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重點,你那天究竟都看見了什麼!”
聞言,秦成旭和何幼宜同時睜大眼睛,仔細地聽飯店小老闆說起來。
飯店小老闆乾咳一聲,回頭就說道:“老婆,給我弄點小酒涼菜,我得邊喝邊說。”
秦成旭和何幼宜表示汗顏,這麼複雜,怎麼跟聽評書是的。
等涼菜和小酒都上齊了,這纔開始說起來了。
老闆娘也清閒了,也就坐在旁邊聽。
“話說,我那天是去鄰村進菜的,剛好路過那。那條路也偏僻,平時沒什麼人走,我就尋思抄個近道。誰料想,我快走到舊倉庫的那邊的時候,就看見那大火燒的正厲害!我心想呀,這麼大火,要不要打不打消防電話?後面一想,反正是廢棄的老倉庫,估計早就沒人用了,就沒去管!可是,你剛要離開那,你猜我看見什麼了?”
這樣一說,桌上的三個人全都豎起了耳朵來:“快說,你看見了什麼?”
老闆喝了一杯酒,這才繼續說:“我看見那,有兩個人影從廢倉庫那邊跑了出來。”
何幼宜心上驀地一怔,如果沒有弄錯的話,那一定是方子俊和蘇詩兒!
肯定是那兩個賤男渣女一起放的火,還假惺惺地跟她說了那麼多。
他們就是確定她肯定會被燒死在那裡面,所以才大火燒的正旺的時候離開的。
大火燒的正旺的時候,也正是她剛剛被砸到頭,奄奄一息的時候。
如果那個時候有人去救她,她一定還可以活下來。
可是那兩個賤男渣女,卻選擇狠心跑了。
也可以說,是他們故意想讓她死!
何幼宜一把抓住老闆的手,大聲問道:“祁大叔,你看沒看清楚那兩個人是誰?”
秦成旭也當然知道這纔是最關鍵的地方,也問道:“你一定看清了,對不對?”
卻見老闆把頭搖了搖,就含含糊糊地說道:“沒有,沒有看清楚。”
“大叔,一定得要想清楚!”
何幼宜緊跟着問道:“那兩個人裡是不是你認識的,或者見過的人?”
主要她是想問,是不是那會兒剛離開的那個方子俊。
因爲她以前經常帶着方子俊來這裡吃飯,隨意肯定對他比較熟悉。
然而飯店老闆喝了一口酒,就忽然問道:“小姑娘,那你問這些幹什麼?”
何幼宜一下被他問住了,不知道應該說什麼好:“我……”
秦成旭連忙幫她回答:“純屬好奇,因爲想要在這邊投資,所以得要考慮很多事。”
說着,他立馬將自己錢夾拿出來,將裡面的所有鈔票都掏出來,放在桌面上。
老闆娘看見這麼多鈔票,當然是高興地立馬想都拿過來。
老闆卻看都不看一眼,又倒上一杯酒,慢慢喝起來。
就連老闆娘都着了急:“老頭子,你倒是快點說呀,還墨跡個什麼?”
小老闆又自斟自飲了一杯酒,這才說:“我確實看着有一個像是一個熟人。”
何幼宜再也忍不住激動,眼眶泛紅地問道:“是誰?是不是經常來這吃飯的人?”
小老闆搖搖頭,就說道:“我是真的沒有看清,要是看清了肯定早就說了。”
何幼宜眼眶更紅,也更激動,“我求你說吧,到底是誰放的火?”
秦成旭趕緊摟住她的肩膀安慰:“幼宜,別難過。”
老闆娘也有點無奈,嘆氣道:“真是的,關鍵時刻,你那雙眼睛怎麼不好使了?”
何幼宜強忍着心裡的悲痛和傷心,問道:“那你有沒有聽見裡面有人大聲喊救命?”
這個問題一下把酒店小老闆給問住了,忙說道:“我好像沒有聽見。”
說着,小老闆就又拿起筷子夾了一口下酒菜。
秦成旭也趕緊問道:“那大叔有沒有看見其他人,從那經過?”
老闆娘立刻替他回答:“還能有什麼人看見?有也只能是孤魂野鬼了。”
聞言,何幼宜一下失落起來。
本來已經明朗的局勢,眼看又不明朗。
就是不知道究竟什麼時候才能徹底抓住那見那渣女的把柄。
秦成旭安慰道:“幼宜,不要着急,最起碼已經確定,當天活在現場有人看見。”
何幼宜點點頭只好說道:“那如果大叔又想起來什麼,就隨時給我們打電話。”
秦成旭聽她這麼說,就趕緊將西裝內袋裡的明信片和那疊錢一起遞了過去。
老闆娘倒是高高興興地接了過去,老闆卻有點慚愧。
看樣子,這兩個年輕人一點也不像聽他講笑話的。
反倒是像警察辦案一樣,問得特別詳細。
見何幼宜和秦成旭起身就要走,老闆就問道:“你們,究竟是什麼人呀?”
秦成旭停下腳步,回身說道:“我是一名律師,正在調查一樁失蹤案。”
聞言,飯店老闆的臉上明顯僵了一下,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
老闆娘已經趕忙去送客了,一直送到兩個人上了車。
飯店老闆這才從桌子旁站起身來,追過去說道:“等下,我記得,他們開的車!”
何幼宜剛坐進車裡,車門還沒有關,聽見這一句就趕緊從後車廂鑽了出來。
秦成旭也立刻下車,走過來問道:“你剛纔說,你看見了什麼車?”
飯店老闆也不迷迷糊糊了,清楚地說道:“是一臺尼桑,銀灰色!”
何幼宜聽了,整個人一怔。
沒錯,方子俊以前開過的車就是銀灰色尼桑。
方子俊這個賤男沒有什麼愛好,就是喜歡日系車!
如果找到那輛銀灰色尼桑車的下落,一定能找到最關鍵的證據!
這麼想着,她激動地拉住秦成旭的手,說道:“有線索了,我們終於有線索了!”
秦成旭見她這麼興奮,也很高興地迴應:“那好,我接下來就陪你去找那輛車。”
然而這樣說容易,可是找起來就不容易了,尤其是一輛不知所蹤的舊車。
看來解鈴還須繫鈴人,最關鍵的人物還是方子俊。
而方子俊又何嘗不是等着何幼宜的電話,等得焦急萬分。
他從早到晚都捧着手機,一直都在等電話鈴聲響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