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六章 資產階級與手工業者滲透進朝堂

朱由檢質問着眼前的朝廷官員。

內閣首輔張煌言不得不站出來回道:“陛下,此乃應天府尹之令,非內閣所下,應天府尹隨意敲詐勒索百姓,組織部現已將其罷職。”

“這不是勒索敲詐的問題,朕看見的是一個權力分配的問題,應天府尹徵收稅賦甚至提出查牌制度,這個是不是應該先徵得民衆同意才能實施,還有即便有百姓抗稅,他應天府尹就能隨便拿人,甚至能在應天府一手遮天,這個權力分配得改一改。”

朱由檢這麼一說,組織部尚書溫初時站了出來:“陛下,地方上巡撫一統軍政,以及知府知縣一統軍政,是千古未變的國策,如今陛下若要重改權力分配,不知陛下要如何改之?”

朱由檢看向了諸位朝廷官員:“諸位愛卿有什麼提議?”

這時候,左都御史申佳允站了出來:“陛下,微臣以爲地方應與中央一致,中央三權分立,地方當也三權分立;

地方之巡撫、知府、知州乃至知縣皆只應負責行政權,無權拘押我大明一等公民與二等公民,犯罪與犯法之事當是由按察使以及按察分司,在府以下再設按察局,州縣設按察分局與按察所。”

“都指揮使司不必設下級機關,只保留到省一級,負責全省軍事防務;

但對於巡撫而言,非戰爭發生不得調用軍隊;

對於知府、知州、知縣等正堂官以及其他佐貳官而言,無權干涉司法和軍權;

另外,即便是地方官府加徵與減少稅賦一項權利,不可無但也不能任由其隨意頒佈肆意盤剝百姓。”

這時候,工商部尚書宋銘泉也積極地站了出來:“陛下,微臣贊成申公之提議,微臣覺得當在省設立諮議司,府設諮議局、州設諮議分局、縣設諮議所,由地方民衆選議員,確定議員名額;

各下屬地區人口數目分派名額,當在一百零一人左右,以南直隸爲例,應天府、鳳陽府等府選出的省議員當由應天府、鳳陽府人口數佔南直隸總人口數之比例計算,其他府州縣議員以此類推。

議員權力是審決地方官府設立法令能否批准實施,一旦諮議議員超過半數通過,則可以實施,若沒有過半數則不能實施,若沒有通過而地方官府強行實施則違背法令,都察院與上級按察機構有權逮捕,民衆有權抵制。”

宋銘泉的提議,讓朱由檢頗爲驚愕,也很是意料不到。

但也因此,他開始意識到資本集團已經開始滲透到了帝國政治上層,甚至已經開始影響帝國高級官員的政治理念了。

曾做過鬆江知府的宋銘泉因爲善於經商且對於發展商業有自己成熟的經驗而被任命爲工商部尚書。

如今朱由檢看得出來,這宋銘泉已經開始有了還政於民的思想,代表了資產階級與市民階層想參與帝國政治的願望。

但宋銘泉突然提出的建議讓在場的很多大臣皆感到很驚訝,他們從來沒想到過要在地方設立一個這樣的機構。

“宋閣老想以此阻止官吏對百姓們的盤剝,自然是有道理的,但這樣會導致行政效率低下,百姓們肯定不願意多交稅但一定會願意享受更多的權利”,交通部尚書施良弼此時回道。

“那也比讓這些地方官吏肆意盤剝百姓要強,朕豈能讓他們隨意破壞我大明的根基,行政效率低下便低下,地方本就沒有控制稅率的權力,自古以來便是中央決定;

地方官府多是爲了自己一己之私而加徵了許多苛捐雜稅,如今朕將他們加徵苛捐雜稅的權力鎖在牢籠裡,如果真的要加徵也可以,只要他所轄地方的民衆同意,朕沒有意見,你們內閣也沒必要有意見。”

朱由檢這麼一說,經濟改革委員會的主任王家勤站了出來:

“微臣以爲,以民管官實乃創舉,但微臣以爲此舉當應限定年限,每名議員不得超過五年或六年任期,每兩年或三年就應換掉一定數量的老議員,以此避免與官府勾結,除此之外,這些議員的角色成分很重要,不能全是貪婪自私又保守的權貴富商,也不能全是不夠理智的工人農民。

這些議員應有若干農民、普通商戶以及其他非富商成員,不然以這些富商的貪婪,他們巴不得出一分錢的好,以工人農民的易被煽動性,他們恨不得天天都立法纔好。”

“王愛卿所慮深遠,依朕看來,不妨令地方設立兩個議會,一個諮議司,一個衆議司,諮議司如宋愛卿所言組建,名額不要太多,一百來名便是,主要是所轄各地方之代表,以省爲例,每省一府至少有一個代表;衆議司則名額擴增到五百人以上,以省爲例,每省一府的衆議局省議員中至少一半是工人和農民等中低收入階層之人。”

朱由檢這麼一說,宋銘泉與王家勤等皆表示同意。

但內閣首輔張煌言則保持了沉默,他不得不承認,如果這樣做,地方官的權力將被大大的限制,特別是正堂官。

不過,張煌言沒有表示反對,他知道這樣做或許真的可以遏制地方官府過度盤剝百姓且不理百姓死活只照顧上級官員的有利方式。

接着,朱由檢便讓工商部尚書宋銘泉以及經濟改革委員會主任王家勤同組織部尚書溫初時和內閣首輔張煌言商議地方諮議機構與衆議機構的具體權力。

最終商定的結果是,地方督撫依舊由內閣組織部任命。

但地方諮議機構有權提議按察使司官員,且需要衆議機構也通過以後才能任命。

除此之外,地方諮議機構和衆議機構有權彈劾地方督撫,且有權要求內閣重新變更地方督撫。

地方諮議機構與衆議機構都有權確立地方法規以及審覈督撫設立行政法規的提案,需由兩機構都通過以後,才能行之有效。

但針對工人、農民羣體之福利性法規可不通過諮議機構決議,直接由衆議機構生效。

地方諮議機構的議員任期爲六年,可連任兩屆,名額爲一百零一到一百一十三不等,每三年一選,一次得替換掉一半以上才行。

地方衆議機構的任期爲三年,每三年一選。

而各地名額則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而進行重新分配。

在差不多商議確定後,內閣首輔張煌言不得不說道:“陛下,如此的話,則地方官更不好當了,還真的是隻能爲老百姓做事,不能爲自己牟利了。”

“朕給予他們的俸祿待遇早已翻了好幾倍,不能牟利也不至於讓他們過不上富裕的生活,且本來做官就不能有這種思想,要想發家致富何不如直接去做生意投資也好。”

朱由檢這麼一說,官員們無話可說,而此時,王家勤又補了一句:“陛下,微臣認爲朝堂上也應該設立諮議會與衆議會!”

“不可啊,陛下!”

內閣首輔張煌言先表示了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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