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這時,薄一波等給中央寫信,要求平反“六十一人案”。“六十一人案”,即所謂“六十一個叛徒案”,是“文革”中的重大錯案。中央在1967年3月16日印發了《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自首叛變材料的批示》和附件,這是由批示同意發出的。所以,要平反“六十一人案”,必須衝破“兩個凡是”的禁錮。在“兩個凡是”很盛行的1977年,沒有足夠的政治勇氣和膽識,是不敢踏進這片雷區的。
平反冤假錯案,成了一場否定“兩個凡是”的重要的外圍攻堅戰。
胡耀邦決心“下油鍋”。
胡耀邦面對一大堆郭玉峰轉來的大字報,決定進行反擊,做兩件事:第一,組織人馬,再爲《人民日報》寫一篇文章,題曰《的幹部政策必須認真落實》;第二,建議《人民日報》把這些大字報加以整理,在內部刊物《情況彙編》上發表,報送中央。
1977年11月27日《人民日報》在頭版頭條位置,發表了本報評論員文章《的幹部政策必須認真落實》。這篇文章便是胡耀邦主持起草的。文章指出,無產階級的原則是“有錯必糾,部分錯了,部分糾正,全部錯了,全部糾正”。
配合這篇評論員文章,《人民日報》還發表了5封讀者來信。
這篇評論員文章,又一次在廣大讀者中激起強烈反響,平反冤假錯案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這時,《人民日報》把有關大字報,整理彙編成《從一批老同志的大字報看郭玉峰在中組部的所作所爲》一文,在《情況彙編》發表,以報社黨委的名義送給中央主要負責人。
這一期《情況彙編》,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重視,決定撤銷郭玉峰中央組織部部長的職務。派誰挑起中央組織部部長這一重擔呢?
葉劍英、鄧小平、陳雲力薦胡耀邦。這不僅因爲胡耀邦早在延安時就擔任過少共中央組織部部長,有着組織工作的經驗,更重要的是,他敢“下油鍋”,已經爲平反冤假錯案做了大量的輿論工作。所以,新的中央組織部部長,非胡耀邦莫屬!
1977年12月10日,中央任命胡耀邦爲中央組織部部長。雖然有了新的任命,胡耀邦仍兼任中央黨校副校長。
儘管胡耀邦“兼任”中央黨校副校長,但是畢竟他要“坐”到中央組織部部長這一位子上去。胡耀邦對於中央黨校的種種工作,最爲掛念的是《理論動態》。
胡耀邦在前往中央組織部之前,在中央黨校建立了“理論研究室”,任命吳江爲主任,孟凡和耿立爲副主任(三年之後,又增加三位副主任,內中有孫長江和阮銘)。《理論動態》編輯組屬理論研究室分管,繼續出版。《理論動態》的每期稿子,仍送胡耀邦終審。
5天之後——1977年12月15日——中央組織部大樓前響起了噼裡啪啦的鞭炮聲。放鞭炮的,有中央組織部的幹部,有上訪的幹部,內中居然還包括聶榮臻元帥的夫人張瑞華。他們用熱烈的鞭炮聲,歡迎新任的中央組織部部長鬍耀邦的到來。這是中央組織部歷屆部長到任時所從未有過的盛況。
胡耀邦來了。胡耀邦只帶着他原先的秘書樑金泉一人,到中央組織部走馬上任。陳維仁則仍留中央黨校,因爲胡耀邦仍兼任中央黨校副校長,陳維仁負責聯繫胡耀邦在中央黨校的有關事務。後來,陳維仁擔任了中央黨校副校長。胡耀邦來到中央組織部大樓二樓,召開處以上幹部會議。
胡耀邦的“就職演說”簡明扼要:
第一,應該把中央組織部辦成“黨員之家”、“幹部之家”,要改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這“四難”的官衙作風;
第二,今後凡是受整挨壓的老幹部找我,一律不得阻攔。凡是寫着“胡耀邦收”的來信,一律直交我本人,不許扣壓,也不要代勞處理。
這天,胡耀邦還只是到中央組織部報到。當時,他在中央黨校還有許多工作需要安排。
1977年12月19日,胡耀邦到中央組織部正式上班,當即決定成立專門的“老幹部接談組”……
胡耀邦走馬上任中央組織部部長的消息傳開後,每天到中央組織部上訪的人竟達數百人之多!全國各地寄往中央組織部的信件,每個月多達6麻袋!
