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張凡又何嘗想過要放過暗影呢?與暗影的對話,只是拖延時間。尋找機會,然後使用飛刀術一擊必殺。
因爲使用飛刀術,會抽空張凡一身所有的靈力。
自然要一擊必殺,否則的話,使用完飛刀術,暗影沒有被殺死,而自己卻失去了全部靈力。
張凡只有進入造化天瓶空間之中,才能躲避暗影的反殺,但是那樣將會暴露出張凡最大的秘密。
張凡道:“好。然後便走向了後天後期妖獸的屍體。”
暗影也是鬆了一口氣,如果再這樣爭鬥下去,大量的妖獸來啦!自己也得死。
“飛刀術。”
說時遲,那時快,張凡在經過暗影的身旁時,使出了飛刀術。
雖然暗影迅速的防禦,但是還是並沒有什麼卵用,匕首穿過黑衣人的防禦,直插黑衣人的心臟。
暗影的身體,猶如那秋風中的一片落葉,狼狽的急射而退。
沿路的樹枝,在碰到暗影的身體時。都被靈寶之中所含巨大的威力震的粉碎。
雙腳插在地面,足足後退了百米,暗影的身體才慢慢停住,略微蒼白的臉龐之上,覆蓋了一抹難以置信的震驚。
暗影,看着胸前那把匕首,似乎想找出答案,看着平淡無奇的匕首。
最終又找不出什麼答案,最後看了一眼張凡,你能告訴我爲什麼嗎?
張凡淡淡的道:“我是不會與一個死人多說什麼的,張凡手中又生起了一個火球術,極速向暗影飛去,這火球就像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棵稻草。
暗影不甘的倒地了,顫抖了兩下,徹底了死去。
這是張凡第一次殺人,雖然有些難以適應,但是張凡還是快速的適應了下來,在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
不殺人,只有被人殺。
張凡在暗影的身體上摸索了起來,這並不是張凡有什麼不良的癖好,而是在打掃戰場。
不一會兒張凡就把暗影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收入了,造化天瓶空間之中。
張凡又把後天後期妖獸的屍體,收入了造化天瓶空間之中,並把先天果挖出放入了造化臺上栽種。
一般來說,先天果離開生長的地方,就會在一天之內死亡。
移植也不可能成功,所以才導致了先天果的稀少,但是造化臺多麼的神奇地方,自然可以讓先天果移植,且可以加速先天果的成熟。等先天果成熟之後再次種下種子。
張凡就可以有無盡的先天果了?張凡好似看見無盡的靈石在向他招手。
張凡打掃完戰場,快速的離開了戰場。
張凡潛行回了自己的山洞,張凡打算做一個蛇羹,張凡對吃,可是特別的中意。
張凡已經對近期有了規劃,在百靈山脈中修煉兩個月,然後趕回家族參加年會。
年會是張家的傳統,每年年祭舉行一次,是年輕一代的盛典,獲得第一名,還可以得到大量的獎勵。
記得去年第一名就是張龍,現在的張凡當然看不起家族裡的獎勵,但是張凡要在年祭徹底擺脫廢物之名。
其實自己是沒什麼關係的,扮豬吃虎纔是王道,但這句身體的前身有這個願望,所以就順帶實現了。
自己也要向自己的爺爺反應,張黃是李家的臥底,張凡身爲張家之人。雖然家族裡的人對自己都不好,但是爺爺一直沒有放棄過自己。小時候還經常鼓勵自己。所以張凡不能數典忘祖。
而且這又沒有什麼生命危險,張凡願意去做這件事情。如果要是有生命危險的話。張凡當然不會傻乎乎回家族去。
不一會兒,張凡的美味蛇羹就做好了。張凡吃過晚飯之後,已經是四更天了。
張凡開始清點戰利品。最大的戰利品,當然是那顆已經在造化臺上成熟的先天果。
第二,當然是那隻紫貂,在黑衣人死後,這隻紫貂順理成章的就被張凡收下了,還有就是後天後期妖獸的屍體與內丹。
張凡還在暗影的身體上,發現了兩本武技“飛雨劍法,流星劍法。”一張白色的紙。還有各種療傷丹藥和不少的黃金和白銀。
張凡把東西都收入了,造化天瓶空間之中。
張凡清點完戰利品,就取出了兩顆後天丹服用之後,盤膝坐下開始修煉了。
在張凡沒有突破後天七重之前,一次性只能服用一顆後天丹。
現在,張凡可以同時服用兩顆後天丹開始修煉,修煉速度又提升了一大截。
希望可以早一日提升到後天九重巔峰,這樣自己就可以使用先天果成就先天。這樣的話,自己在北山郡也能算是一個高手了。
第二天清晨,張凡收功起身,此時第八條經脈的污穢之物,已被沖刷一半。
再衝刷一半的話,張凡就可以進階了。
張凡進入造化天瓶空間之中,取出已經成熟的先天果。然後取下先天果的種子種入了造化臺之內。
這次張凡與暗影交手,並沒有受傷,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反殺。
張凡先拿出紫色小貂,運用造化天經,結出了一朵造化之蓮,打入了紫色小貂的識海之內。
做完這一步,張凡終於放心了。
張凡是絕對不允許身邊有不受自己控制的事物,就把紫色小貂放到一旁了,紫色小貂開始沉睡起來。
張凡取出在暗影那裡繳獲的一張白紙,這張白紙被暗影收藏的很保密。
還用了一個紫色的檀木盒包裝起,張凡仔細的研究,但是還是沒有弄明白。
張凡先是用火燒,然後又是用水泡,最後還是用巨力去撕扯,都不能毀壞這張紙分毫,張凡收起了白紙。
張凡取出了飛雨劍法與流星劍法,開始修煉了起來,此飛雨劍法與流星劍法,正是李家兩種強大的法術。
半天的時間,張凡已經初步掌控了飛雨劍法與流星劍法。
如果飛雨劍法與流星劍法是兩個不同的人修行,合力施展,可以發揮兩倍威力,看來可以拿回去給仙仙與詩詩兩姐妹修煉。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