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陳志遠都被選爲了物理課代表,又被老師安排坐了同桌,這個小天才就是典型的學神,不需要聽課就可以完成最難的題,上課睡覺,下課網吧。
當我們其他人上課認真聽課時,對着一些難題百思不得其解時,就能看到他飄來鄙夷的目光,我被他這幅樣子氣得要死,卻也毫無辦法,畢竟,實力的確有巨大的參差。
而他激起了我的叛逆心,選擇了用另外一種辦法去應對,上課和他兩個人打撲克,下課和一羣男人一起去網吧打傳奇,我陷入一種奇怪的虛榮心,彷彿這樣子,我就好像可以和他一樣聰明。
終於被老師發現了,我一個女生,第一次被班主任叫到了辦公室,狠狠的痛罵一頓,我很羞愧,滿滿的歉意的認錯:“王老師,是我不好,我會改的。”
“你知道你現在的時光是多麼珍貴嗎?你現在的任何一個做法可能會改變你的一生,你的天賦很好,但不如陳志遠那麼好,我不想你鬆懈了之後後悔終身。你回去好好想想,我相信你會知道怎麼做。”王老師痛心的說。
李晶會時不時的來座位找我聊天,若無其事的和陳志遠搭話,而作爲她好朋友三年多的我,察覺到她對他的態度的微妙。這好像是我認識她這麼久,她第一次對一個男生這樣。從來都落落大方的她,偶爾會表現出女生的嬌羞,和對一個人在意時的小心翼翼。
晶和我一起出去散步,總是不自覺的和我聊起他,“他真的好聰明,他的樣子好可愛。”滿臉少女懷春的樣子,大大的眼睛裡面都是愛慕與欣賞。
我摟住她的肩膀,和她靠的更近,因爲我要問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所以你覺得你有多喜歡他啊?”
她陷入沉思的表情:“我也不知道,就是覺得看到他就很開心,無論他說什麼我都覺得很有意思。”
作爲她最好朋友的我,心領神會,尋找一切機會讓他們相處。在他打籃球的時候,陪她一起去操場邊聊天,她的眼睛一直在追着他的身影;和他一起去網吧打遊戲的時候,她坐在我旁邊,她的身子卻永遠對着他的那臺電腦;拉着他們倆一起去食堂吃飯,他一邊胡吃海塞一邊漫無天際的大侃特侃,我從她的臉上看到了崇拜。
慢慢的,他們倆走的更近了,我脫離了這三個人的小隊伍,他們有時候會放學一起結伴回家。
我很替她開心,因爲晶在我心目中就是最完美的女孩,她皮膚白白的,很溫柔,渾身都散發着書卷氣。
而我成績雖然更好一些,卻沒有一副好學生、乖乖女的樣子,本來就不白的皮膚,在軍訓後曬的黢黑,精瘦的身材,胳膊和腿上從小就有肌肉,從小就總被認爲是體育生。我脾氣急、倔犟、不服輸,就好像一個男生。
爲什麼我要和晶做朋友,因爲她就是我想要自己成爲的樣子,所以我好希望她會幸福。就好像我喜歡的童話故事有了一個完美的結局,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