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島,顧名思義,巨龍居住的島嶼。
這個位面數千條巨龍幾乎都居住在龍島上面,每條巨龍成年後都有至少法神的實力,所以人類從來不是世界上最強的物種,只不過他們基數大,佔地廣,纔看起來像是星球的主人。
李歡想找一條龍簽訂契約,最好的辦法就是去龍島,否則要靠運氣在野外找到一條純血巨龍還不知要找到何年何月。
他想了半天,唯一有可能知道龍島位置的存在就是元素精靈女皇了吧,畢竟那是和龍皇一樣等級的強者,能夠瞬發14級禁咒,連教廷都不敢招惹。
想要和元素精靈女皇搭上關係,他正好知道一條捷徑,不過這就要搶走屬於龍青天的一小波機緣了。
反正龍青天機緣無數,拿走一點點他應該不會在意吧。
李歡擬定好計劃,趕上行進中的比弗斯幾人,告訴他們卡西亞那裡沒有其他異族奴隸被抓捕。
衆人便安心趕路。
路過大漢國王都附近時,李歡藉口進城採購補給,實則跑到了王都財務大臣石原一族駐地中。
他們家裡的廚子有幸得到了一截黑漆漆的木頭,由於點不着就當燒火棍使用,但那實際上是元素精靈一族苦心尋覓的神器“魔法神的祝福”。
在大陸傭兵任務榜上,“魔法神的祝福”價值1000萬金幣。
李歡趁着夜色,接近石原家後門,他去掉了僞裝,打扮成流浪的小孩。
夜色下的石原家非常安靜,並不是家裡人素質高,而是家裡根本沒人,從石原家主到七八歲的小少爺,全部都在外面浪。
上次比弗斯路過王都的時候,在小酒館裡聽到被人說起石原家小少爺在外面的私生子,驚訝得差點把嘴裡的酒噴出來,要知道矮人從來沒有浪費酒水的習慣。
石原一族號稱“千男之族”,大概跟他們拼命玩女人有很大關係。
後門處的兩個守衛打着哈欠,時不時聊一聊主家的“趣事”,調笑兩聲。
李歡躲在暗處,趁他們不注意,一步踏出,落到牆頭,再一步又跨進後面花園的幾棵樹中間。
他之前已經打聽過了廚房的位置,那裡的守衛並不嚴密,跟家主密室這些地方完全不能比,事實上,就他們家的習慣,還真沒幾頓是在家裡吃,廚師每天都做飯給家裡下人和守衛吃。
廚房亮着燈,李歡湊近一聽,是還在清洗廚具的下人。
“你知道嗎?小少爺最近又去招惹龍家五少爺了,聽說他帶了十三個哥哥,結果被人打到在街頭裸奔。”
“嘻嘻,其實我出門買菜的時候親眼看見了。龍家五少爺根本都沒用力,隨手一扔就是好幾張卷軸,那場面可漂亮了,好多火球藤蔓什麼的,小少爺他們還好跑得快,不然就被困住燒成炭了。”
“是嗎,龍家這麼有錢嗎?可惜他們家不從外面招廚房傭人。”
“不是龍家有錢,是精靈族有錢,聽說龍家五少爺的外婆就是精靈女皇,那可是跟教皇差不多厲害的人物,卷軸什麼的還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拿出一大堆。”
“原來是這樣……”
好不容易纔等到兩個嘴碎的傭人離開廚房,李歡迫不及待地摸進去,在竈臺處找了找,找到幾根燒火棍,裡面有一根純黑色的,明顯和其他不一樣。
這就是“魔法神的祝福”。
拿到東西,他從廚房後門溜出,看了看沒有守衛,一步踏上房頂,再一步走出好幾公里才落地。
一步千里的天賦在偷東西方面實在太好用了。
爲了保證東西沒有問題,李歡用隨手順來的幾顆火石試了試,果然這根黑漆漆的小棍子怎麼樣都無法點燃。
他回到比弗斯他們在城外樹林裡臨時搭建的營地,從空間戒指中取出事先準備好的補給品。
第二天,七個人早早離開了王都範圍。
而在王都的茶館中,龍青天日常帶着兩個侍衛出門,忽然聽到附近有人炫耀自己有根怎麼也點不着的燒火棍。
他注意到那是石原家的廚子,便假意對稀奇古怪的東西感興趣,花好幾個金幣買了路人的一堆廢品,成功引起那廚子的注意。
“龍少爺,我有根點不着的燒火棍,你要不要看看?”廚子湊過來諂媚地說道,隻字不提自己的身份,他知道龍家五少爺和石原家矛盾很深。
“哦,是嗎?拿來我看看,真點不着我就買了,少爺我就是對這種有意思的東西感興趣,不缺錢。”龍青天揮手說道,語氣滿不在乎,實則心裡暗爽,魚兒終於上鉤了。
那廚子屁顛顛跑回去拿燒火棍,十幾分鍾後,他卻空着手回來了。
“這個……龍少爺,那棍子可能被人扔掉了,我回去沒找到,要不您等幾天,我一定給您找着了送過去。”廚子滿臉通紅道。
“行,少爺我等你,不過十天之後我恐怕要啓程去精靈之森,在那裡不知道要待多久,你要是十天之內找不到就算了,我後面不一定有時間來跟你買這東西。”龍青天隨便找了個藉口限定了時間,心裡也在盤算“魔法神的祝福”是不是已經被人捷足先登?
