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天看到了張沙的這一副樣子,也是感到了非常的心神不寧,甚至於說是心裡面,非常非常的焦急了。
畢竟現在只是剛剛到了,這個千年神仙墓的一塊地方,對於他們來說,應該是不小的了,可是要是古墓進行對比一下,那可就真的是,只能算的上是一個冰山一角了。
張沙不知道到底是怎麼了,整的是那樣的,一副不人不鬼的模樣,說不定就是已經,被什麼東西給突然纏上了,還有就是可能是,精神的什麼地方,已經是受到了怎麼樣的刺激。
纔是會突然就變成了這個樣子,一看就是哪裡的,精神狀況已經是出來了,一些很大很大的毛病了,如果要不然的話,也是不會變成這個樣子的了。
人要死時七魄先散,然後三魂再離。
生病時就是和魄散了,所以要用藥物去阻止它散發.如果和魄和力魄散了就容易鬼上身。
人的精神也是,可以分而可以稱之爲魂魄,其魂有三,一爲天魂,二爲地魂,三爲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衝,二魄靈慧,三魄爲氣,四魄爲力,五魄中樞,六魄爲精,七魄爲英。
魂爲陰,魄爲陽。其中三魂和七魄當中,又各另分陰陽。三魂之中。天魂爲陽,地魂爲陰,命魂又爲陽。七魄中天衝靈慧二魄爲陰爲天魄,氣魄力魄中樞魄爲陽爲人魄,精英二魄爲陽爲地魄。
三魂當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獨住身。天地命三魂並不常相聚首。七魄中兩個天魄兩個地魄和三個人魄,陰陽相應,從不分開。
並常附於人體之上。其實人類的七魄,實際上就是藏密所說的位於人體從頭頂到胯下會陰穴的中脈之上的七個脈輪,七個能量場。
其中天衝魄在頂輪,靈慧魄在眉心輪,氣魄在喉輪,力魄在心輪上,並同時與雙手心和雙腳心相連。
中樞魄在臍輪,精魄在生殖輪,英魄在海底輪。人體的七魄同由命魂所掌。命魂又稱爲人魂,或者色魂。
人類生命就是從此命魂住胎而產生的。命魂住胎之後,將能量分佈於人體中脈的七個脈輪之上。
而形成人的七魄。魄爲人的肉身所獨有,人死之後,七魄隨之消散,而命魂也自離去,生命即以此告終。
人的命魂,透過七魄中的天衝靈慧魄主思想,主智慧。透過氣力二魄和中樞魄,主行動。
而是直接通過精英二魄主身體主強健。唯中樞一魄,乃爲七魄的中心。人的命魂就依附於七個脈輪之上。
人身中命魂與中樞魄的聯繫最爲密切,所以中樞魄也稱爲命魄,在人體內部,天衝靈慧二天魄之陰,與精英二地魄之陽交,而產生人魄有形之氣力。
在人身外部,則是因天魂之陽,與地魂之陰交合,成命魂。並同時三魂相合,主人無形的命運。運是由人的天地二魂聯合,主人命的好壞和強弱。
命則是人的命魂,支持自身的天地二魂,運發的旺盛與興衰。運由命所主,命由運所發。運無形而命有形,運與命複合,則構成人類完整的生命體。
運主虛空,命主實相。凡人命運的好壞,在於人的命與運是否生合或者相制約。
若是運強過了命,不去生扶自己的命,並反而壓制命,則人身七魄的天魄地魄人魄也必不相生。此人必表現爲命薄和體弱。若得命強過運。
而能使得運不得不去生扶自己的命。則人身七魄之天魄地魄人魄必得相生合。人就會表現得身強命旺,人的根基必深而厚,此等行者,修行才易於成功。
命魂乃七魄之根本,七魄乃命魂的枝葉。魄無命不生,命無魄不旺。命魂是人身的主魂。
天地二魂的聚合產生命魂而生人,命魂終結時又分出陰陽。並回歸天地。天魂主光,地魂則是天魂的光照射在人命魂之上所形成的影子。
所以地魂又稱爲影魂。無光不成影,無影不成相。修行人若能修得命運融合,天光與地相才能與人的色魂相合。
如此人體眉心的靈慧之魄,才能得以顯現出天魂地魂的形象。如此人的天地二魂常在外而所見的一切相,才能得以在人的大腦和天眼裡顯示出來。
因爲天魂和地魂既能依附與肉身而顯化萬象,也能脫離肉身而自由存在,所以人的天魂和地魂也稱爲身外化身。
其實每一個人的眉心輪天眼都是打開着的,眉心輪又稱爲月輪。月本身就是一個開着的目。目又爲眼睛。
所以月輪眉心原來就是一個開着的眼睛。月無日不明,月若得日目自明。
此乃命魂得天魂的光合,若月能同時兼得地魂的影。月明之中自能成相。此即是千光之眼千眼明。
命中之日在左而不在右。意即日出東方,明月西沉,早晨之大象。倘若日在月左,雖則能明。
右日之明乃爲暮晚之象,明不能久,不若早晨之朝日,明能長久。此朝乃萬佛所朝,大道所歸,也即是大日如來之所在。
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慢慢的從沒有,直接慢慢的就是構成了人類社會,那麼所有人類的天魂和地魂也分別構成了類似於人類社會的社會。
天有天的規律。地有地的法則,這也就是天地的規律了,由每一個人的天魂和地魂,與相應的天社會和地社會,聯合構成了能夠影響人類前程的宇宙大運。
古人認爲人身上有三魂七魄,也有說三魂六魄的,三魂又叫三精。這種說法來源於道家,如道書《雲笈七籤》雲:“夫人有三魂,一名胎光,一名爽靈,一名幽精。”七魄是:屍狗、伏矢、雀陰、吞賊、非毒、除穢、臭肺,皆“身中之濁鬼也。”
全是《玄怪錄》之中載三魂七魄故事,唐元和五年五月,司戎郎崔宣子崔環病中被兩黃衫帶到陰間判官院受刑。
崔環站判官院外,忽聽到四聲以杖擊人聲音,旋有陰吏出來對崔環傳話:今且寬恕,只將你輕杖四板放歸。
崔環說:“此身不入,何以受刑?”陰吏說:“凡人有三魂,一魂在家,二魂受杖耳。不信,看郎脛合有杖痕?”
