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看時間,已經是下午二點多了,如果現在繼續前曲仁冊聯着天黑左右應該也能到達目的地,只是晚上恐怕就要在野外將就一宿了。
我徵求了一下大牙和柳葉的意見,他們都不想就這樣灰溜溜的下山,明天重新再遭一遍罪,而是都一致舉手贊成繼續趕路,等爬過山頭後,再找個地方露宿一夜。反正現在的天氣也暖和多了,隨便蓋張毯子就行了,不用擔心着涼,這種破山,兔子都不拉屎,根本沒有什麼射狼虎豹。也沒有什麼好怕的。
我看了看有點偏西了的太陽。趕緊把東西重新拾掇好,然後張羅着動身,希望趁着太陽下山前能爬到山頂,而山的另一側的半山腰上就應該是九堂神屍廟的舊址了。
和時間賽跑,累得我們是四馬汗流,好在終於趕在太陽落山前爬到了山頂。
坐在山頂。吹着風,遙望天邊殘陽如血。金光璀璨,晚霞在夕陽映襯下泛着情人般的嬌羞,泛着一圈圈的紅暈,呈現出一種極致的美,而這種美是在都市的水泥森林裡所看不到的。
朝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
一般日出前後出現朝霞,就說明大氣中的水汽已經很多,預示着天氣將要有雨。而傍晚出現紅色的晚霞,則預示上空的雨雲即將東移,天氣就要轉晴。看這樣子,明天應該是個大晴天。
太陽落山的度很快,沒有一支菸的工夫,太陽就已經躲到了止。後,而氣溫似乎一下子就下降了許多,風也變得有些蕭瑟了。
到了山頂才知道,上山的這一側立陡立陡的,而這座山的與另一個山頭緊緊相連。中間形成一個四地,這片四地倒是很寬敞,東西沿着兩側的山嶺形成一道長溝,如果估計的不錯,應該就是以前的邊壕。在四地相對於平坦。地勢稍高的個置有些殘垣斷壁,應該就是“九堂神屍廟”的遺蹟了。
我指着那片殘垣斷壁,建議還是下去找個地方,這麼晚了也不能在山頂上喝西北風,最起碼下面有些殘牆斷壁也能避避風。
下山因爲山勢平緩,度很快,不到二十分鐘,我們就從山頂下來了,到了山谷中。大牙圍着這片碎磚斷瓦走了好幾圈,最後找了處避風的地方,把東西放了下來,瞅了瞅我:“來亮,今天晚上就在這睡了啊?趁着天沒大黑,撿點柴禾吧,要不晚上黑燈瞎火的不說,我看這工,裡的天氣有些涼啊!”
我想想也是,回頭讓柳葉看着點東西,不要亂走,在原地等着我們。而我和大牙則拿着手電。拎着繩子往山坳裡走去,徑直往前走了五六百米後,纔開始掉頭往回走,一邊砍些樹枝。劈些樹樁,一邊用繩子給捆了起來。
本來就是荒郊野外的,也不敢遠走,雖然近年來山裡的野獸已不多見,但也並不等於沒有,況且這裡真讓我們害怕的根本不是什麼野獸,想想那種手指大小的蟲子,心裡就是一激靈。
山上土樹枝子典麼的很多,一路上撿了一大捆,應該夠我們晚上生火用了。
多少年沒有在野外露宿過了,記得小時候。莊稼要秋收時,家家都會在自家的的頭搭個窩棚,晚上在裡面住,害怕有人偷,辛苦了大半年了,都不想最後便宜了小偷。其實當時地頭上的窩棚更大的是震懾作用,未必天天都有人在裡面過夜。
我還記的那時天一黑,我就纏着我爸帶着我去地頭的窩棚,小時候對黑夜充滿着好奇,也沒有什麼機會晚上出來,所以每次來到窩棚時,都會很興奮。我爸就會弄些柴禾點上一堆火。一是爲了取暖,二是秋天的蚊子都很猖狂,點一堆火,上面鋪些青草,嘔些煙,蚊子自然就不來光顧了。而我卻不知疲倦的圍着火堆跳來跳去,玩得十分開心。
每次點火併,都會在火堆下埋幾個從家裡帶來的土豆,然後等火燒得差不多了,在地裡再割些黃豆秧,連帶着上面的豆莢一起扔在火堆?,不大一會就能聽到“噼啪”的豆莢炸響聲,工夫不大,把火堆移走,扒出土豆,小心弄掉上面的灰皮,熱氣騰騰的香氣四溢,用手一掰,面的都起沙,趁熱咬一口,很香,比現在街上的烤地瓜要香甜多了,現在我也認爲這種烤土豆是吃過的最好的美味之一。
而在灰堆裡隨便抓一把,然後用嘴吹掉上面的灰土,就會剩下一把烤熟的黃豆粒。用手搓搓後,吹掉上面的浮灰,直接就填到嘴裡,越嚼越香,這些也是我童年裡最快樂的記憶之一。
我正想着的工夫,眼前的火也被大牙點了起來,瞬間就照亮了周圍的景物,有了火光,也就不再怎麼恐懼了,大牙幫柳葉用石頭搭了一介,爐子,把飯盒放在上面燒了點開。乒葉就準備上晚餐了。 藉着跳躍的火光。我們圍坐在旁邊,這個時候心情都好多了,一瞬間竟然有些篝火野餐的感覺。