就這樣,胡耀邦在復出後,先是在中央黨校副校長的崗位上抓了理論上撥亂反正,緊接着又在中央組織部部長這一崗位上大力平反冤假錯案。胡耀邦抓了這兩件大事,顯示了他的政治膽識和工作才幹,他的威信也就日益上升。
“兩個凡是”使平反工作無法深入開展
在延安,胡耀邦當過少共中央的組織部部長,也當過宣傳部部長,所以他既有組織工作的經驗,也有宣傳工作的經驗。
胡耀邦很重視宣傳工作。他到中央黨校,創辦了內部刊物《理論動態》;他到了中央組織部,馬上又創辦了內部刊物《組工通訊》。
《組工通訊》創刊號上的第一篇文章,便是《抓緊落實黨的幹部政策》。這篇文章指出了在當時迫在眉睫需要去做的五項落實幹部政策的工作:
一、過去受審查需要作結論而沒有作結論的,要儘快作出正確結論;
ωωω⊕ тt kán⊕ CΟ
二、已作結論但不正確的,要改正過來,一切誣衊不實之詞應予推倒;
三、可以工作而沒有分配工作的,要儘快分配適當工作,已分配工作但不適當的,要進行調整,年老體弱不能工作的,要妥善安排,在政治上、生活上給予關懷和照顧;
四、對受審查期間死去的同志,要實事求是地作出結論,並把善後工作做好;
五、無辜受牽連的家屬、子女、親友、身邊工作人員中應予解決的問題,要妥善解決。
其實,冤假錯案是個“馬蜂窩”,是個最棘手的難題,集中着最尖銳的矛盾和最錯綜複雜的關係,凝聚着歷次政治運動的“精華”,交錯着最敏感的“政治神經”。
平反冤假錯案,實際上就是對於過去歷次政治運動中的錯誤給予最無情的曝光。平反冤假錯案,幾乎處處要觸及“兩個凡是”:
所謂“胡風反革命集團”的冤案,是親自定的;
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是領導的,把50多萬人錯劃爲“右派分子”;
1959年的“反右傾運動”,又是領導的,使一大批領導幹部蒙受冤屈;
至於“文革”,更是親自發動和領導的。在“文革”中,打了多少“走資派”,打了多少“五一六分子”……從“彭、羅、陸、楊”到,從“六十一人案”到“新疆叛徒集團”、“東北叛徒集團”……
據統計,在當時的國家幹部中,被立案審查的佔幹部總數的17.5%!據統計,在當時中央、國家機關副部長以上和副省長以上的高級幹部中,被立案審查的竟佔75%!也就是說,4個高級幹部中,有3個被立案審查!又據後來統計,當時全國的冤假錯案多達300多萬件,受冤假錯案影響的人多達800多萬!
光是內蒙古一地,在“文革”中受“新內蒙古人民革命黨”冤案牽連的人,就達34.6萬多!
面對積案如山的艱難局面,作爲中央組織部部長,胡耀邦很堅決地說:“建國以來的冤案、假案、錯案,不管是哪級組織,哪一個領導人定的、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改正過來。必須旗幟鮮明,堅決衝破阻力,一件一件地辦到底。”
有人問胡耀邦:“批的怎麼辦?”胡耀邦毫不含糊地回答:“照樣平反!”
