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數日,京師政壇一片忙碌,各類官員紛紛就把漢那吉事件上疏言事。贊成收留者有之,反對收留者亦有之,更有甚者,居然還建議直接將把漢那吉殺了祭旗。
但一連三天,皇帝沒有下旨、沒有批覆,內閣也沒有就這一問題向六部及各衙門通報最終決定,給人的感覺就彷彿是皇帝和內閣都沒有拿定主意一般。
真正一封接一封連續上疏,堅請收留把漢那吉的,是王崇古、方逢時和吳兌三人。
這三位,王崇古是宣大總督,方逢時是大同巡撫,吳兌這位高拱門生則是新上任的宣府巡撫。
也就是說,主管宣大二鎮的三位主要邊臣已經全面倒向接受把漢那吉請降,京中的“主戰派”勢力因此痛心疾首,不過由於邊臣的特殊性,一般不容易被彈劾,所以大家只好紛紛上疏,請求皇帝趕緊拿定主意,頒下敕令以定人心。
第四日,皇帝選擇了從諫如流,正式通過內閣頒佈敕令:接受把漢那吉請降。
不過,內閣對這道看起來過於簡單的敕令做出了一定的解釋,通過各種渠道表示:接受把漢那吉請降不代表朝廷畏懼俺答,恰恰相反,這是對俺答無所畏懼的表現——畢竟接受把漢那吉請降很可能直接激怒俺答,而眼下俺答的大軍不僅已經回到豐州川,還從豐州川汗庭發出了大汗金令,正在進一步集結兵力,眼看着就是要大打出手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我大明仍然堅持接受把漢那吉來投,這不是無所畏懼又是什麼呢?
這個說法,主戰派們勉強可以認可,但是同時又紛紛上疏,表示應該責令當地邊臣整軍備武,嚴防死守,給俺答一點顏色瞧瞧。
要是往常,皇帝對這種上疏的迴應通常只有三個字:知道了。
但是這一次不同,皇帝很是鄭重的通過司禮監的硃批告訴羣臣:已經要求各地邊軍加強防備,同時還在與內閣商議派人親臨巡視宣大二鎮。
京師百官聞之,紛紛彈冠相慶,瞧他們那揚眉吐氣的模樣,倒彷彿已經取得大勝,把俺答抓來獻俘太廟了一般。
然而等到第五日清晨,這種歡慶的氣氛頓時變成了集體愕然。
因爲這一日,皇帝又下了旨:工科都給事中程文代天巡視宣大等處防務及軍備事宜;太子伴讀高務實代太子觀政宣大防務及軍備事宜。
工科都給事中程文是高拱的門生,而高拱是支持接納把漢那吉的,由他代天巡視宣大,百官還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人家本身就是科道言官,雖然一般來說巡視地方應該由十三道監察御史去辦,但科長出馬也不是不行,畢竟科道一家嘛。
只是,這巡視防務的事,難道不應該交給兵科?怎麼派出的工科都給事中?難道光巡視一下各地工事堡壘就算了事?
疑惑歸疑惑,不過這個問題總還不算大,大家遲疑了一下也就認了。
真正不理解的,還是在於第二條:太子伴讀高務實代太子觀政宣大防務及軍備事宜。
太子伴讀代太子觀政,這前半句沒有問題,可是……讓他去觀政宣大防務及軍備?
陛下你不是在開玩笑吧?太子殿下才幾歲啊,就有必要觀政宣大防務及軍備了?他高務實才幾歲啊,就有本事代太子觀政這種大事了?可別剛到宣大,俺答大軍打了過去,把這位代太子觀政的小“學士”給嚇尿褲子了吧?雖說大夥兒也沒怎麼把他這個“假侍讀學士”當真,可不管怎麼說,那也是特旨欽命的“學士”老爺,要是被北虜給嚇尿了,這天下官員可就都跟着顏面無光了啊!
不過幸好,這道聖旨還有下文:太子伴讀代太子觀政,須堅持只看不說、只聽不言、只查不究三項,一應觀政所感,不得片語外泄,待回京後向朕及太子詳細回稟。
看到這句補充性質的說明,大傢伙總算不像剛纔那樣“意難平”了,心裡估摸着這恐怕又是皇帝陛下一時興起,心血來潮的臨時決定,真正代天巡視還是程文的責任。這位高務實“小閣老”其實不過就是去公費旅遊一番,回來給太子殿下交個遊記就算交差。
得了得了,反正咱們大明的皇帝各種奇葩都有,尤其是最近這幾代皇帝,有喜歡當將軍的,有喜歡當道士的,也不差今上這麼一個寵子狂魔了——畢竟今上子息艱難,大家忍一忍,體諒體諒也就算了,再怎麼說,這位爺總比他前頭兩位好伺候不是?
這麼一來,另外一道被聖旨遮掩了光芒的太子教令,就被大夥兒基本忽視掉了。
當然,衆所周知,皇太子和皇帝的關係是很微妙的,作爲太子,一般不會就皇帝已經發布過詔令或者敕令的事情再多發一道教令,以免發生君臣、父子之間的誤會,再加上現在太子甚至都沒有成年,太子更沒有處於“奉旨監國”這種特殊前提下,一般而言他發出的命令甚至稱不上教令。
但這一次太子殿下還真就發出一道教令,甚至還是直接附在皇帝敕令之後的,這就很有意思了,不過這道教令只有真正在政治上有很高敏銳性的極少一部分官員注意到,譬如張居正、馮保等人。
這道太子教令用語直白——這不奇怪,明朝皇帝下令的時候用語一貫很直白,比如朱元璋和朱棣,就下達過無數大白話文的聖旨,不過後來由於有了專門的人代皇帝擬旨,這種情況就逐漸消失不見了。
然而,現在東宮的屬官雖然常置,但其實並不真正負責東宮事務,因此太子殿下這道教令就沒有人幫忙代筆了,估計是太子的原話,司禮監照抄而已:
“令高侍讀代孤仔細詳查宣大二鎮防務及軍備事,各種地方都要去看看,任何人不得阻攔,也不得對高侍讀提出的問題推諉搪塞。高侍讀觀政完畢回京之後,不准他人問詢觀政事宜,須得即刻來孤這裡述職,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