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晾斜目向葉星望去,葉星淡淡一笑,並沒有回答,好像對木晾很是不屑,
花知夢見葉星如此,便想這葉星定然是爲此事不高興了,於是連忙問道:“你到底有什麼辦法破案。”
葉星無奈的聳聳肩:“我沒有辦法破案啊,我不過是說說,不過找到那些天香臺閣的種子,還是有辦法的,不過現在卻不可說。”
這祝鞏本來就沒有指望葉星能夠破案,也就隨他的便了,可就在這個時候,桂花之家的一名下人連忙跑來說道:“桂花香的縣令侯大寶來了。”
祝鞏一驚:“侯大寶來我這裡做什麼。”
“看他的樣子,似乎很氣憤,該不會是出了什麼事吧。”那下人猜測道,
祝鞏略一思索,然後對木晾他們說道:“幾位先在這裡靜坐,我去去就來。”
“祝莊主有什麼事情只管去做好了。”木晾連忙回道,
祝鞏點頭,然後便匆忙的出去了,葉星來到門口向外望去,看見一個趾高氣揚的縣令正向院子中走來,祝鞏迎上去之後,便連忙領那縣令去了客廳,
客廳離祝鞏的臥室並不是很遠,葉星見此,便準備悄悄跟過去看看,而這個時候,木晾突然笑道:“葉少俠這是要去偷聽嗎。”
葉星也不反駁,笑道:“是啊,你要不要去呢。”
“我纔不去呢,要去你自己去。”
花知夢也覺得這樣不妥,於是便勸道:“他們的事情跟我們調查天香臺閣的事情沒有關係,我看我們還是不要去的好。”
葉星見花知夢也這樣說,便只好笑着說道:“既然如此,那我們就在這裡等着好了。”
而這個時候,艾飛兒不停的在房間走動,葉星覺得奇怪,便笑着問道:“你在看什麼呢。”
艾飛兒微微一笑:“這裡的機關的確厲害,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被穿成窟窿。”
葉星不解:“你看的出來。”
艾飛兒笑笑:“葉大哥,你忘記我是做什麼的了,這樣的佈局我還是見過的。”
“那依你之見,如果不知道打開暗格的那些個地方,能不能將天香臺閣種子偷出來。”
“可以是可以,只是觸動了那些機關。”
葉星沉思,隨後說道:“照你這樣說,只要輕功足夠好,還是可以的是嗎。”
“可以這樣說,不過看這房間內的情況,盜賊並沒有觸動機關,也就是說他知道怎樣打開暗格。”
葉星和艾飛兒兩人的談話雖然讓其他人很費解,但他們也多少了解了一下,這個盜賊一點不簡單,
大約過了沒多久的時間,祝鞏便從客廳來到了臥室,而當他來到臥室之後,他的臉色比剛纔的更加難看,祝珠連忙問道:“那個侯大寶來我們家做什麼。”
祝鞏長嘆一口氣,說道:“消息泄露了。”
衆人不解,而木晾連忙問道:“什麼消息泄露了。”
“我的天香臺閣種子被盜的事情消息泄露了,那侯大寶知道此事之後,特來詢問情況。”
葉星見此,連忙問道:“既然縣令知道了,那就交給縣令去辦啊,你的府中被竊賊給盜了,他身爲縣令,責無旁貸啊。”
“話雖是這樣說的,但現在侯大寶懷疑我故意將種子藏起來,不準備交給寧王,所以他限我三天之內將天香臺閣的種子叫出來,由他保管。”
葉星聽完之後,頓時大發雷霆,他身爲皇上御賜天下行走,就是要考察四方天下官員的得失,如今這個侯大寶竟然如此顛倒是非黑白,他又怎能不氣,
“這個侯大寶簡直豈有此理。”葉星氣的不行,也就沒怎麼顧及的說了出來,
而祝鞏連忙小聲勸慰道:“還是少發些牢騷吧,我雖然家財萬貫,但也不敢和官鬥啊,爲今之計,還是趕快找出那些天香臺閣種子爲好。”
葉星也覺得自己剛纔說話有些過激,有些沒注意場合和身份,
葉星拱手對祝鞏說道:“既然那個侯大寶給祝莊主三天時間,那我們就在三天之內幫你找出那些天香臺閣種子,如果大家沒有什麼事情的話,我們就先告辭了。”
葉星說完便準備領着花知夢離開,而這個時候,木晾卻對花知夢說道:“花姑娘也要離開嗎。”
花知夢莞爾一笑:“我們都是跟着葉星的。”
這一句話便足以說明一切,木晾的臉火辣,但他還是連忙道:“既然如此,那諸位保重,我卻是要留在這裡調查一番事情的。”
葉星微微一笑,然後領着他們離開了桂花之家,而葉星卻也知道木晾留下的目的,他認爲是內賊所做,所以他自然要留在桂花之家了,
葉星他們離開桂花之家的時候,外邊欣賞桂花的人已經沒有幾個,桂花雖好,但也不過是一時之新鮮罷了,畢竟不可能讓人長時間的流連忘返,
這個道理放在任何事情上都可爲之用,
只是當他們離開桂花之家之後,花知夢連忙問道:“你爲何要向祝鞏要天香臺閣的種子,那種子對祝鞏來說是寶貝,對我們來說不過是一粒種子罷了。”
狄小杰徐若軒他們也認爲如此,他們實在有些不明白葉星爲何要這樣做,
葉星淡淡一笑:“天香臺閣再是寶貝,也不過是一粒種子,我要一顆也沒什麼不可吧。”
徐若軒笑道:“恐怕不止如此吧。”
葉星聽完徐若軒的話之後,哈哈大笑了幾聲:“知我者徐若軒也,不錯,的確不僅如此,祝鞏要將這天香臺閣種子送給寧王朱權,不過以我所知,這寧王朱權是一個極具野心之人,當今皇上取得天下之後,便將他調離了河北,無異於建文帝的削藩,你們想這寧王會甘心嗎。”
他們幾人還真沒有想到這一層意思,
葉星繼續說道:“我們此番天下行走,也是要注意寧王的動向,如果他有反心,我們必須馬上上報朝堂,而那粒天香臺閣的種子,除了可以獻給皇上外,也可以當做寧王隨便剝奪別人財產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