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發展黨員_五、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五、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224.預備黨員的預備期怎樣算?超過規定時限審批的預備黨員預備期從何時起算?

黨章規定,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爲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爲預備黨員之日起算),起止日期應對應,例如支部大會2012年6月10日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其預備期的起止日期應自2012年6月10日起,至2013年6月10日止。

根據中央組織部的規定,支部大會通過接受的預備黨員,上級黨組織必須在3個月內審批。超過3個月未予審批的預備黨員,其預備期的起算日應視不同情況而定:如是本人有關問題沒查清等原因所致,其預備期應從支部大會複議之日(或由黨委確定之日)起算;如是組織上的原因所致,且本人一直表現好,其預備期仍應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爲預備黨員之日起算。上級黨組織超過6個月未予審批的,本人一直表現好,原黨支部要爲其重新辦理入黨手續(包括重新填寫《入黨志願書》),其預備期應從重新辦理入黨手續的支部大會通過他爲預備黨員之日起算。

225.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的方法有哪些?

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的方法主要有:

(1)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申請入黨人被批准爲預備黨員後,黨支部應及時將其編入黨小組,要求其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經受黨內生活的鍛鍊,不斷增強黨性。

(2)繼續發揮入黨介紹人的作用。申請入黨人被批准爲預備黨員後,其入黨介紹人應擔負起聯繫人的工作,繼續負責對其進行經常性的教育和幫助。

(3)舉辦預備黨員培訓班。預備黨員較多的單位,黨組織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舉辦預備黨員培訓班,對他們進行集中教育,幫助他們真正從思想上入黨。預備黨員少的單位,可由上級黨組織集中組織培訓。

(4)分配一定的任務和社會工作。黨支部可根據預備黨員的實際情況和特點,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或交辦某項任務,讓他們在實踐中經受鍛鍊,樹立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並在實踐中加強對他們的考察。

226.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應堅持哪些制度?

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應堅持以下制度:

(1)預備黨員每3個月應向黨小組或黨支部彙報一次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平時如有重要情況,應隨時向黨組織彙報,以便黨組織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

(2)黨小組每3個月應安排一次組織生活會,在聽取預備黨員的彙報後,對其進行一次評議,肯定其成績和進步,指出其缺點和不足,向其提出要求和希望,促使其不斷進步。

(3)支委會每3個月要對預備黨員表現情況分析研究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不能採取平時不分析、不教育,到預備期滿時“算總賬”的不負責任的態度。

(4)黨小組和支委會每3個月應將對預備黨員的評議和分析的意見填入《預備黨員教育和考察登記表》,作爲預備期滿時討論其轉正的依據。

227.如何做好長期在外工作的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對長期在外工作的預備黨員,黨組織更應重視教育和考察工作。預備黨員外出時間超過3個月,應開具黨員證明信;超過6個月,應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無固定地點、無法轉移黨員組織關係的,應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預備黨員可持上述信或證,在所在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組織的教育和考察。原所在黨組織和現所在黨組織應加強聯繫,做好對預備黨員教育考察的銜接工作,關心瞭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對預備期滿的預備黨員,其黨的正式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應根據本人的申請,按期討論其轉正問題。

228.預備黨員因病長期休養,怎樣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是否影響其轉正?

預備黨員因病長期休養,黨組織要從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關心他,並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如身體條件許可,可適當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但次數不宜太多,時間不要太長;如身體狀況較差,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有困難,黨組織可指定專人負責與其聯繫,向其傳達黨內文件精神和黨內重要活動情況,並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教育幫助。其本人也應定期向黨組織彙報思想,主動爭取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在病休期間,黨組織主要考察其對黨的信念、組織觀念、對待疾病的態度等。在其預備期滿時,黨組織一般應按時討論其轉正問題。具備黨員條件的應按期轉正;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可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但不能僅因其長期休養,而影響其轉正。

229.預備黨員調動工作單位,調出、調入單位黨組織應做好哪些工作?

預備黨員調動工作單位,如預備期已滿,調出單位黨組織應抓緊討論其轉正問題。若因某些情況不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向調入單位黨組織說明,並儘快辦理轉正手續。如預備期未滿,調出單位黨組織應把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調入單位黨組織,並將教育和考察的有關材料轉給調入單位黨組織。調入單位黨組織對調出單位黨組織轉來的有關材料和情況介紹,要認真對待,並落實具體措施,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

230.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要求及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入黨宣誓儀式要不要設監誓人?