話雖這麼說,做起來就不那麼容易。就拿彭真來說,所謂“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反黨集團”一案是親自定的。在1966年5月2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決定成立專案審查小組,審查所謂“彭、羅、陸、楊反黨集團”問題。彭真於1966年12月3日被監禁。1975年5月19日,彭真被從北京送往陝西商縣,進行“監護改造”。
彭真這時從陝西商縣寫信,要求回到北京治病,並且要求查清自己的所謂問題。
同樣,在安徽“監護改造”的原中央組織部部長安子文,也寫來類似的信。這樣的“大幹部”的平反問題,不是中央組織部所能做主的。汪東興也宣稱:“這些大案都是生前親自定案的,中央組織部無權推翻定的案。”
胡耀邦把彭真和安子文的信,轉呈主管中央專案組的中央副主席汪東興。
汪東興以“兩個凡是”爲擋箭牌,答道:“中央專案組的這些大案要案,都是定的,不能翻!誰翻案,誰就是反對!”
汪東興所說的“大案”、“要案”,其實是冤假錯案中的“牽頭案”、“標誌案”。胡耀邦則以爲,平反一個“大冤案”,可以帶動平反成千上萬的同類案。
1978年9月25日,胡耀邦在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非常明確地說了這麼一段話:“凡是不實之詞,不管是什麼時候,無論是什麼情況下,不管是哪一級組織,是什麼人定的、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改正過來。”
可是,在印發胡耀邦的講話稿時,他的這一段要的話,卻被中央辦公廳的一位副主任刪去!這位副主任的理由是因爲汪東興這麼說過:“有些案子是定的,中央組織部部長有什麼權修改的決定?”
直到1978年11月15日,《人民日報》以“本報評論員”名義發表《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一文時,才特地引用了胡耀邦上面這段重要的話,將之公之於衆,以促進全國的平反冤假錯案工作。但是,這時距離胡耀邦講那一段話,已經過去有一段時間了!
胡耀邦深深地體會到,不推倒“兩個凡是”,無法真正深入、全面地平反冤假錯案。
平反冤假錯案本身,就是糾正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造成的錯誤後遺症。然而,要想推倒“兩個凡是”又談何容易?!因爲“兩個凡是”不只是一種理論,不只是一種見解,而是代表着一種強大的政治勢力——華國鋒繼承着晚年“左”的思想。所以,推倒“兩個凡是”,不僅要批判華國鋒“左”的錯誤,而且要批判毛澤晚年“左”的錯誤。
胡耀邦很堅定地說,實踐是第一位的。從實踐的觀點來看,即便是馬克思主義,也只是流,不是源。只有人民的實踐,纔是源。“兩個凡是”不符合認識論,必須批判。
南京出了個胡福明
從批判“兩個估計”到批判“文藝黑線專政論”;
從落實幹部政策到平反冤假錯案;
從“四人幫”是“左”是右到“文革”是“完全必要”還是“徹底否定”;
……
面對一道又一道難題,“兩個凡是”派處處設障置礙,使得人們迷霧叢生,分不清是非,走不出舊框框。
不把前進路上的絆腳石——“兩個凡是”——踢倒,已經無法前進。
終於到了向“兩個凡是”發動攻擊的時候了。
儘管鄧小平早在1977年5月24日與王震、鄧力羣的談話中就批判了“兩個凡是”,但是在報刊上公開點名批判“兩個凡是”卻還不行。因爲“兩個凡是”畢竟是以中央兩報一刊社論名義提出的,是“英明領袖”華國鋒的主張。這樣,對於“兩個凡是”,只能採取“旁敲側擊”,迂迴包抄。
大夫開刀,講究選擇最佳“切口”;石油鑽井,講究選擇最佳“井位”;攻城奪關,講究選擇最佳“突破口”。
批判“兩個凡是”,是一場大戰、硬戰,這最佳“突破口”的選擇,頗費思量。這
“突破口”,必須是“兩個凡是”的要害。
