寶寶的脖子上。我記得嵐當時傻傻的問爲什麼,我咯咯的笑,我說你怎麼明知故問,那是我們唯一的財產啊,所以,這個家的每一員都要把它掛在心上,也是我們最大的幸福啊,雖然我們沒有錢,但是我們僅有最大的幸福。他笑,笑我總是那麼多的鬼點子。
我輕輕的開了抽屜,裡面靜靜的放着小小的一沓零錢,還有一個小小的帳本,開始的第一頁,記載着我們共同定下的生活目標,因爲嵐說,這樣,我們便可以有計劃的生活着。我說,嗯,爲活着,而努力。
抽屜的一角,靜靜的躺着那隻手錶,我記得當初我拿着當票去贖回的時候,老闆正戴着它,我知道那隻表的價值,他整整將它貶值了十倍,我記得嵐曾經說,那是他爺爺給他的第一份生日禮物,這長長的18年裡,它雖然有點點劃痕,卻保護的極好。所以,我請求老闆,將它還給我,老闆說,要贖回可以,但是要交100元保管金,當是利息。我知道他會要利息,但是看着手中僅有的五百四十塊,我不知道只是一天的時間,爲什麼它就可以升的那麼快。我咬着下脣,緊緊的盯着老闆手上的那隻原本屬於嵐的手錶,突然感覺它剛剛明明離我好近,卻一下又那麼遙完,老闆噼裡啪啦的說了一串什麼話,我求了多久,我都已經不記得,我只知道今天,我一定要把它贖回去,一定。
“老闆,這隻表是我爸爸的遺物,哥哥不懂事當掉了,可是我今天把錢拿回來了,你還給我吧。”我央求的拉着老闆的袖子,求他把它還給我。可是他卻厭惡的一把把我的手打開。
“要贖可以,五百塊再加一百塊的利息。”他絕決的說下這句話,輕蔑的丟下這句話。
我巴巴的把手上僅有的540元放在手心,捧到他的面前,“老闆,這些夠不夠?”
老闆接過錢,好笑的把它捏在左手,不住的拍在右手掌裡,滿臉的輕笑,“540?就這些?還差60元那。”
他無情的臉,在我臉前浮現,我緊咬着脣,強忍着淚水奪眶的衝動,退一步,深深的鞠一躬,把頭埋的低低的乞求,“老闆,求你了。那是爸爸唯一的東西,請你還給我,我,我可以給你做一天的工,當是抵給你當利息。”擡了頭,我滿眼期待的看着他。
“不行,你以爲我這裡的工錢是那麼好找的啊。算你一百塊還少了,今天的利息我還沒算呢。”他狠狠的向我說道,滿眼的不屑。
“出去出去,沒錢就別來贖表!”老闆推推搡搡的把我趕向門口,我無助的站在門口,死死的拽住老闆的衣角央求他讓我打工贖表。旁觀的人羣頓時將當鋪的門口圍滿,老闆氣極敗壞的罵罵咧咧。
“咚”情極之下,我被老闆推倒在地,渾身頓時傳來一陣痠痛,我強忍着疼痛,再次去抓老闆的褲腿。
“李貴,你這樣欺負一個女孩子算男人嗎?”人羣中傳來的一個傲氣十足的少年聲音傳了過來,頓時在場所有的人都安靜了下來。
“孟少!”老闆的聲音輕了下來,讓我心底一陣驚詫,輕輕的望向少年聲音的來源,也就是那一剎那,那個與我相仿年紀,打扮酷氣,時尚,貴氣十足又一臉高傲的男孩,他叫孟少少嗎?還是,他只是姓孟?
“這是做什麼?”他瞄了一眼我,然後昂起頭,煞是懾氣十足的盯着當鋪的李老闆。
“這個,這個女孩子不懂當鋪規矩想贖回昨天他哥哥當在這裡的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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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物?”少年打斷他的話。
“就是這塊手錶。”老闆急忙將手上的表慌亂的取了下來,放在他手上,他看了看,眼神閃過一絲及逝的光,嘴角笑了笑。
“你要多少息。”不冷不淡的丟下一句話。
“這個,少爺?”李老闆盯着他的表情,似有忌憚,卻不見他任何表情,於是怯怯的支出一個手指。
“一百!”少年皺了皺眉呼道,“一天你收一百?這個當了多少?”
聞言,李老闆又伸出五個手指,“五百?你知道這塊表的價值嗎?就五百?”
“可是她手上就只有540塊。”老闆聽到少爺語中有些不快急急辯道,“可是按規矩要收100塊。”
我吃驚的望着老闆,刷的站立起來,決然的說道:“我給你打工,求你把表還給我。”
老闆也不說話,望着少年。“還給她。”他嘴角輕輕抽動,眼睛盯着手中的手錶,突然把臉轉向我。
“這個~~”老闆略有所思。
“我知道我的錢不夠,我給你打工。”我急急的道雙手把錢再次遞向老闆。
“少了一百。”李老闆點過後驚道,我心中一急,搶過再次一點,果然少了一百塊。
“我~~”我無助的看着眼前突然又少的一百塊,回想剛纔老闆把錢丟在地上的一幕,擡頭看着他和那少年,“剛纔是你明明有把錢丟在地上的。所以之前都有540塊。”
“這可說不清楚,錢是我丟在地上的,但是你自己抓在手裡,會不會是你見孟少爺幫你又藏了起來,我可說不準。”李老闆也不顧忌一旁的少年,倒是一臉得意的道。
“我~”我的手在抖,心瞬間跌入谷底,那少爺看着這下,倒有些不作聲,我知道,萍水相逢,人家幫我已經很不錯了,望着心中的440塊,我欲哭無淚,老天,難道這次我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老闆,求你把表還給我,你要我打多少天的工都無所謂,這表是我爸爸留給哥哥的。”
眼水終於在他說完最後一句話的時候噴嗵而出,我腿一軟,便直挺挺的跪在地上。
“咚”清脆的一聲長跪在地,所有的人爲之吃驚,那少年和那老闆驚訝的說不出話了,我知道,就算撕破了臉皮,無論怎樣,我都要拿回冠嵐的東西,因爲這對他,真的很重要,而他對我亦很重要。
低着頭,我緊咬着脣,我知道這是屈辱,但是,我別無選擇……
“還給她!”少年冷冷的說道。
“這?”
“我這裡有一千塊,把表還給她!”啪的一聲,頭頂上飛來一很多的鈔票,一雙手將我拉了起來。
“走~~”
就這樣,我不僅拿回了手表,他執意沒有收下我僅有的440塊,所以我又欠下了他的人情,也算認識了一個朋友,他將我送到離家還有200米的巷子,我執意不讓他再送我,因爲我知道,走完這條巷子,就剛好到了我們租住的那個小屋。我寧可說謊,寧可下跪不要面子的要回手錶,卻不希望讓別人看到我真實的生活,那是我和冠嵐唯一的幸福,我怕任何不經意的觸碰,它就會消失,因爲我們還太小,經不起太多鄙夷的目光。臨走的時候,我問以後怎麼還錢給他,他想了想片刻,丟給我一張名片,告訴我,有困難可以找他,他叫孟皓。
我寶一樣的把那張名片同手錶一起悄悄鎖起了這個小抽屜,我知道,冠嵐從來不輕易的用他的鑰匙打開,因爲他說,他永遠都相信我,會好好的管好這個家。因爲我們共同的幸福,就是這個小小的卻讓我們無比快樂的家,有他,有我,還有未出生的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