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要求及注意的問題主要有:

(1)入黨宣誓,是預備黨員在成爲一名正式黨員前莊嚴的政治承諾。因此,入黨宣誓必須在支部大會通過並經上級黨組織批准接收爲預備黨員後適時舉行,不要拖得太久,不得轉正後才進行宣誓。

(2)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總支部負責組織,也可以由黨支部組織。由黨總支部或黨支部組織入黨宣誓儀式時,上級黨組織應派人蔘加。黨小組不能舉行入黨宣誓儀式。

(3)出席入黨宣誓儀式的人不宜過少

。除基層黨委舉行入黨宣誓儀式可派黨員代表參加外,黨總支部和黨支部舉行入黨宣誓儀式,全體黨員都應參加。

(4)舉行入黨宣誓儀式,會場要佈置得莊重、簡樸、整潔,主席臺正中必須懸掛黨旗。有條件的,可在黨旗上方懸掛“入黨宣誓大會”橫標。

(5)在革命歷史紀念館、烈士陵園、革命導師(領袖)和烈士塑像前舉行入黨宣誓儀式時,必須展開黨旗,不能在無黨旗的情況下舉行入黨宣誓儀式。

(6)舉行入黨宣誓儀式,氣氛要嚴肅,不可採取茶話會等輕鬆活躍的方式進行。

根據過去不少單位的做法,舉行入黨宣誓儀式時,一般由上級黨組織的代表擔任監誓人。但考慮到入黨宣誓儀式往往有許多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參加,與會人員既接受教育,又是監誓人。因此,也可以不另外設監誓人。

231.入黨宣誓儀式結束後,宣誓人要不要在誓詞上簽名?

黨章和有關文件沒有規定宣誓人要在誓詞上簽名。但有些黨組織在入黨宣誓儀式結束後,要求每個宣誓人在事先印好的誓詞右下方簽名,並寫明宣誓日期,然後放入本人的《入黨志願書》。這樣做,可以增強宣誓人承擔共產黨員的政治責任感。

232.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有哪些?

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有:

(1)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前,一般應提前一至兩週主動向所在黨支部提出轉爲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

(2)黨小組提出能否轉爲正式黨員的意見。黨小組對本小組的預備黨員的表現比較瞭解,在教育和考察方面也做了一定的工作。因此,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黨小組應該進行討論,提出能否轉爲正式黨員的意見,供黨支部討論時參考;

(3)黨支部徵求黨內外羣衆的意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黨支部不僅要聽取黨小組的意見,還應徵求入黨介紹人(聯繫人)和黨內外有關羣衆的意見。這樣做,可以更全面地瞭解預備黨員的表現情況;

(4)支部委員會進行審查。支部委員會要根據預備黨員本人的轉正申請,黨小組、入黨介紹人(聯繫人)和黨內外有關羣衆的意見,對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能否轉爲正式黨員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5)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爲正式黨員,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表決作出決議;

(6)報上級黨組織審批。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後,支部委員會應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相應欄內,報上級黨組織審批。上級黨組織應進行嚴格審查,並召開黨委會集體討論審批。

233.怎樣寫預備黨員轉正申請書?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應主動向所在黨組織提出轉爲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

轉正申請書一般應寫以下內容:

(1)自己是什麼時候被接收爲預備黨員的,什麼時候預備期滿,並正式向黨組織提出轉爲正式黨員的申請。

(2)自己成爲預備黨員以來,思想上有哪些進步和提高,工作、學習等方面有哪些成績和收穫,入黨時黨組織和同志們所指出的缺點在預備期間有哪些改進。

(3)入黨時應向而未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或在預備期間發生的應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4)對照黨員標準,覺得自己還存在哪些差距,並針對自己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後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決心。

(5)對待能否按期轉正的態度。

寫轉正申請書應注意以下問題:

(1)轉正申請書一般應在預備期滿前一至兩週交給黨組織,以便黨組織按時討論自己的轉正問題。

(2)轉正申請書一般應由本人寫。如因特殊情況自己不能寫的,可以口述,由別人代寫,但要有本人簽名蓋章,並說明自己不能寫的原因。

(3)寫轉正申請書要實事求是,緊密聯繫自己的思想實際,不能爲了按期轉正而文過飾非,掩蓋自己的缺點和不足,更不能有任何隱瞞和僞造。

234.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未提出轉正申請怎麼辦?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應主動向所在黨支部提出轉爲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對預備期滿未向黨支部提出轉正申請的預備黨員,黨支部一方面要及時提醒他,說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並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教育處理。對於信念動搖、不願繼續當黨員的,或經黨支部提醒仍不提出轉正申請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不能採取不討論的辦法讓其自然取消。

235.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尚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能否延期討論其轉正問題?

黨章規定:“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的支部應當及時討論他能否轉爲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爲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預備期。”對於存在明顯缺點或問題、尚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預備黨員,黨支部應當及時討論,決定延長他的預備期。採用延期討論轉正的辦法,來變相地延長預備期,以達到讓其按期轉正的目的是不符合黨章規定的。

236.外單位轉來的預備黨員,能否延期討論其轉正問題?

外單位轉來的預備黨員,如時間較短,黨組織認爲需要作進一步考察的,可根據情況延期討論他的轉正問題,但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

237.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時,本人和入黨介紹人是否必須參加?

