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午夜在門外偷摸打電話的查理,亞瑟笑了,原來,悲劇的註定不只是自己。
報復,如果不用自己親力親爲,而是眼睜睜的看着比自己報復還要爽的畫面出現,什麼感覺?至少亞瑟覺得,上蒼關閉了自己的一扇門,註定會開啓自己另一扇門。
點火,就顯得沒意思了,總要玩得更徹底一些,纔會讓人印象更加深刻,加諸在我身上的一切,我十倍百倍找回來,如何?
不不不,或許不用我,就已經十倍百倍了。
居住在下水道,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與之前安逸的生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但亞瑟沒有一點覺得受不了,他每時每刻的神經都在跳動着歡樂的音符,因爲他知道那個該死的女人將會很倒黴很倒黴,腦海中每時每刻都會浮現出茱莉說着你走吧時的畫面。
呵呵。
偏執的人往往鑽牛角尖不成功就會變成亞瑟這個樣子,雙手沾滿了鮮血又經歷了那種事,他現在完全就處於一種病態的狀態,但表面上,你就會發現他越發的正常,即便是在下水道這樣地方,還是努力的讓自己有一種規律化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說,儘管髒儘管味道不好聞,儘管不拿自己當人有時候要吃老鼠吃剩飯剩菜到垃圾箱去找,但這些都不能影響到他給自己定義爲人的一種生活態度。
生活環境生活方式可以不如一條狗,但生活態度卻在告訴所有人,我是一個人,我在等待着,等待着讓我變成一隻狗的那些人,最後連狗都不如。
最後的結果很顯然,茱莉不僅失去了舅舅的遺產,似乎是爲了報復她找了一個小男人,心裡不舒服,查理還將她房子車子她的工作一切都給騙走或是破壞。而兩個孩子,也被查理扔了下來,曾經他以爲自己很愛孩子,現在他不覺得。
落魄就是那麼的快。茱莉準備要搬家了,她租了一個小公寓,搬家前的晚上,亞瑟出現了,這段算是整個電影前四十分鐘的第一個大高-潮。如此多的劇情壓縮到了三十幾分鍾,剩下幾分鐘還要給亞瑟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出現爲自己曾經受到的屈辱復仇,看着茱莉那複雜的眼神,你可以解讀爲是後悔,也可以解讀爲認命。
無心算有心,能夠隱忍的人往往做事謀劃很久動手快準狠,查理和他的女人被亞瑟帶了回來,兩人慶祝成功的方式竟然是在車中,這等於給了亞瑟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開着查理的車子回來,車上兩個人被五花大綁。虧了在跟茱莉在一起的時間,亞瑟吃的好睡的飽,身體的底子養的不錯,轉到下水道之後,他意識到自己不夠強大,儘管忍飢挨餓,還是選擇堅持鍛鍊,這一頓時間爲了保證身體能量的攝入,亞瑟是想着自己的命運和人生去堅持吃一些讓他作嘔但卻有營養的東西,他不再相信有平靜。不再相信這世界還有光明。
所以他回來了,他喪心病狂了,爲了復仇,爲了更爽快的復仇。他先是出現在茱莉面前,這本身就是對茱莉最大的諷刺,然後他當着對方的面殺了查理和他的女人,同時也沒有放過茱莉和那兩個一直找他茬推波助瀾讓母親茱莉跟自己分開的兩個孩子。
洗澡,換衣服,客廳裡有兩具流淌着鮮血的屍體。茱莉和兩個孩子被捆綁到沙發上,房子裡響徹着貝多芬的音樂,亞瑟平靜的做完這一切,看着已經不是自己在的時候那麼幹淨整潔的房子,走到茱莉的身邊,撇了撇嘴,露出一抹不屑的笑容,長長的頭髮沒有完全吹乾,遮擋着大半張臉,根本就沒有給堵住嘴的茱莉再說話的機會,在充斥着汽油味的房子內,扔下一支燃燒着的菸頭,然後,駕車離開,火光從內部衝出來,待到周遭的鄰居想要解救的時候,已經晚了,最後只剩下一個燒焦的房子和裡面的屍骨。
………
劇本到此,按照李安的劃分,至少四十五分鐘,四十分鐘是他所希望的時間。
這部戲,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對劇情的劃分,必須在這個時間段完整呈現所有的劇情,如何利用畫面的切換演員的表演佈景的安排來完美呈現劇情,需要導演來完成,演員們需要做的就一點,完美詮釋自己的角色,不是爲了快,是要能讓觀衆們看懂的快,你弄一個眼神一個細微的動作是演技無雙,但那大多數的普通觀衆看不懂,需要拆分一點,多讓觀衆反應一會兒,多給他一些信