他十天後就去精靈之森打聽消息,如果真的有人找到了“魔法神的祝福”,一定會去找元素精靈女皇兌換1000萬金幣。
李歡他們日夜趕路,避開官道,期間還用金幣從某個中型城市買了幾匹劣馬,速度不快,趕路夠用。
終於,他們來到了距離精靈之森最近的小鎮博拉姿,在這裡他們還有最後一次補給的機會。
現在的比弗斯經過這半年多的大陸游歷,已經不會像當初那麼憨憨,直接拿金幣出來買酒;他熟練地走進鎮上唯一一家酒館,掏出一把銅幣付賬,拎走了旁邊未開封的幾個酒桶。
接着,其他幾人也以不同的身份在市場上買了不少果蔬糧食,等到了無人的地方統一放進比弗斯和李歡的空間戒指中。
如此就算是補給完畢了。
出鎮的時候,破舊的小門旁竟然還有兩個穿着大漢軍隊制服的壯漢看守,盯了進出的平民們。
李歡微微驚訝,這裡的腐敗官僚竟然還在治安上出錢了,難道是之前他和比弗斯殺死的幾個傭兵讓他們感到有些緊張?
儘管七個人騎着四匹馬並不奇怪,但在博拉姿這樣的小地方就有些引人注目了。
守門的壯漢大喊道:“等等,你們幾位要去哪兒?”
精靈渾身一僵,坐在半人馬背上,手緊緊握着木頭傀儡的把手;其他幾個奴隸也是差不多表現,不得不說李歡的木頭傀儡幫他們大大彌補了演技方面的缺陷。
李歡騎的馬落在最後,他放慢速度,頭微微轉過半邊,聲音冷漠道:“怎麼?我們家老爺出門還要向你們這麼彙報麼?”
壯漢一驚,感情這還是貴族,不過老大的命令無法拒絕,他硬着頭皮說:“請不要誤會,我們是鎮上的守衛,最近森林裡發生了猛獸傷人的事件,所以我們要對來往的陌生人做一個簡單的記錄,防止意外發生後無法辨認身份。”
李歡哪有什麼信息可以登記,他不耐煩道:“什麼意外不意外,你是在詛咒我們嗎?別囉嗦了,退下!”
說完一晃繮繩,馬兒加速追上前面的同伴。
壯漢鬧了個灰頭土臉,另一個看門的壯漢湊過來問道:“怎麼辦,要不要追上去?”
