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科技創新的總體目標
“十三五”科技創新的總體目標是:國家科技實力和創新能力大幅躍升,創新驅動發展成效顯著,國家綜合創新能力世界排名進入前15位,邁進創新型國家行列,有力支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
一是自主創新能力全面提升。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原始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整體水平由跟跑爲主向並行、領跑爲主轉變。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達到2.5%,基礎研究佔全社會研發投入比例大幅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與主營業務收入之比達到1.1%;國際科技論文被引次數達到世界第二;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件,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的專利申請量比2015年翻一番。
二是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顯著增強。科技創新作爲經濟工作的重要方面,在促進經濟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續性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高新技術企業營業收入達到34萬億元,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達到20%,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金額達到2萬億元;成長起一批世界領先的創新型企業、品牌和標準,若干企業進入世界創新百強,形成一批具有強大輻射帶動作用的區域創新增長極,新產業、新經濟成爲創造國民財富和高質量就業的新動力,創新成果更多爲人民共享。
三是創新型人才規模質量同步提升。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初步形成,涌現一批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型企業家和高技能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人力資源結構和就業結構顯著改善,每萬名就業人員中研發人員達到60人年。人才評價、流動、激勵機制更加完善,各類人才創新活力充分激發。
四是有利於創新的體制機制更加成熟定型。科技創新基礎制度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科技創新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創新治理能力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以企業爲主體、市場爲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健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治理結構和發展機制更加科學,軍民融合創新機制更加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顯著提升。
五是創新創業生態更加優化。科技創新政策法規不斷完善,知識產權得到有效保護。科技與金融結合更加緊密,創新創業服務更加高效便捷。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要素流動更加順暢,科技創新全方位開放格局初步形成。科學精神進一步弘揚,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更加濃厚,全社會科學文化素質明顯提高,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超過10%。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