息提示,在這樣的基礎上,將所有多餘的廢話多餘的表情都剔除,整部片子在明快節奏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有深度的東西供觀衆去挖掘,還不能是那種很深很難挖的暗線,考慮到觀影感受,至多看兩遍,你如果認真如果懂得自我分析,就能分析出劇情,再難再深那就失去了電影原本的樂趣,大家都跟着看探索節目看解密節目好了,這,不管你玩出什麼花樣來,歸根結底,它還是一部電影,首先要履行電影的職責。
接下來的劇情,就是亞瑟這個人比較獨特的人生經歷,也可以算是一種獨特的公路逃亡電影,他這不是短時間內的逃亡,而是一個橫跨了人生二十多年的過程。
他在離開小鎮不到三個小時的時間,就在一家加油站的便利店,看到了通緝的告示,這裡距離他的家鄉不過幾百公里,布魯克的事情發了,亞瑟父子成爲了通緝的對象,他清楚知道,小鎮這邊的大火之後,肯定會有人查,也肯定會兩個案子聯繫到一起,在小鎮見過自己的人很多,別說是長頭髮擋住半邊臉,就算是戴着面具也沒用,黃皮膚亞裔這個事實是沒有辦法被更改的。
在整個上學期間,亞瑟的成績是非常不錯的,像是他這樣之前有些內向懦弱的男孩,腦子只要是聰明的,往往都是邏輯思維比較好的,他不相信自己目前擁有跟警方對抗的資本,所以他選擇了讓自己依舊處於社會的最底層。
亞瑟跑到了附近的一座城市,在這裡被‘騙’入了一個小偷小摸盜竊兼街頭販賣-粉兒的小組織,認識了一個老奸巨猾的老邁克艾倫阿金,跟隨着他,生活在這座城市的陰暗面,美利堅南部的許多城市,一直延續着南部居民彪悍的特徵,跟警察對峙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尤其是在八十年代,所以老邁克活得很滋潤,而亞瑟也因爲足夠的勤快足夠的敢幹,漸漸得到了老邁克的賞識,本來還想要讓他做更大的事擔當更大的責任,結果老邁克發現這個小傢伙能力似乎也就到這個地步,有些傻大膽,到是個衝鋒陷陣的好材料,卻不是個幹大事的人,老邁克也不敢將重要的事情交給他,還好這小傢伙看起來夠忠心,留在身邊當個使喚人,是非常合適的。
亞瑟很聰明,或者說當他開始變得兇殘之後,過去看似木訥的東西就全部被開發出來,尤其是每每他想到自己是如何從地下室脫困的,就覺得這世界沒什麼難事,每一件事都有其解決的方法,你沒會解決只能是你沒找到解決的方法。
老邁克的經驗閱歷,亞瑟就像是一塊海綿一樣迅速的吸收着,但他始終都告訴自己要低調要藏拙,倒也不是故意爲之,是他始終知道自己身上揹負着好幾條人命。
有了鍛鍊的條件,學拳瘋狂的訓練自己,就像是一條瘋狗一樣,老邁克甚至有時候吸食-粉兒多了,還會產生某種幻覺,似乎這小傢伙就是一個愣頭青,在自己身邊充當打手的。
在這裡,亞瑟更學會了如何跟警察溝通,如何不去懼怕對方,如何能夠在面對他們的時候跟身邊的人一樣,如何掩蓋自己內心深處對於被抓的那種恐懼。
當活着不再是眼前第一要緊的事情之後,亞瑟的心思活泛了起來,他想要報仇,想要去找那名義上的父親和那個男人,他知道,這需要一大筆錢支撐他,慢慢的查找,他在老邁克手下賺到的錢,就只是查到了一個信心,一個關於那個男人程龍服刑監獄的信息。
兩年多的時間,亞瑟壯了起來,但樣子卻並沒有多大的轉變,這更是他的心病,他曾想到過去整容,但當他進入到醫院之後,看到了鏡子裡的自己,就覺得自己太懦弱了,他的心底深處冒出了一個想法,我即便是這樣,你們也抓不到我,至少抓不到當初那個殺人青年的我。
亞瑟被‘賣’了,他主動願意替老邁克賺一筆錢,一筆扛罪進監獄的買賣,兩到三年的時間。
這個時候的亞瑟是亢奮的,他在臨出發的頭一天晚上,在大家都覺得他是老邁克真正心腹兩年之後出來就是組織內大人物的時候,他殺了老邁克,拿走了老邁克藏在家裡地窖裡的錢並藏了起來,這算是他兩年多成爲對方心腹得到的最有價值情報。
他要進去了,進到那個男人曾經服刑的監獄,他很亢奮,因爲就在他進去之前,一個一直在追查當年那個案子的警探馬修麥康納,竟然來到了這座城市來蒐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