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哥們,聽說了們,有一本書男人看了雄心萬丈,女人看了柔情似水。
乙:是嗎,什麼書,快說。
甲:《踏秦川》書號:163892
乙:那我趕快去收藏一下。:)*
正文:
小隊長一見區長走了,他就氣憤地向衆犯人怒叫道:“都還等什麼呢?是不是都不想吃飯了?”。說完,小隊長轉身向區長追去了,在兩們領導走了以後,剩下的獄警就又開始向這些犯人叫囂了,頭們不高興,自己又怎麼能好過呢?所以他們就把氣全撒在了這些犯人身上。
二區的餐廳就建在宿舍的旁邊,那是一座能容下二千五百人同時就餐的大餐廳,大門的正對面就是打飯的地方,漂亮的餐廳白潔的磁磚,這裡的衛生看起來一點也不比雷在部隊時打掃的差。一排排的餐桌和餐椅就像是一個個士兵一樣整齊地排列在餐廳裡面,爲了防止犯人們之間的鬥毆傷人,所以這裡的餐桌和餐椅全是用厚厚的鋼板焊成的,並且牢牢地鑲在地板裡面。雷本來在那一百多米長的打飯臺前排隊打飯,可是前面的犯人都十分的怕他,全都轉排到旁邊的隊伍裡去了,所以雷輕易地就打到了飯。一杯牛奶、一個蘋果、兩塊麪包就是這裡犯人們的早餐了,總的來說這裡的伙食還不錯(至少要比雷當新兵時的伙食強)。
雷端着早餐就近找了張桌子坐了下來,本來這張長五米的餐桌子上面還有四五個白人坐在那裡吃飯,可是他們一見到雷坐了下來,幾人馬上端起自己的早餐換到另一張桌子去了,就連旁邊餐桌上膽小的人也悄悄地離開了,看來經過昨夜和銅漢那一戰,雷的名聲馬上在這裡豎了起來。昨天實在是消耗太多體力了,所以雷拿起那杯牛奶一口氣喝了下去,還沒等雷把杯子放下來呢,就聽“啪”一聲輕響,自己面前又多了一杯牛奶。雷擡頭看了看這杯牛奶原本的主人,原來又是疤痕,疤痕向雷笑道:“看來你很能喝,夠不夠?如果不夠的話,把我這杯也喝了吧。”。說完,疤痕轉身走到雷的對面坐了下來,當然,他的跟班小光也緊挨着他坐了下來。
一來雷確實感到自己很渴,二來疤痕昨天利用自己賺了不少東西,所以雷老實不客氣地拿起疤痕放在自己面前的牛奶喝了起來。一口氣喝完之後,雷發現自己面前又多了一杯牛奶,他向對面看了看,只見小光一臉討好似地笑道:“哥們,不夠的話把我這杯也喝了吧。”。
雷並不是那種多吃多佔的人,在連喝了兩杯牛奶之後,雷感到已經可以了,所以他把那杯牛奶推又推到了小光面前。小光見雷竟然不喝自己的牛奶,一時之間很沒有面子,感覺就像熱臉貼到冷屁股上了似的。這時雷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那未用完的紅花油推到了疤痕面前,嘴裡道:“謝了,算我欠你一個人情。”。
“不用客氣。”疤痕邊說邊看了小光一眼,小光知趣地把紅花油收了起來,疤痕拿起自己的蘋果咬了一口後開口向雷問道:“對了,你是怎麼進來的?”。
這個問題沒有什麼秘密可談,犯人們要不了多久就會從獄警那裡打探到的,所以雷拿起一塊麪包塞到嘴裡面咬了一口後,漫不經心地回道:“我用一塊磚頭把這裡監獄長的頭給拍破了,所以就被關進來了。”。
“咳咳......”,正在喝着牛奶的小光在聽到雷是因爲打了監獄長而被關進來的,他一下被嚇的嗆住了,要知道監獄長可是這裡的主宰呀!咳了半天之後,小光終於喘過了氣,滿臉通紅的他驚訝地向雷叫道:“什,什麼?你打了監獄?你爲什麼要打他呀?”。
雷發現疤痕也在看着自己,他同樣對於自己進來的原因感到驚訝,所以也想知道雷爲什麼要打監獄長。雷並沒有回答小光的問題,而是向疤痕問道:“看你的樣子,你也是亞州人,你是哪個國家的?”。
疤痕輕笑了一下後,回道:“我是Z國人,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也是Z國人,而且你還當過兵,我想你應該是野戰軍出身。”。
能猜出自己是Z國人並不難,因爲自己身上具備了Z國人的一切特徵,可是難猜出自己當過兵,並且知道自己的兵種,這就有點歷害了。雷放下手中的麪包,有點驚訝地向疤痕問道:“你是怎麼知道的?”。
“看來我說對了,哈哈......”,疤痕輕笑了一陣之後回道:“直覺,這是直覺,我的直覺一向很靈。”,說完,疤痕又吃起自己的蘋果了。
直覺?小光再次看向疤痕,疤痕從不告訴別人原因,每次都會回答是“直覺”。對於直覺這一點,雷相信有一定的因素,可並不是光有直覺就夠了,那需要有非常敏銳的觀察力才行,他再次看了看眼前這個叫疤痕的男人,雷的直覺告訴自己:“眼前這個男人並不簡單。”。在沉思了片刻之後,雷凝視着疤痕,慢慢地講道:“我可以向你打聽個人嗎?他也在這個監獄裡面。”。
小光一聽到雷的話,他馬上放下已經吃了一半的麪包,連嘴裡的食物也沒嚥下去就自豪地叫道:“你找人呀?那你算是找對人了,在這個監獄中的五個區裡面,還沒有我老大不知道的事情呢。只要那人在這裡,那麼我老大準知道,就算是不知道,那我老大也能夠幫你找出來,你要找什麼人就快說吧。”。
疤痕在被小光一連串的搶白之後,他用責怪的眼神看着小光,心裡嘆道:“哎,看來這小子又要給我找事情做了,回去我得好好教育教育他才行。”。想到這裡,疤痕扭頭見雷還在等自己的回答,於是就笑道:“你要找什麼人?大家同是天涯淪落人,我能幫你的會盡量幫你的。”。
“你認不認識一個叫路天的人?”雷終於問出了口,說完之後他就緊緊地盯着疤痕看,他真希望疤痕能有自己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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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天!那一天我被一陣突如其來的風捲走,醒來後發現回到了兩千多年前,並附在一個兵卒的身上。這事說起來挺搞笑的,可是這是事實,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李信語。
時值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始皇帝爲征服百越,舉全國之力修鑿靈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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