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時,本人必須參加。本人因故不能參加支部大會的,應改期討論其轉正問題。若預備黨員因病長期離開工作崗位治療或休養,黨組織可根據其病情,選擇適當時機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

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時,入黨介紹人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大會可以照常討論其轉正問題,並作出決議。因爲入黨介紹人在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上是否發表意見,不是轉正工作必須履行的

手續。

238.因某些原因延期討論轉正的預備黨員,其轉正日期怎麼定?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及時討論他能否轉爲正式黨員。對因某些原因延期討論轉正的預備黨員,其轉正日期應視不同情況而定:

(1)預備期滿時具備黨員條件,支部大會討論時也具備黨員條件,應算按期轉爲正式黨員,即從預備期滿之日起轉爲正式黨員。

(2)預備期滿時具備黨員條件,而支部大會討論時發現新的問題或表現退步,應視問題的情節和本人的認識態度及其表現情況,決定延長其預備期或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3)預備期滿時不具備黨員條件,而支部大會討論時有了轉變,一般應適當延長預備期(延長的時間從預備期滿時算起),繼續教育考察一段時間。如轉變明顯,經支部大會討論同意轉正,也不能作爲按期轉正,而應從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轉爲正式黨員。

(4)預備期滿時不具備黨員條件,支部大會討論時仍不具備黨員條件,一般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如本人決心以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有強烈留在黨內的願望,也可延長其預備期,繼續教育和考察。

239.預備黨員表現突出,能否提前轉正?

預備黨員表現突出不能提前轉正。按照黨章規定,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爲一年。實踐證明,這是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的比較適當的期限,時間短了難以起到教育和考察的作用。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表現突出,正說明他經受住了黨組織的考驗,可以作爲按期轉正的依據,也可以給予表揚鼓勵,但不能採取提前讓其轉正的方式來對其進行“獎勵”。

240.預備黨員犯了錯誤,能否提前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犯了一般錯誤,一般應當待其預備期滿時討論其轉正問題。預備黨員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已經喪失黨員條件的,雖然預備期未滿,也可以提前辦理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手續。

241.預備黨員受到行政紀律處分,或觸犯刑律,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怎麼處理?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受到行政紀律處分,黨組織應根據本人所犯錯誤的性質和情節區別對待:如果錯誤嚴重,已喪失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如果屬於一般性錯誤,行政紀律處分較輕,本人檢查認識深刻,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可在其預備期滿時,酌情延長預備期;如果錯誤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本人已改正錯誤,免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可以按期轉正。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因觸犯刑律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242.預備黨員能否給予黨紀處分,或作退黨、勸告退黨處理?

預備黨員違反了黨的紀律,不能給予黨紀處分;預備黨員信念動搖,提出退黨,不能爲其辦理退黨手續;預備黨員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也不能勸告退黨。這是因爲黨紀處分、退黨和勸告退黨,都是對正式黨員的處理辦法。預備黨員凡有上述情況之一的,都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或延長預備期。

243.預備黨員去世後,是否還要辦理轉正手續?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包括預備期滿未轉正)去世(包括因公死亡),不再辦理轉正手續,一般也不追認其爲正式黨員,可以在悼詞或生平介紹中說明其是中共黨員。如預備黨員爲黨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獻身,事蹟突出,在一定範圍內有較大影響和宣傳教育意義的,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並報省級黨委批准,可追認爲正式黨員。

244.預備黨員患了精神病怎麼處理?

預備黨員患了精神病,應保留其預備黨員資格,停止其黨的組織生活。待其病癒後,經一定時間的考察,再根據黨員條件,討論其能否轉爲正式黨員。

245.發現外單位轉來的預備黨員入黨手續和入黨材料有問題怎麼處理?

黨組織在接轉預備黨員的組織關係後,應及時審查預備黨員的全部入黨材料。發現入黨手續不完備、入黨材料不全或填寫混亂的,應及時與預備黨員原單位黨組織或其上級黨組織聯繫,辨別真僞,弄清原因。確屬不熟悉有關規定或工作程序出現的失誤,由原單位黨組織按照發展黨員工作的有關規定,補辦手續和材料;無法補辦理的,要在其《入黨志願書》“備註”欄註明情況和原因。確屬採取不正當手段弄虛作假,僞造手續進入黨內的,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其中確實具備黨員條件的,須重新履行入黨手續。有關情況要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和通報原單位黨組織。對造假者和有關責任者,應嚴肅查處。

246.預備黨員轉正後,哪些材料應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第二十八條規定:“預備黨員轉正後,應將其《入黨志願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保存”。對其中的教育考察材料應區別對待:對一般性的教育考察材料可不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由所在黨組織暫存兩三年即可;對涉及重要情況的結論性、鑑定性的考察材料,應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247.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後,其《入黨志願書》怎麼處理?

預備黨員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後,應將有關情況在《入黨志願書》中填寫清楚,然後存入本人檔案。未建檔案的,可由其所在單位黨委保存。

248.預備黨員的《入黨志願書》遺失怎麼處理?

預備黨員的《入黨志願書》遺失,有關黨組織應負責及時查找。如果查無下落,證明確已遺失,可讓預備黨員補填《入黨志願書》。黨組織要在其補填的《入黨志願書》“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爲預備黨員的決議”欄內註明情況和原因,不應影響其按期辦理轉正手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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