崔環拉起衣一看,兩脛上果然各有四條杖痕,且痛苦不堪,不能舉足,只能匍匐而行。
清袁枚《續子不語》亦載:杭州風俗,新娘子過嫁時須手執寶瓶,內盛五古,入男家門後交換,然後放在米櫃中。
某一天,一梁氏新娘執寶瓶過城門時,因守門人索錢吵鬧受驚,隨即精神恍惚。
後喝一碗符水,才神魂稍定,乃對人說:“我有三魂,一魂失落於城門外,一魂失落於寶瓶中,須向兩處招歸之。”
家人依言施行。新娘子說:“城門外魂已歸矣,寶瓶中,魂爲米櫃所壓,沿不能出,奈何?家人又依言施爲,新娘病纔好。
而夢筆生《續金瓶梅》中的沈花子也有三魂:一魂在陽間隨身乞食,一魂留在陰間做餓鬼受罪,還有一魂在西門慶墳上守屍。
某日清明,沈花子不小心摔死在路邊。正遇上替西門慶守墳之魂,便把隨身魂叫到西門慶墳內。
兩魂各訴其苦,甚至打起架來,隨身魂怪守屍魂不該把他騙來,誤了他清明節的好生意;
守屍魂卻怪他終日遊食在外,讓自己幹守屍的苦差。直到土地神來把兩魂叫去合入前身還陽纔算了事。
袁枚《子不語-隨園瑣記》中曾自述:他某日病重高燒,感覺到有六七人縱橫雜臥一牀,他不想,但他們;
他想靜臥,但他們卻搖醒他。後來高燒退去,牀上人也漸少,等到燒退盡,那些人皆不見了。原來,與他同臥之人,皆是他的三魂六魄
在《離騷》已可見到"魂"與"魄"二字連用,"三魂七魄"有時被人認爲三與七並不是有特定意義,有時又被認爲在醫學上面。
與黃老尚有其意涵,在此摘錄了不同人的看法,瞧瞧哪種說法可靠。
我們在春秋戰國時代裡關於魂、魄的地位,以及“人”在多重時空中的存在屬性問題已被把握到了,卻尚未成爲多重知識整合。
所謂的多重之知識整合即是其與八卦、五行的結合等發展。很明顯,三魂七魄即是與八卦這一知識系統結合後而產生的內涵。
而不代表"個數"的三或七。在漢代由於黃老道家及醫家對此觀念的發展,使得<魂>與<魄>的觀念已明確地成爲“三魂七魄”。
事實上此四字乃說明着<魂><魄>二者屬性的關係,亦即“水火”對偶性的關係。
而魂魄這組字詞也應限定在醫學和黃老之學的敘述系統中才有其正確的意義。
當<三魂七魄>被誤用爲三個魂、七個魄時,一切認識的混亂由此而起。另一個宗教上的發展,當魏晉南北朝以後,道教對此理論把<三魄>與<祖宗牌位地府。
墓碑結合時,表稱人死後的世界乃是以三個魂各立於<祖宗牌位地府。
墓碑是各一的。於是<魂>的認識乃被階段性地確認,我們要問的是何以<魂>因<八卦>中的屬生與方位介定。
以從屬爲一種醫家的觀念後被轉化爲一個數量上的時空屬性呢?一個很明顯的疑問則是:若在其他宗教中無此之設立,則是否仍爲“三”呢?
當我們從這樣地循問,很明顯地發現問題所在,並且可以推斷出魂應回覆春秋戰國的認識結構中,三魂的使用是<八卦>系統中的指涉。
而非一個數量的指稱,魏晉以後還爲<三魂>命名以確立爲三個是一種觀念上的錯誤。當然,關於七魄爲七個與爲七者命名的方式,亦是非常相關的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