在北京,胡耀邦在思索着;在南京,也有一個人在思索着。後來,南京的這個人是這樣敘述自己選擇“兩個凡是”突破口的思路的:當時我想,正面衝突是難以奏效的,於是我就想找一個突破口,找一個下筆的地方。寫正面文章,論實事求是,很難直接接觸“兩個凡是”;批“句句是真理”,老題目了,沒有多少文章好做。既要切中“兩個凡是”的要害,又不能公開提“兩個凡是”,這是一個難題。我和陸錫書合寫過一篇文章,題目是《馬克思主義是科學》,發表在《南京大學學報》1978年第1期,主要是說明端正對待馬克思主義的態度,馬克思主義是科學,要科學地對待馬克思主義,不能把它當教條、當神學。但總覺得還不夠味,不能解決問題。我就進一步考慮,“兩個凡是”的要害是:一、的話天經地義地是真理,無須實踐檢驗;二、的指示、講話、批示、圈閱、同意的,都是絕對正確的。不僅他自己的話句句是真理,無須實踐的證明,而且是證明的工具,真理的標準,這就違反了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違反了實踐是認識的基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的原理。因此,要從真理標準問題下手來做文章。
抓住了這個題目,我很興奮,我認爲我捉住了“兩個凡是”的要害問題。
確實,“兩個凡是”把的每一句話,不僅作爲真理,而且作爲真理的標準。
所以,抓住了真理的標準究竟是什麼這個題目,也就捉住了“兩個凡是”的要害。南京的這位沉思者,戴一副近視眼鏡,穿一身中山裝,一副教師模樣。他姓胡,名福明,生於1935年7月,江蘇無錫人氏。1959年,他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196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研究班。此後,任教於南京大學哲學系、政治系,擔任教師、系副主任、系黨總支副書記。
在“文革”中,胡福明蒙受了災難。當時,南京大學校長匡亞明被打成“黑幫”,胡福明從1966年6月起就被打成“匡亞明黑幫”的一“分子”。於是,他被批鬥、遊街、掃廁所……
不過,由於胡福明出身貧下中農家庭,而且本人歷史清白,所以沒有什麼“把柄”可抓,後來被定爲“犯有嚴重錯誤的幹部”。在南京大學恢復招生之後,胡福明仍擔任教師,而且負責全系的教學工作。
胡福明是一位理論工作者。他喜歡引用德國著名詩人歌德的名言:
理論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樹是常青的。
然後,他又加以補充道:
理論要回答現實問題纔有生命力。
胡福明關注着中國的現實,思想敏銳而活躍。在粉碎“四人幫”之後,他積極投入揭批“四人幫”的現實鬥爭。
在粉碎“四人幫”還不到兩個月——1976年12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新華社南京電訊,題爲《剝掉“四人幫”畫皮大長革命人民志氣——南京大學師生員工掀起揭發批判“四人幫”滔天罪行的,全校形勢一派大好》。內中,用上千字的篇幅寫及胡福明:
政治系教師胡福明在批判大會上,以馬列主義、思想爲武器,聯繫“四人幫”篡黨奪權的罪行,一層層剝開了“四人幫”所謂“馬克思主義理論權威”的畫皮。他列舉事實說明,長期以來,“四人幫”採取斬頭去尾、斷章取義、偷樑換柱、肆意歪曲、拼命封鎖、無恥僞造、頑固對抗等種種惡劣手段,背叛馬列主義、思想。例如,在生產關係與生產力、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政治與業務、革命與生產、紅與專、精神與物質、認識與實踐等一系列根本問題上,“四人幫”任意閹割馬列主義、思想的基本原理,以形而上學代替辯證法,強調一面,去反對和否定另一面……
在南京大學揭批“四人幫”的大會上,第一個站出來的是胡福明;在江蘇省召開的第一次揭批“四人幫”的萬人大會上,第一個站出來發言的也是胡福明。
他還在1976年《南京大學學報》第4期上發表了《評張春橋的“全面專政”》一文。他指出,張春橋的文章,在理論上是上層建築決定論,是歷史唯心論;在政治上是鼓吹法西斯專政,否定人民民主。
1977年3月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講了“兩個凡是”之後,胡福明在南京聽了傳達。他當時是這樣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