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3日,《惠嶺日報》上刊發了一則艾多公司董事會授權的律師聲明,大意指艾多電器的下屬機構除了艾多電信設備有限公司之外,其餘在國內設立的所有分支機構及下屬企業均未經艾多電器董事會授權同意設立,其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和經濟活動,均與艾多電器無關。
這則聲明,一下子點燃了艾多公司衆多供應商和代理商積鬱已久的惶恐和不安。
胡振彪的名氣和他平時和這些關聯企業、代理商、供應商的私人交情使得他們都信任和依附於胡振彪和艾多集團。以往艾多集團也有資金週轉出現問題的時候,基本上都是這些供應商墊款供貨,或由代理商直接提供融資支持。
過去3年的廣告投入,有大量來自經銷商融資。艾多1996年奪得央視標王時所支付的8000多萬元大多來自經銷商。一個多月前,胡振彪曾召開代理商會議,希望大家融資支持艾多,但由於從去年下半年開始艾多在市場上大範圍的缺貨,使得代理商不滿,胡振彪的融資倡議受到了冷遇。
其實早在央視從2月份開始停播了艾多的廣告時,艾多危機就已經引起了外界的關注了。
自2月初開始,艾多在中央臺的五秒標版廣告停播,到3月1日,艾多15秒形象廣
告亦不見蹤影。艾多公司在央視廣告早就已經全面停播了。
艾多的成功源於央視標王,而起失敗出現徵兆也在央視的廣告。這是人們最直觀的感受,看到去年剛剛拿下的標王廣告在電視裡停播,人們自然就會去猜測艾多公司是不是沒錢付廣告費了?
生意場就是名利場,生意場上最核心的是經濟利益而不是朋友義氣。以往代理商和供貨商願意給胡振彪支持,那還是看重了艾多的實力和未來發展,而當胡振彪真正遇到困難的時候,這些過去堅定的支持者,立刻就
嗅到了危機的味道。這些胡振彪所謂的“兄弟+夥伴”的人立刻就停止了對艾多的支持。
不過在此之前這些人還僅僅只是感覺到了危機,並沒有真正的發現問題的核心本質,他們還在觀望,如果胡振彪度過了危機的話,他們依舊會依附過來。而如果艾多出現問題,他們就會像蝗蟲一樣的蜂擁而至,拿走所有他們認爲應該屬於他們的東西。
艾多除電器公司是由三位原始股東投資成立之外,其餘4家公司——電訊、視頻、音響、音像公司都是由經銷商和其它人入股成立的。
胡振彪在以往接受媒體採訪時一直都表示十分重視的生產彩電的艾多視頻公司和音響公司,在這則董事會授權律師聲明中出人意料被指爲未經董事會授權和批准開辦。這讓人非常意外的情況最終在聲明下方的一篇深度報道中找到了答案。
發佈這則授權聲明的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該聲明由艾多電器三個股東中的兩
個授權發出,目的是爲防止艾多另一個掌管實權的股東有可能採取不利於公司的行動,包括在企業面臨破產時變賣資產、商標和經營權等活動。聲明提醒有意購買艾多股權的商家應注意法律糾紛。
根據這位律師出示的股權文件表明,艾多電器的三個原始股東中,發表聲明的兩位股東擁有超過50%的股份。由此可見這則以董事會名義授權的律師聲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這個在律師口中所謂掌握實權的股東無疑正是胡振彪。
而見到這則聲明之後,胡振彪當天中午就在鵬城電視臺的記者採訪時反駁道:“這個聲明不合法,沒有經過法人批准。”
被外界猜測已久的艾多危機現在終於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隆山村的村民們看到新聞之後,紛紛跑到馮建安家去問這個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
馮建安對此當然是矢口否認的,
他還對村民們說:“那個聲明是陳南添和何鴻炳搞出來的,他何鴻炳什麼時候能夠代表隆山村的股東權力了!你們等着好了,胡總已經報案了,何鴻炳涉嫌詐騙,馬上就要被抓起來了。胡總還說了,明天就會和憶安集團簽註資協議了……你們放心好了!”
對於胡振彪所說的即將和憶安科技合作的消息,的確是在電視新聞中播出了。但隨着電視新聞播出的可並不止有這麼些內容。
“艾多公司要發展,就必須要得到大量的融資支持,而艾多公司這個民營企業在銀行眼中並不是一個支持對象,可以說在嶺南省的金融界,除農業銀行外,其他銀行對我們艾多的支持幾乎爲零。地方上並沒有真正執行中央關於支持民營企業的各種決定。這使得我們在面臨國內外大企業的競爭中常常處於被動……”
胡振彪說的其實並不新鮮,在對民營企業的支持上也並不是只有銀行一家這樣。華夏國內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之間的關係如何準確定義,兩者之間是否能真正的公平競爭,這些都還在理論界的爭論之中。
這本就是公開而不能言說的秘密,但所有人都知道並不意味着就可以在電視鏡頭前公開的說出來!胡振彪對着電視鏡頭突然爆出的這些“內幕爆料”,讓有些人聽來就很不舒服了。
羅天成的眼睛看着電視屏幕,而耳邊卻在接聽着一個電話。
“嗯……嗯……我明白,他是和我提出過要融資的想法,但您也知道憶安科技要搞的是高精尖的高科技,VCD這種項目並不是主要投資方向。況且艾多現在的情況,也不適合介入的……明天籤協議?呵呵……這應該是他一廂情願吧!”
羅天成掛斷了電話之後,臉色陰沉着思索着。過了一會兒之後,他再次提起了電話:“你馬上聯繫惠嶺電視臺,就在晚間新聞發一個嚴正聲明,我們憶安集團和艾多公司沒有任何合作協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