柳葉只是把壓縮餅乾和在水裡煮開,做成了粥,然後每人分了一些,吃完後,感覺身子暖和一些了,順手取出些厚實的衣服,連鋪帶蓋,都倚在斷牆上眯着眼睛休息。
有一搭沒有一搭的聊天,說的話題都離不開珠子。只是也聊不出什麼新的東西來,聊了一會後都有些困了,漸漸的也都不怎麼吱聲了。
我把柴禾又添了一些,看樣子估計夠燒一個多小時了,就讓大牙和柳葉先睡一會。而我則負責站崗警戒,一會誰睡醒了再替換我,雖然這裡未必有什麼威險,但也不能大大咧咧的全然不顧。
我盯着火堆想着心事,腦袋裡亂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想些什麼,漸漸的能聽到柳葉和大牙有節奏的呼息聲,看樣子應該是睡着了。
我迷迷糊糊中就看到前面似乎有些星星點點的亮光,一下子就精神了,站起身後,手裡握着刀小心的往過走了走。這才現前面四百米左右處竟然有一隊人分列左右兩排,着燈籠。而我剛纔看到的亮光就是燈籠裡忽明忽暗、搖曳的燭光。
荒郊野外,哪裡會有人提着燈籠走夜路呢?想到這裡,我再擡頭望了望,頓時腿腳感覺軟,心裡就是一驚,難道我這是撞鬼了?
我趕緊小心的隱在一處山石之後,然後小心的擡頭張望着。
那些人慢慢的從我前面走了過去,還沒等我看清是怎麼回事,憑空的又出現一隊人馬。這隊人馬吹吹打打,十分熱鬧。
正中間有一個人騎着白馬,胸戴大繼布紅花,斜肩披紅,帽插羽翎,趾高氣昂,神氣十足,看了半天才醒悟過來,這身裝好像走過去的新郎官的打扮。他的身後那些隨從,沿路燃放着鞭炮,噴吶齊鳴,鑼鼓宣天。
我吐了吐舌頭。脊樑骨開始冒涼氣,趕緊把頭縮了回來,腦袋裡一琢磨,難不成真的撞上了陰婚?
陰婚也就是冥婚。我倒是聽我爺說起過,其實就是給死了的人辦婚
。
過去有講究。如果少男少女死時還沒有婚配,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所以,一定要爲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爲夫妻,併骨合葬。也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
如果祖墳地中出現一座孤墳,從風水上來講會影響家宅後代的昌盛,所以沒有條件辦陰婚的人家,一般這種未婚夭折的人都不能入祖墳。在宋代,陰婚最爲盛行。據史書記載,當時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託“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占卦小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併骨合葬。
難不成真的被我撞上了?可是我撞上的可不是活人給死人辦陰婚,而是實實在在的鬼結婚啊!看這意思,陽間給死人辦陰婚還真不是迷信胡鬧。
我再定睛,偷眼看了看,前面的這隊人馬雖然看得活生生的,行爲舉止與活人無異。但明顯不是活人,個個衣角無風自揚。頭無風自飄,走起路來都感覺是輕飄飄的。
就在這隊人馬剛走出不遠,眼睜睜的看到從地下冒出一雙雙手,然後接着是頭,慢慢的,整個上半身就像在地下硬擠出來似的,緊接着從地上冒出的那些“人”又扭了扭腰,總算徹底的從地下冒了出來。眨眼間這條壕溝內就擠滿了,一個個目光呆滯的伸着手,牢牢的拉着那隊人馬,而那隊人馬此時也是寸步難行。
看着那些後來冒出來的“人”我的頭皮都麻,上下牙直打架,這些卑是什麼“人”分明都是鬼,也不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竟然衝上了“百鬼夜行”
“百鬼夜行”的鬼是由“物件鬼”組成的,據說是日常生活器物因爲附着了靈魂而變成妖怪,每到特定的時間它們就會彙集到一起,在晴朗的夜晚集體遊行。共同去往陰間。 更有一種傳說,據說是使用的物品用到羽次時。如果把它丟掉,它就會集怨氣成爲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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