問話的壯漢一聽到“追上去”,好像想起了什麼恐怖的畫面,渾身一個哆嗦,說道:“不用了,回去報告老大,有可疑人進林子了。”
兩個傢伙門也不守了,徑直跑回傭兵團的駐地,給光頭老大詳細說了情況。
光頭老大正在和軍師商量是不是該退走,去其他地方找找奴隸,聽到這個消息,心頭大振。
不管剛纔那幾個人是不是異族,總要先追上去問問情況。
李歡七人的形象和幾個月前他跟比弗斯兩人已經大爲不同,但他們也是這段時間以來博拉姿最奇特的一羣人,光頭老大隻能死馬當作活馬醫,不然再待下去手下都要被鎮上的女人廢掉了。
七個人想要一邊趕路一邊消除蹤跡,這在不拖延速度的情況幾乎不可能做到,李歡乾脆讓大家加速,不要去管身後。
他自己則把空間戒指中的東西和比弗斯整理互換了一下,把所有兵器都拿過來,只留了斧子給比弗斯防身。
那幾個異族都不會武技,給他們武器反而累贅。
“待會兒你們先走,注意不要驚擾到森林裡的高階魔獸,從它們領地周圍繞行。先去矮人礦山,以後再給他們找合適的地方安置。”李歡吩咐道,“如果後面沒又問題的話,我每隔三天就會追上你們跟你們匯合一次。”
比弗斯鄭重地點點頭:“行,我會給你留下記號。”
他不擔心李歡的安危,因爲這個朋友總是有辦法逃出各種陷境。
李歡一個人騎着馬,漸漸脫離隊伍。不到半天功夫,他就被人追上了,他回頭看看情況,追人的還是一隻大部隊,隊伍綿延很長,當頭的幾匹快馬後面明顯還有其他人跟隨。
李歡想了想,乾脆停下馬,等在林間小徑上。
很快,光頭老大帶着團裡等級最高的兩個黃金戰士趕上來。
“朋友,你家老爺是哪家貴族,能不能報下姓名?”光頭大聲問道。
這附近大小城市的貴族他都認識,把手下打扮成這副神秘樣子的他還真不知道,擺明了不對勁。
李歡哪有什麼姓名可說,隨口就說:“龍家五少爺。怎麼,你想攔下我們嗎?”
龍青天雖說年紀不大,但他在大漢國已經頗有名氣,主要靠着龍家的金字招牌。
所以李歡說出“龍家”兩個字的時候,光頭老大明顯有些猶豫,關鍵是龍家現任家主的妻子是精靈一族的公主,雖然她嫁人後已經失去了公主身份,但這些年她一直利用這個身份影響大漢國的異族奴隸貿易,比如國王都因此下令禁止全國範圍內的異族奴隸買賣。
龍家主母還用自家商會到處解救其他地方的異族,尤其是精靈族人。所以道上一提到龍家,那就說明這事兒辦不成。
旁邊的軍師似乎看出了老大的猶豫,趕緊湊過去說:“老大,他像是龍家的人嗎?”
光頭一想也對,前面這傢伙渾身黑袍,還拿個木頭面具擋臉,怎麼憑一張嘴就證明自己是龍家人呢。
“朋友,實話告訴你,我們跟這片區域的官老爺有過溝通,最近可沒聽說龍家有人要經過這裡。”光頭又喊道。
李歡看了看光頭後面漸漸跟上的上百人,裡面有好些人跟他之前在這樹林裡狙殺的幾個捕奴者裝束差不多,可見這些人都是捕奴者,規模還挺大,正面衝擊之下能輕易毀掉一些小城鎮,和一些大型的山賊寨子規模差不多了。
李歡的木頭面具沒法變化表情,所以光頭只能看見他沉默一下,聲音傳出來:“哼,這些市政官員都是廢物,龍家人要去哪裡還需要讓他們知道嗎?”
他也不知道龍家人在外面是什麼樣的,反正是王國五大貴族之一,表現得再傲慢大概也沒關係。
光頭一噎,覺得對面這傢伙問題更大了,便說道:“那就對不住了,朋友,你先跟我們走一趟,等確認了你龍家人的身份,我們再向你賠罪。”
這種套話只是爲了穩住對手。
旁邊一個黃金戰士驅馬上前,手裡拿着根繩子就要往李歡身上套。
李歡再不遲疑,手中寒光一閃,一把鋼劍劃過,繩子變爲兩截落到地上。
“既然這樣,那不要怪我不客氣了。”李歡冷哼一聲道。
說完,他腳下一蹬,整個人就從馬背上消失了。
光頭這才真正震撼了,他這個黃金高級戰鬥都看不見的速度,難道是劍聖麼?
他轉頭四顧,兩邊沒有,後面也沒有……等等,後面數百米,隊伍盡頭處,黑袍的傢伙竟然持劍跑到了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