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入脈,隨血入髓,滲骨骼,延綿而上,久而不止,久昏而不醒。”
孟宇凡皺起眉,聲音蒼老,頗具難色。
“這——”王主任也不禁皺眉,問,“老師,難道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毒入脈,是發生在中毒初期,也是最佳的治癒時期,只要毒處於這個階段,絕大多數的都可以治癒。
灌腸洗胃,就是毒入脈的正確處理方法。
隨血入髓,是中毒的中期,藥力順着筋脈,隨着血液,流遍全身,進入骨髓,這個階段,毒藥的藥性發揮了絕大部分,基本上無藥可救。
當然這個階段對於孟宇凡這個老中醫來說,想要治癒也不是什麼難事,只是廢的功夫多一些罷了。
滲骨骼,是中毒的後期,毒入骨髓,滲透全身骨骼,會致使人不能行動,有意識,卻動不了。這個階段,可以說就是回天乏術。
極個別的毒,孟宇凡還可以解決。
延綿而上,久而不止!
意思就是毒已經遍及全身,涌入大腦,隨時都有可能嗝屁。久昏而不醒,就說明即便孟宇凡出手,也只能做到讓中毒者保全性命,而不能讓他甦醒。
簡單的說,就是變成個半死不活的植物人。
“醫道一途,前路茫茫,我難窺其盡頭。老夫,也只能做到這一步。”
孟宇凡放下董志明無奈搖頭。
這就是他做出的診斷。
“老師都沒辦法治癒,難道他要一直這樣?”王主任可憐的看着董志明
平鷹市的天之驕子,剩下的日子只能在病牀上度過,真是一種悲哀。
“上帝關上一扇門,就會打開一扇窗;相反,當上帝爲你打開一扇窗的時候,要仔細檢查一下,他是否把你的門給關了。”
王主任莫名的感慨,現在倒是感覺,像他自己這樣,平平凡凡的過完一生,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
“七毒之毒,無藥可治——!”
孟宇凡信心十足的下了定論。
“一定要救救我家老闆,他還年輕,還有大
好的年華,不應該一輩子躺在病牀上。”阿勇懇求道。
孟宇凡揮了揮手,步履蹣跚,“想要治七毒之毒,我倒是知道一種方法。可惜,那種方法,早已不存在這個世界上。”
“什麼方法?只要有一絲希望,我就不會放棄。”阿勇信誓旦旦的說。
董志明對他有知遇之恩,當初若非董志明的出現,恐怕他早已身首異處。再生之恩,他豈能不報?
“七絕古針!”孟宇凡平靜的說道。
“哪裡能找到?”阿勇立刻問。
孟宇凡不住的搖頭,“你找不到的,永遠都找不到。”
“爲什麼?”阿勇不甘心,“我不相信。”
“七絕古針是我孟家祖先孟詵的成名醫術,流傳數百年,在百年前的戰亂中遺失,尋不得。當今世上,若我孟家都不知道七絕古針這套針法,再也無一人知曉。可惜、可惜。“
孟宇凡的祖先是孟詵,七絕古針是孟詵的絕活,他都不會,世上還有誰會?
“針法?針法?”王主任喃喃自語一會兒,突然想起一個人。
提到針法,在他記憶裡,不得不提的一個人!
“孫華、他會鍼灸、說不好,他會七絕古針。”王主任下意識的說出自己的想法,隨即有搖搖頭,“不可能。老師都不會自己家傳針法,孫華的鍼灸術雖然厲害,卻也不見得會。”
“小王,回頭我給他開服藥,能夠保證他不死,就這樣吧。剩下的日子,我也找一下其他方法,卻不能保證什麼,董先生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會是終身植物人。抱歉——”
孟宇凡很內疚,王主任熱忱的把他請來,可到頭來,他卻治不了病。
不是他醫術的問題,而是董志明的身中七毒之毒,耽誤的時間又太久,能夠保全性命,已經是萬幸,如何能治?
“讓開、讓開——”
來此醫院,明福道顫巍巍的跑在孫華的前邊,給孫華排開一條道路。
“咦?這不是明福道嗎?他怎麼來了?”
“不會吧。真的是他?怎麼可能!我
記得他離開的時候,已經奄奄一息,現在不僅活了,還能跑步。”
“老子的眼啊,真的假的?老子不會年紀輕輕,就得了老花眼了吧?”
孫華也快步走去,沒有耽誤一點時間。
“看,是他!“
“孫華!他怎麼跟明福道在一起?”
“莫非明福道的病,被他給治好了?”
“有可能啊,這小子的醫術可真不是蓋得!”
顧不得周圍人異樣的目光,兩人穿梭在醫院的走廊。
很快。兩人來到董志明的病房前。
“你們怎麼來?”王主任第一眼就看到孫華,格外的驚訝,第二眼看到明福道,目光怪異,跟見了鬼似得。
當初,他們奉命把明福道從醫院裡趕出去,後來柳雪慧把明福道帶回去,可明福道只剩下最後一口氣,早晚都得死。
可現在呢?這老傢伙,好端端的站在自己面前!
活見鬼!
“董志明呢?”孫華看了王主任一眼,乾淨利索的問。
“在這——”王主任下意識的指了指病牀,無奈的感嘆道,“我老師,也無能爲力。董先生這輩子,恐怕只能躺在病牀上了。”
“老師?”孫華瞥了一眼旁邊的孟宇凡,一言不發的走到董志明的病牀前。
孟宇凡他聽說過,在醫學院的時候,這老頭還給他上過一次課,因爲年紀太大,有些古板,講課也有之乎者也的,跟老夫子似得。
嗯,那一節課,孫華睡得很舒服。
孟宇凡的名聲在外,資歷很深,王主任稱他爲老師,也不爲過。
但、孫華對他不感興趣,現在他最關心的,還是董志明的病。
孟宇凡都說沒得救了,看來董志明病的真的很嚴重。
仔細檢查了一下,跟剛纔孟宇凡的動作手法一般無二。
“咦?”
孟宇凡輕輕的出聲,看着孫華的診斷手法,似曾相識,仔細一想,怎麼這麼像自己的手法呢。
而且孫華的手法嫺熟,恐怕練習了很多次。
(本章完)